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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附小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

日期:2019-09-24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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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玉附小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和教师主体地位。结合教师工作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师德为先,过程、结果并重。

  (二)优化管理:完善工作规范和评价实施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建设公正秩序,营造公平氛围。实事求是,民主公开,讲求实效。

  (三)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和效绩改革,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奖励、评职聘任、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四)促进发展:进一步强化过程激励,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调动干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教师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自主发展。

  二、考核办法

  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教师标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和人事部门考核要求,结合学校和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考核奖励重过程,也关注结果;重规范,也鼓励特色;重实绩,也倡导奉献。

  (一)工作规范:学校组织中层部门负责人结合管理目标、职责要求,分部门制定工作规范,完善工作程序。

  (二)评价标准:

  教师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过程性评价标准和水平性评价标准。过程性评价标准主要有基础性评价标准和警示性评价标准,前者指向教师工作规范达标,后者指向教师禁止行为;水平性评价标准主要有提高性评价标准和校长奖励评价标准,前者指向教师单项绩效,后者指向教师综合绩效。各类标准分部门具体编制。

  1、基础性评价标准:各部门根据工作内容及工作规范,实施单项或综合等级考评。

  优 秀:执行规范要求,完成相应任务,在一方面或几方面有值得借鉴的特色。

  良 好:执行规范要求,完成相应任务,在一方面或几方面有值得借鉴的特点。

  合 格: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完成相应任务。

  不合格:多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完成任务。

  2、提高性评价标准:各部门制定适宜的加分细则。

  单项或综合评价为优每次加0.2—0.3分。

  单项或综合评价为良每次加0.1—0.2分。

  教师工作经验、成果、特色等获得一次校、区、市、省、国家级良好影响,依次加0.5分、1分、2分、4分、8分。

  其他可作为加分的项目。

  3、警示性评价标准:各部门制定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扣分细则。

  工作失误:工作不规范经提示及时整改,未造成负面影响,每次扣0.1—0.2分。

  三级事故:工作不规范经提示不整改,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每次扣0.5-1分。

  二级事故:工作不规范经提示不整改,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每次扣1-5分。

  一级事故: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当月部门基础考核为0分。

  4、校长奖励标准:

  (1)师德良好,具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

  (2)在以下项目内容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有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发挥了突出表

  率作用,有典型事例、印证材料: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勤奋学习、大胆创新、

  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因材施教、关爱学生、全面育人(也可以是

  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三)考核办法

  各类考核分月实施,学期小结,学年综合。校长奖励性评价学年末实施。考核以事实为依据,简洁明了,注重操作性。

  1、学月考核:分部门进行。

  (1)学月评分:各部门组织常规检查或抽查,了解家长、学生反馈,开展单项或综合工作评价,并分别按评价等级加分或扣分。等级合格及以上可以获得基础分满分;提高性评价加分不设上限;警示性评价扣分有上限,当月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部门当月基础分值(师德考评除外)。

  A部门学月考核基础分值:教学3分,德育2.5分,科研2分,办公室1.5分,后勤1分。合计10分,全年累计100分。

  B考核权限:

  加分:单次加分0.5分以内,部门考核、分管批准;0.5分及以上的加分,部门考核、分管审定、行政会议确认。

  扣分:工作失误由部门考核认定;三级事故由部门考核审定、分管批准;二级事故由部门考核,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一级事故由部门考核、分管领导审核、行政会研究认定。

  (2)教师学月过程性评价得分:教师学月基础分值减去扣分。

  (3)教师学月水平性评价得分:学月加分累计。

  2、学期考核:分部门小结,办公室汇总。

  (1)教师学期过程性评价得分:分部门累计教师学月过程性评价得分。

  (2)教师学期水平性评价得分:累计教师学月水平性评价得分。

  3、学年考核:结合教师总结申报、自评,实施综合评价,落实校长奖励性评价。

  (1)学年末,教师进行自我总结、评价,填写学年综合评价申报表。

  (2)学校组织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师自评和过程考核情况开展综合评价,核定教师过程性、水平性累计得分;评定校长奖:根据教师申报或部门推荐,研究确定候选人(或候选团队),根据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确定获奖等级,开展全校评议,满意率85%以上,可以获得校长奖励。

  (3)公示、沟通考核结果。

  注:教师任一学月师德考核不合格,学年过程性评价、学年水平性评价均为0分。

  三、奖励办法

  教师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适用范围:全体在编在岗教师(含上挂和处借)。

  (二)经费来源:上级教师绩效拨款。

  (三)分配比例:

  1、基础性绩效:总额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

  2、奖励性绩效:总额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比例为:

