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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日期:2020-04-21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新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奖罚及利润分配制度1XX集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新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奖罚及利润分配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对员工的奖罚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罚为辅的原则。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新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奖罚及利润分配制度1

XX集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

新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奖罚及利润分配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罚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列奖励方法

1、

大会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采纳;

5、

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风,事迹突出;

8、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

其它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节

处罚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

拒不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产品,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6、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源,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生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未违反校规、达到刑事处分的

9、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2、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的;

13、

其他违章违纪行为,总经理应予以处罚。

第九条

若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第八条中的行为时,应当和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员工也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章违纪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条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及时报告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后,经各部门中和意见,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一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二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其它处分不得超过15天。

第十三条

对员工的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五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两个月内弥补经济损失或那成利润指标的。经公司或本人要求,相关部门呈报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四节

利润分配

第十六条

销售板块,以收据为标准,在一个结算期内,将净利润的30%以现金或聚餐的形式平均分发给员工。

第十七条

电脑维修板块,以收据为标准,每维修一台电脑,将维修费的1/3奖励给员工。

第十八条

电脑代购板块,将净收入的50%分发给员工。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商讨拟定,报公司最高决策层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XX集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利润分配行为,保障投资者(股东)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三条

集团各单位的利润分配应符合集团长远发展规划的需求,局部利益应服从整体利益。

第四条

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全集团利润分配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

利润分配的内容

第五条

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一年)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集团各单位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盈余公积、公益金、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三部分。

第六条

集团各单位利润分配的顺序

(一)

在不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之内,以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

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

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四)

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五)

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六)

提取任意公积金;

(七)

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第三章

利润分配程序和方式

第七条

集团各单位财务部在年终决算后,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经理审查后,报公司董事会讨论。属内资企业的,由董事会讨论后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报股东会审议;属合资企业的,由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实施。

第九条

集团各下属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经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该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并将利润分配情况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

股利(利润)支付方式

(一)

现金股利;

(二)

财产股利,即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支付的股利;

(三)

负债股利,即公司以负债形式支付的股利,通常是公司开据承兑汇票支付给股东;

(四)

股票股利或转增资本,即以利润按持股比例将其应享有的利润转增为资本。

第十一条

集团各单位的利润分配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该单位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本单位资产运营情况做出决定,但集团下属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应符合集团的整体经营目标和利益。股利(利润)支付方式应在利润分配方案中详细注明。

第十二条

集团各单位在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前,不得分配利润。

第四章

第十三条

集团原有制度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集团财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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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厂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篇3: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本文关键词:运送,标本,交接,采集,管理制度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本文简介: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为落实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一、血标本采集要求1、人员要求:采集交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本文内容: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落实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一、血标本采集要求

1、人员要求:采集交叉配血、血型血样的护士必须具有有资质并接受过相关的血标本采集的培训,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采集血标本时要求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并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资料仔细核对。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二、血标本的要求:

1、ABO及RhD血型鉴定试验血标本推荐用EDTA·K2抗凝,血量不少于2m1;交叉配血、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血标本推荐用白盖不含抗凝剂管,血量至少5ml。

2、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送检2管,1管抗凝(推荐EDTA·K2抗凝,另1管不抗凝,血量依照2.1要求。)

3、交叉配血标本采集要求,凡患者上次输注过血制品,再次输血仍须重新抽取交叉配血血标本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

4、受血者血标本采集

(1)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采血时采血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2)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3)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4)血标本的标识:血标本采集后,采血人员必须于患者床边在血标本上贴上条码,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检测项目及血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采血人员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采血时间。

5、

受血者血标本的运输:

(1)标识好的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护人员送往输血科。

(2)紧急送检血标本应符合输血科紧急检测项目的相关要求,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字样。

(3)送外单位检测的血标本应有试管盖封口,同《疑难配血登记表》一起放入标本袋并密封,观察无血液渗漏后方能送检;若采取4℃条件送检,应避免该血标本与冰盒等接触发生溶血。

6、

受血者血标本的交接:

(1)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按照3.

2的要求对血标本进行检查,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是否一致等。

(2)确认无误后,由血标本送交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在《输血科血标本交接记录表》上签名并注明送检时间。

(3)如果应用实验室管理系统接收血标本,接收人员核对标本信息后,对血标本条形码扫描,系统将自动生成血标本接收电子文本。

(4)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执行“八不”接收原则:①血标本无条形码或填写不清不收;②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③血标本量少于2m1不收;④血标本被稀释不收;⑤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除外);⑥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标记说明不收;⑦非医护或授权人员送血标本不收;⑧用右旋糖酐、聚乙酸吡咯酮、羟乙基淀粉类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不收。有干扰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的治疗时(如:脂肪乳注射等),应在该治疗前采集血标本备用。

(5)对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输血科应进行记录,判断不合格性质,根据影响检测结果的程度采取让步接收或拒收血标本,并通知送检科室及时纠正或重新采集,不合格情况记录在《不合格血标本登记表》中。

7、供血者血标本的留取交叉配血时,供血者血标本应从与血袋相连的留样辫子中获得,留样时要注意保持血标本试管与血袋标识的一致性。

8、血标本的离心及检测具体执行各试验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

9、血标本的保存和销毁:

(1)接收到的血标本不能及时检测时,应将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一同放置于2-8℃标本储存冰箱内保存。

(2)血标本检测完毕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标本必须保存于2-8℃冰箱至少7天,以便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时追查原因。

(3)血标本按要求保存期满,由输血科工作人员审核后,按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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