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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0-04-12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人身,伤害,机械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浙江**集团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为保证机械伤害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迅速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最大限度地减轻机械伤害所带来的伤害。根据《发电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总预案》,制定《浙江**集团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1.2本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浙江**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为保证机械伤害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迅速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最大限度地减轻机械伤害所带来的伤害。根据《发电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总预案》,制定《浙江**集团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3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从事生产、作业的员工及在所属部门区域内从事各类生产、作业的外来人员。

2

事故事故成因、危害分析及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机械伤害的事故成因

2.1.1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运动作用于人体的一种伤害,形成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检修、检查机械忽视安全措施,如设备检修、检查作业,未切断电源,未挂警示牌,未设专人监护等措施。

2)缺乏安全防护装置,如机械传动带、齿轮机、联轴节、进料口等部位缺护栏及盖板,无警示牌,人员疏忽误接触这些部位,造成事故。

3)电源开关、操控设备布置不合理,在紧急情况不立能立即停转或转动机械误起动致使人员机械伤害。

4)自制或任意改造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5)在机械运行中进行清理、维护等作业。

6)违规进入机械运行危险作业区。

7)不具资格的人员上岗操作机械或其他人员乱动机械。

2.12发电企业机组检修、设备改造,日常生产维护,对外承接检修工程及机械加工工作中,因执行制度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认真落实、少数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不强、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等原因均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2.2机械伤害事故危害分析

机械伤害事故的形式惨重,如搅死、挤死、碾死、被弹出物体打死、磨死等。当发现有人被机械伤害的情况时,虽及时紧急停车,但因设备惯性作用,仍可将受害造成致使性伤害,及至身亡。

2.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应急预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立足于自援自救、地方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协同救助的原则。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浙江**集团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

挥: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其他公司领导、公司工会、总经理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医务室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本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

3.2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

组织编制、审批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适用性。

2)负责应急预案文件的维护、更新、报备管理。

3)机械伤害事件发生后,负责急救工作的指挥与调度,落实后勤工作,协助事故处理与调查.

4)制定培训计划,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及其职责

5)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并在演练之后,评价演练的效果,提出改进的意见。

3.3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3.3.1在发生机械伤害事件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3.3.2根据事故情况,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汇报。

3.3.3负责逐级向公司报告事故及处理进展情况。

3.3.4应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4

危急事件的预防

4.1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防范措施有:

1)在发电企业从事各类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有关规定。

2)机械加工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加工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检修机械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和设专人监护的制度。机械断电后,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并确认机械惯性运转已彻底消除后才可进行工作。机械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必须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全部彻底撤离,才可取出“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合闸送电试转。

4)作业人员直接频繁接触的机械,必须有完好的紧急制动操控装置,制动操控装置的位置必须使操作者在机械作业活动范围内随时可触及到;机械设备各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防护装置;各人孔、进料口、输送机等部位必须有盖板、护栏和警示牌;作业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5)各机械电源开关、操控开关布置必须合理,必须便于操作者紧急停转并能避免误开动其他设备。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作业现场,非本机械作业人员因事必须进入的,要先与当班机械操作者取得联系,有安全措施才可同意进入。

7)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上机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

8)设备检修和正常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作业前应认真进行作业风险预控分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9)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对诸如手拉葫芦、电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梯子、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应按规定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

信息报告程序

5.1即时报告及事故快报

发生机械伤害人身事故后,事故现场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生产技术部报告,主管部门、和生产技术部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应在4小时内将发生事故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亡、抢救情况以快报形式逐级报告。

6

应急处置

6.1应急预案的启动

6.1.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报告。

6.1.2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6.2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基本要点

6.2.1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本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报情况。

6.2.2人员判明情况后及时向本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并根据情况向逐级向公司、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6.2.3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要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

6.2.3.1急救检查应先看神志、呼吸,接着摸脉搏、听心跳,再查瞳孔,有条件者测血压。检查局部有无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