  (1)教师学年过程性评价奖励:总额约为年度奖励性绩效总额的60%。

  (2)教师学年水平性评价奖励:总额约为年度奖励性绩效总额的15%。

  (3)教师学年全勤奖励:总额约为年度奖励性绩效总额的20%。

  (4)校长奖励:额度约为年度奖励性绩效总额的5%。

  (四)奖励办法

  1、基础性绩效: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规定任务、学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另定,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2、奖励性绩效:根据对教师过程表现、工作水平与实际贡献的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的不同,适当拉开差距。

  (1)教师学年过程性评价奖励:教师学年过程性评价奖励总额÷全校教师学年过程性评价总分×教师学年过程性评价得分=教师学年过程性评价奖励

  (2)教师学年水平性评价奖励:教师学年水平性评价奖励总额÷全校教师学年水平性评价总分×教师学年水平性评价得分=教师学年水平性评价奖励

  (3)学年全勤奖励:行政中心按学年统计,分上下学期计算全勤奖(每学期迟到不超过3次,病假不超过3天)报行政会研究审核实施。

  (4)校长奖励:结合贡献和表率作用大小分一、二、三等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结合当学年实际另定,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根据考核结果,上报年度优秀,因名额有限而并列,由学校研究确定。

  四、保障条件:

  1、成立教师工作考核奖励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行政成员、部分教师代表任成员,全面领导和实施教师考核奖励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牵头和协调。

  2、有关考核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纪律,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主动接受监督。对失职或违规者,将予以批评并扣发奖励。

  3、各位教师认真总结,积极申报有关奖励项目。

  4、加强考核奖励工作过程和结果的沟通,尊重事实,加分全校公示,扣分知会本人,一级事故全校通报。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师工作考核奖励领导小组。

  成都林玉中学附属小学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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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南河工程学院表彰度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南河工程学院表彰度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河工院党发〔2019〕26号

  关于表彰2017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恪尽职守,团结拼搏,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各单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在2018年度绩效考核中荣获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

  一、教学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名单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纺织学院、理学院、管理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会计学院

  二、机关及教辅部门绩效考核优秀名单

  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科研处、对外联络处、图书馆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为学校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南河工程学院委员会

