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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本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日期:2019-08-28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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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峡大学本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三峡大学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帮助解决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所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资助。

  第二条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科学合理地使用帮困资金,切实有效帮助学生解决暂时性的经济困难,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分为校级临时困难补助和院级临时困难补助两类。学生处每学年按本科生比例向各学院划拨临时困难补助额度,由各学院自行管理使用,其余部分由学生处统一管理。

  第四条 校级临时困难补助由学校按照本办法统一集中使用;院级临时困难补助由学院参照本办法,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管理使用。

  第五条 临时困难补助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临时困难补助经费只能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临时出现的困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对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合理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不能平均使用,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金额,原则上每人每次最高补助数额不超过2000元,每人每年累计获得校院补助次数不超过2次。

  (三)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临时困难补助,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不能用于超出正常标准的生活费用支出,违规使用者,一经查实,学生处有权收回补助,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三章 申请、审批、发放

  第六条 申请条件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努力学习,生活俭朴,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二)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重特大疾病或者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支付能力或导致家庭丧失经济来源,无法保障学生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

  (三)家庭出现突然重大变故,家庭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无法保障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

  (四)遭遇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者。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不予补助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补助金。

  (一)受到法律法规或学校纪律处分;

  (二)生活铺张浪费,购买或使用高档用品;

  (三)学习不努力,经常旷课,一学年有3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

  (四)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从而造成基本生活困难;

  (五)个人经济困难却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六)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及其他各类资助超过4000元。

  第八条 申请额度

  学生本人患重特大疾病或者遭受重大意外伤害,一次性困难补助最高2000元;学生家人患重特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一次性困难补助最高1000元;其他经认定应该补助的临时困难,应视具体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第九条 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填写《三峡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及同一学年内获得其他各类资助情况。

  (二)学院辅导员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

  (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四)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补助额度,报学生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十条 发放流程

  学生凭临时困难补助领款单到财务处办理,补助金直接划拨到学生本人银行卡,并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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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技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帮助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造成暂时性家庭经济困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z科技大学学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z科技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补助标准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二、学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费用无保障;

  三、学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四、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五、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第五条 补助标准:

  一、受助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总额原则不超过3000元。

  二、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六条 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z科技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获得各类资助等情况,并将申请材料递交学院年级辅导员;

  二、学院年级辅导员初审:年级辅导员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院审核: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方案,签字盖章并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申请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召开处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确定补助额度。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学校资助中心负责发放补助款项发放。

  第八条 临时困难补助发放相关要求:

  一、临时困难补助为不定期补助,学生一旦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即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一经发现情况不属实,将立即取消并追回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同时,应通过参加勤工助学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生活、学习费用;

  四、获得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和学院,校区组织的志愿者活动。

  第九条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补助:

  一、学生家中发生变故不足以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二、单纯为改善个人或家庭生活质量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

  三、生活铺张浪费,购买高档物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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