6.2.3.2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要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拨打急救电话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电话中应向医生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联系方法(如电话号码)、行驶路线。

(2)简要说明伤员的受伤情况、症状等,并询问清楚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应该做些什么。

(3)派人到路口准备迎候救护人员。

6.2.4遵循“先救命、后救肢”的原则,优先处理颅脑伤、胸伤、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内脏伤,然后处理肢体出血、骨折等伤。

(1)检查伤者呼吸道是否被舌头、分泌物或其他异物堵塞。

(2)如果呼吸已经停止,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3)如果脉搏不存在,心脏停止跳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4)如果伤者出血,进行必要的止血及包扎。

(5)大多数伤员可以抬送医院,但对于颈部背部严重受损者要慎重,以防止其进一步受伤。

(6)让患者平卧并保持安静,如有呕吐,同时无颈部骨折时,应将其头部侧向一边以防止噎塞。

(7)动作轻缓地检查患者,必要时剪开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动增加患者痛苦。

(8)救护人员既要安慰患者,自己也应尽量保持镇静,以消除患者的恐惧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必要的物资准备包括工作服及手套,安全带、安全帽、工具包,安全隔板、临时遮栏、警示牌。

7.2机组大、小修及复杂的检修、机械加工作业,应安排医生和护士现场值班。

8

后期处置

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监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

9

附则

7

篇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人身,发生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加强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防止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和减少特发事件可能产生的人员伤害,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处理人身伤亡事故、组织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在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区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防止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和减少特发事件可能产生的人员伤害,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处理人身伤亡事故、组织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在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

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函》(国办函【2004】33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9]61号)、《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办法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以及各部门所属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所从事的电力生产,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在这范围内出现的人身事件,危及企业安全稳定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职工群众生命为防人身伤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科学、高效的防人身伤害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人身伤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1.4.2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以防为主,把预防人身伤害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把预防和防人身伤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1.4.3

依法规范,果断处置。人身伤害发生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果断处置,严防伤害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人身伤害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1.4.4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快速、有效地组织人身伤亡的事故抢险、救援。把各级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同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

1.4.5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地方现有资源,确保人身伤害救援实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使公司与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医疗机构之间通信畅通。

2

危险有害因素与风险分析

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组织电力和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危险有害因素,有一定的人身伤害事故风险。

发生重大、特大人身伤亡、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高温、高压汽水系统、风烟系统、压力容器、受限空间、中高压电气系统以及高空和有毒有害场所作业造成烫伤、烧伤、窒息、触电、高空坠落以及中毒等伤害,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等。

3

事故分类和分级

3.1人身伤亡事故有如下几种主要类型:

烫伤、烧伤、窒息、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中暑、中毒等伤害,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

3.2事故分级: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将事件分为3级

Ⅲ级事件:3-5人人身轻伤。

Ⅱ级事件:5-8人人身轻伤,或发生人身重伤。

Ⅰ级事件:1—2人身重伤及以上或8人以上人身轻伤类人身事故或发生死亡事故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公司成立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室。

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生产技术部、发电部、综合检修部、电热检修、燃料运输部、化学环保部、安全监察室、办公室、财务审计部、物资供应部、基建工程部、后勤保障部、保卫部、热网办、煤炭供应部、人力资源部、兴达公司、党办、工会等各部门负责人

4.1.1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4.2职责:

4.2.1

公司重特大人身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4.2.1.1

负责制审核并批准应急响应预案。

4.2.1.2统一指挥公司系统内的事故处理抢险工作。

4.2.1.3协调公司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处理机构关系。

4.2.2人身事故应急现场指挥机构: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4.2.3

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

4.2.3.1安全监察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

4.2.3.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及处理情况。

4.2.3.3检修、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牵头实施现场应急的具体工作。

4.2.3.4生产技术部: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4.2.3.4保卫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2.3.6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事故现场通讯、对外联络及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4.2.3.7医务室: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4.2.3.8物资供应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3根据职责分工,由责任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成立各应急小组,做好疏散警戒、技术咨询、现场抢救、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及对外接待等工作。