  南河工程学院

篇3: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

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
为了推进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学校管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员工工作绩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学校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以工作量多少、工作责任大小、工作效果优劣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真正起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作用,优化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三、考核对象
学校享受财政供养的国家正式教职工。校长(学校法人代表)不参加本方案考核,其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考核原则
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和发放办法
1.绩效工资的来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县有关规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2.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个人量化总分×每分价值;
教师个人量化总分=职称系数×(工作表现量化分+工作量量化分+教学实绩量化分+教科研量化分);
每分价值=全校绩效工资总金额(扣除法人校长、大后勤人员的绩效工资、班主任每月150元、备课组长每月100元)÷全校总量化分。
六、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内容分为工作表现20%、工作量50%、教学实绩20%、教科研10%四个方面;班主任的绩效工资由德育处单独考核(学校每月另支150元,合计300元;备课组长绩效工资由教科处单独考核(学校另支200元,合计300元);大后勤由大后勤单独考核。(年级部主任是否按班主任计算?)
(一)工作表现(20分)
1.行为规范方面(满分8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计0分:
①有违犯宪法、法律的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公安、检察、法院拘留收审者;
②有偿家教经举报并查实者;
③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④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形象者;
⑤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者;
⑥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有失师德规范,受到举报并查证确实者;
⑦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编印资料向学生或外地推销者;
⑧被聘任上岗,又未经学校允许,搞第二职业者;
⑨参与黄赌毒或封建迷信,证据确凿者;
⑩拒不接受正常工作安排,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①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等(每次扣1分);
②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每次扣1分);
③未经学校许可,向学生乱收费者(每次扣1分);
④传播没有根据的言语,造成矛盾、影响团结者(每次扣1分);
⑤在同事中恶语伤人或打架者(每次扣1分);
⑥对已通知应该参加的活动、会议或学习,未经请假或未获准假,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
⑦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每次扣1分);
⑧工作日饮酒并进入校园者(每次扣0.5分)。
2.备课:(3分)
①上课不备课,发现一次扣1分。
②备课不认真,不充分,发现一次扣0.5分。
3.上课:(5分)
①无故旷课每次扣2分。
②上课迟到或早退,在课堂抽烟,使用通讯工具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随意调课造成教学事故的,每次扣0.5分。
4.作业:(2分)
①作业不批改发现一次扣0.5分。
②作业没有达到规定数量,批改不及时、不规范每次扣0.2分。
5.监考:(2分)
①监考旷监一次扣1分,
②监考迟到一次或失职使考场秩序混乱,每次扣0.5分。
③监考不认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每次扣0.2分。
(二)工作量考核(50分)
参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科学合理地制定各学科工作量折算方法。
1、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教师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学一线教师总数
2、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师周人均工作量)×50分
3、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周课时标准工作量×职称系数
4、周课时标准工作量计算办法:
①语数外及选修学科的老师周课时标准工作量=1.1×(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0.5)+附加课时数。②必修学科的老师周课时标准工作量=1.05×(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0.4)+附加课时数。③奥赛班数理化等竞赛学科工作量标准=1.1×(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1)+附加课时数。④其它学科的老师周课时标准工作量=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0.4+附加课时数。⑤附加课时的计算方法:管理课时(标准课时):副校长每周9课时;中层正职每周7课时;中层副职每周5课时;兼职干事每周2课时。⑥体育老师课间操每周加2课时,机房管理员每周加3课时,电教员每周加8课时。⑦年满48周岁女教师和年满53周岁男教师,每周工作量加1课时,然后每超一年再加0.5课时,但最多加不超过4课时。⑧职称系数:高级为1.1,中级为1.0,初级为0.9。
(三)教学实绩(20分)
教学实绩分两部分:一部分为个人学科均分(达B率)在年级或者在科目组的位置(5分),另一部分为任教班级目标数完成情况在年级或者在科目组的位置(15分)。
1、均分(达B率)(5分)
高一年级按照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均分和在年级的位次,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4分;后三分之一名3分;强化班或者奥赛班2个班的第一名记5分,第二名记4分。如果期中期末两次成绩均超出合理区间的得2分。
高二年级语数外选修学科按照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均分(达B率)和在年级同科目组的位次,必修学科第一学期按照期中期末,第二学期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均分(达B率)在年级同科目组的位次,同科目组有三个班以上(含三个班)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4分;后三分之一名3分。同科目组只有两个班的第一名记4.5分,第二名记3.5分;同科目组只有一个班的记4分;如果期中期末两次成绩均超出合理区间的得2分。
高三年级各学科上学期按照期中考试与市一摸考试、下学期按照高考成绩的均分(达B率)和在年级同科目组的位次,同科目组有三个班以上(含三个班)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4分;后三分之一名3分。同科目组只有两个班的第一名记4.5分,第二名记3.5分;强化班或者奥赛班2个班的第一名记5分,第二名记4分;同科目组只有一个班的记4分。如果期中期末两次成绩均超出合理区间的得2分。
2、班级目标数达成率(15分)
高一年级按照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班级目标数达成率之和在年级的位次,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1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13分;后三分之一名11分。强化班或者奥赛班2个班的第一名记15分,第二名记13分。
高二、高三年级按照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班级目标数达成率之和在年级同科目组的位次,同科目组有三个班以上(含三个班)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1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13分;后三分之一名11分。强化班或者奥赛班2个班的第一名记15分,第二名记13分;同科目组只有两个班的第一名记14分,第二名记12分;同科目组只有一个班的记13分。
(四)教科研(10分)
教科研按照以下方面考核:教研活动考勤、听课、论文发表获奖、课题研究、骨干老师、教师发展、培训、公开教学、青蓝结队等。
1.教研活动考勤3分
⑴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⑵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
⑶事假扣0.1分/次
2.听课2分
⑴完成学校规定听课数量90%以上得2分。
⑵完成70%~90%得1.5分。
⑶完成50%~70%得1分。
⑷50%以下的不得分。
3.论文发表、课题研究2分
⑴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一篇记1分。
⑵市级论文每一篇记0.5分。
⑶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分、0.7分、0.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7分、0.5分、0.3分。
⑷在市级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教育主管部门指省市教科院、教研室,教育学会折半记分)
⑸国家级课题主持人记2分、核心成员记1分
省级课题主持人记1.5分、核心成员记0.5分
市级课题主持人记1分(不累计)
4.骨干教师1分
⑴教授级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教师、名校长记1分
⑵市级学科带头人、能手完成学校规定要求经县局考核合格者记1分。
⑶县级对应得0.5分(市教坛新秀记0.5分)。
5.教师专业培训1分
⑴本学校组织的专家讲座、业务培训活动中每缺席一次扣0.4分。
⑵外出学习一次完成相关工作得0.2分,没有服从学校安排每次扣0.4分。
⑶青蓝结队工作
①满足学校规定要求的师傅加0.5分。
②开设一次学科讲座加0.3分
6.公开教学工作1分
⑴每人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公开教学活动,开展公开教学活动且组内同行评价良好的得1分,没有开设不得分。
⑵承担学校大型对外公开教学一次加0.5分。
七、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意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或年级部或职能处室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的得分。
4、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进行为期一星期公示。
5、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得分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绩效工资
1.批准歇岗人员。经县教育局批准歇岗人员仍按每月200元扣发,在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时,其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按全校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数参加计算。
2.重、大疾病教职工。经诊断为恶性肿瘤、精神病、重症肝炎以及其他经县级以上有权部门鉴定丧失工作能力的重症病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病事假人员。病事假人员的管理继续按《**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4.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计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发放。
5.落聘或待岗人员。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含基础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全额)。
6.借用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到本系统其他单位的,在借用单位考核发放;借用到我校的,参照我校在编教职工的考核办法。
7.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8.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九、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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