5

预防

5.1

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5.1.1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体员工明确自己工作中的所负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安全责任。

5.1.2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各级员工安全素质。以预防人身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5.1.3认真开展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建立健全危险源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实行危险作业预控制度,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5.1.4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监督到位。积极开展安全互保活动,做到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保护。

5.1.5狠抓习惯性违章的纠正、治理,切实做到无管理性违章,消除装置性违章,杜绝因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5.1.6完善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楼梯、平台、栏杆、井、坑、孔洞是否完整;安全用器具、各类起重机械、机动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生产现场是否照明充足完善;生产设备是否存在漏汽、漏水、漏电等不安全隐患,不断消除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

5.1.7在机组大、小修期间,设备抢修期间,重大操作期间,调整运行方式期间,重大起吊期间,高空作业期间,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一级动火期间,危化品使用、储存保管期间,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和其它不确定因素可能发生人身伤害。

5.2

预案准备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预警指令,结合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好各类人身伤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启动预警。

预警命令由应急办公室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按规定程序上报。

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抢救的个人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器材、备料配备齐全。

(2)检查确认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规定明确,队伍熟悉各类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5.3

信息报告

5.3.1即时报告

5.3.1.1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后,现场人员应采用电话等方式通知责任部门负责人或运行值长,报告时,应清楚的说明事件发生的事态大小、次生危害情况或伤害程度。责任部门负责人或运行值长接到通知后,根据报告人说明的情况,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同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情况。公司应立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即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现场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2事故快报

4.3.2.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安监室、公司汇报,并由总经理办公室和安监室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电监办、**市安监局)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情况;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人身伤亡事故分级,人身伤亡事故响应分级如下:

Ⅲ级响应:

Ⅲ级事件。

Ⅱ级响应:

Ⅱ级事件。

Ⅰ级响应:

Ⅰ级事件。

发生Ⅲ级人身伤害事件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部门负责指挥、协调;超出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发生Ⅱ级人身伤害事件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应急行动结束后,应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救援的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发生Ⅰ级人身伤害事件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应急行动结束后,应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救援的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5.2应急启动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在接到事故部门事故即时报告后,请示领导小组组长的同意,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

5.2.1.2事故部门应急工作在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公司生产副总任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按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抢救、抢险。

5.2.2

实施应急

5.2.2.1各部门成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积极展开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伤亡事故,应采取人员疏散及其他不同的现场应急救治措施.

(1)紧急疏散:建立警戒区,按规定的安全疏散路线,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

(2)人员急救:现场急救时应注意选择有利地形,按规定穿戴好所有个体防护品,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现场应急救治主要措施包括:烫伤急救措施、创伤急救措施、触电急救措施以及中毒急救措施等。

烫、烧伤急救处置措施:及时让伤者脱离事发区域,就近寻找水源向伤者烫、烧伤部位浇水降温,以降低高温对皮肤的灼伤;不得强行脱除烫、烧伤人员的工作服,以免扩大损伤、烫伤表皮。对烫、烧伤严重者应禁止大量饮水,以防休克;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受伤面积大,伤情严重者急送医院,在转送时,伤处向上以免受压,用清洁被单衣服等覆盖创面或简单包扎,以减少污染。

强酸烧伤:高浓度强酸有硫酸和盐酸等,若烧伤皮肤,急救用大量清水冲洗伤处,不必用碱水,保持创面清洁干燥,严重者转送医院,转运过程中应保持创面清洁。

碱烧伤:高浓度强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急救用大量清水冲洗或浸浴较长时间尽量洗出浸入组织的碱,然后使创面干燥。

创伤急救处置措施:创伤急救的原则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抢救前应先判断伤者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休克,然后进行创伤急救;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触电急救处置措施: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在没有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在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中毒急救处置措施:先使伤者离开中毒区域放置在通风场所,医务人员及时到场采取临时救治措施;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高空坠落急救处置措施:救助伤者;停止他人工作;保护现场,防止他人进入;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医院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由医生做出伤势诊断或根据伤者意见做出转院决定。

淹溺现场抢救:淹溺为急性呼吸衰竭,必须立即抢救。患者被营救上岸后,立即清除口鼻淤泥、杂草及呕吐物。当患者有心跳、呼吸,但有明显呼吸道阻塞,可先倒水,将患者腰部置于抢救者屈膝腿上,使患者头部下垂,切不行因倒水而影响其他抢救措施。万一呼吸已停,在保持气道通畅条件下立刻进行人工呼吸,以口对口吹气法最有效。吹气量要大,足以克服肺内阻力。吹气后按压胸辅助呼吸。如果心搏也停止,则人工呼吸必须与胸外心脏按压同时进行,在抢救的同时转送医院。

中暑现场抢救:

a.先兆中暑与轻度中暑:应立即撤离高温环境,在阴凉处安静休息,并补充清凉含盐饮料,即可恢复。可酌情静滴葡萄糖生理盐水,民间刮痧疗法也有疗效。

b.重度中暑:生度中暑特别是中暑高热时,必须分秒必争迅速采取各种降温措施。包括物理降温:将患者头部、腋下和腹股沟大血管处放置冰袋,同时用冷水或酒精擦洗全身,用风扇降温;药物降温:可与物理降温并用,一般用氯丙25.50mg稀至200ml生理盐水中快速静滴10~20分钟为至,在降温的同时转送医院。

机械外伤的现场抢救:

a.立即切断电源,关闭运转机器,将损伤手由机器内解脱出来,防止加重损伤。

b.创面无菌料包扎,活动性出血局部加压包扎,无效时才上止血带。

c.创面不要用任何液体、药粉和油膏。完全离断肢体,要用无菌塑料包裹,干燥保存,切不可用任何液体浸泡。

背柱骨折的急救:用木板或门板搬运。搬动时2~3人扶伤员躯干,使其成一体滑动至木板上。禁用搂抱或一人抬头,一人抬足,使背柱弯曲,加重椎骨损伤。对颈椎损伤的伤员要有专人扶头部,沿纵轴牵引。躯干平行移动至木板,头颈两侧用砂袋或衣物固定。

5.2.2.4

现场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根据现场实际确定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

5.2.2.5

确保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伤员家庭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通讯信息畅通。

5.3

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会议,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同时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并报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安监部门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以及经验教训。

6

信息发布

公司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发布,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和未遂的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修以及处理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向公司报告。公司办公室和安监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事故应急的有关情况,督促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7

后期处置

7.1事故后,公司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事故及其情况,赴现场听取事故单位的工作汇报,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布置恢复生产工作。

7.2事故部门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经请示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征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尽快恢复生产。

7.3总经理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及事故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以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行政电话、调度电话、无线对讲机为核心,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公布应急汇报及主要通讯联络电话,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8.2

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的快速、正确、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根据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人身伤亡事故的类别,在应急处置的同时相应成立电气、热能动力、化学、环境卫生、安全等专业救援小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公司成立相应的应急专业救援小组,各应急专业组成员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保证应急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各类应急队伍和人员必须清晰自身职责,电厂要开展全方位的应急培训,增强各级人员的应急知识和应急能力,在应急响应过程中能够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控制以至消除风险和危害因素。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按照企业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详见公司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8.4

经费保障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所需资金在成本中列支,按实拨付,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

其他保障

根据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要求,制定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电厂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人身伤害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新进厂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开展人身伤害应急救援知识专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9.2

演练

公司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应急救援各生产部门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应急演练采用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形式。

10

奖惩

应急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按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执行。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恢复

(recovery):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1.2本应急预案应根据公司实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定期补充、更新、完善,一般每三年修订一次,并将更新版本经报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评审后重新备案。

11.3本预案由上海国立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本预案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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