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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年读书笔记_九三年读书心得

日期:2020-03-1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九三年读书笔记_九三年读书心得的相关参考范文,篇一:《九三年》读后感读《九三年》有感《九三年》是雨果的最后一篇小说,当时我高中的历史课本有其一小段的节选,正是郭万与西穆尔丹关于“宽大”与“绝不宽大”的一番争辩,我觉得挺有意思......

篇一:《九三年》读后

读《九三年》有感

《九三年》是雨果的最后一篇小说,当时我高中的历史课本有其一小段的节选,正是郭万与西穆尔丹关于“宽大”与“绝不宽大”的一番争辩,我觉得挺有意思的,所以在老师的荐书单上看到这一本书,我便毫不犹豫选择了它。

之前看过的雨果的书是《悲惨世界》,当时的感受是述事好啰嗦以及人物好多人物关系好混乱。如今我看《九三年》却没有以前那样负面的感觉,不过书中大量的历史人物和典故,我还是接受无能。

全书有大量的历史背景陈述,还有历史氛围的描写,这种一种庞大的叙事感和历史凝重感,是通过文中穿插的大量配角的活动和语言描写来表现的。这几乎是雨果作品的特色,不过在《九三年》里表现的更成熟,在追求叙事的庞大的同时没有丢弃严密的结构,反而针脚密实,精致完善。

自旺代叛军首领朗德纳克侯爵的身份终于被揭开,全书的节奏便开始紧凑起来,三个主角也如命运安排般碰撞在一起。

我看书比较喜欢关注人物。在里面有几个人物留给我深刻的印象。

首先是郭万。

他出场的时候,全书已经几乎把九三年的沸腾、黑暗、残酷、狂暴的气氛渲染完毕,无论是“绝不宽大”或者“绝不宽恕”的疯狂呐喊还是铁与血的厮杀,笼罩在人民头上的不是救赎而是压抑的黑云,但郭万的出场却如一缕阳光。他多次击败旺代叛军首领朗德纳克侯爵,将这个残忍的“刽子手、恶魔、叛国贼”逼至绝境,却对那些无知的农民军手下留情,认为他们可以通过教化成为共和国的拥护者。他曾是他老师心中合格的将军,却又因为他的“宽大”成为他老师眼中不得不处决的罪犯。他有他坚定的原则,这种原则源自他对良心的坚守,对和平自由的执着,他认为一味的残酷不能换来光明的未来,换来的只会是更加黑暗的报复。这个人物在最后死的时候被雨果描写得如此美丽:“他看上去就像一个幻影。他从来没有这么俊美。他那棕色的头发在风中飘动······他那雪白的脖子令人想到女人的脖子,他那英气勃勃、无比威严的目光令人想到大天使的目光······”。

他死在一个迷人和煦的清晨里,死在战士们成片的“开恩吧!开恩吧!”的呼喊声中,死在九三年,留下的只是他可爱的对共和国的幻想。

第二个人物是叫花子泰尔马克。

他真是一个可爱的人啊,为了报答朗德纳克侯爵以前根本不在意的施舍,他救了老侯爵。在那疯狂的九三年,在那人人想着如何杀戮如何生存的年代,他只是沉浸在大自然里,偶尔对着鸟儿和花儿发发呆。在大家都在挣扎地生存时,他想的却是生活。所以他是注定被命运伤害的人。他救了侯爵,然后侯爵烧了他的村子,甚至枪毙了两个无辜的女人,抢走三个无知的孩子。这是他“罪行”的报应——他认为自己有罪,然而他还是会反问自己“既然明知贵族不可信,为什么还要救那个侯爵呢”

“因为他是个人”

——可是谁能理解他呢?在那个年代里,无论是保王党还是共和党,都是用残暴与野蛮的劈开前进的道路,一个为了王与传统的荣光,一个为了自由与平等的荣光,却没有一个是为了“人”的荣光

在时代面前,“人”是注定要被牺牲的。

看完《九三年》,我被暴风雨般的战斗所震撼,同时又为偶尔出现的与风起云涌的九三年历史氛围反差极大的宁静之境所心醉。

其中一个场景令我尤为深刻。

——战士围攻拉图尔格时,三个小孩正在城堡里贴着耳朵聆听着从远处传来的枪与炮的轰

鸣、战马的嘶声,他们认为“这是上帝的声音”。

《九三年》的最后,很多人死了,但是这三个小孩却被留下,他们或许恰恰是新生的希望吧。

篇二:93年读后感

九三年读书笔记

九三年》是雨果引晚年的重要作品,这是他的最后一部小说。以三个小孩的遭遇为核心,以西穆尔丹、戈万和朗特纳克三个主要人物的思想交锋为冲突,写得紧张而动人心弦。

雨果在小说中指出:“九三年是欧洲对法兰西的战争,又是法兰西对巴黎的战争。革命怎样呢?那是法兰西战胜欧洲,巴黎战胜法兰西。这就是九三年这个恐怖的时刻之所以伟大的原因,它比本世纪的其余时刻更伟大。”他又说:“九三年是一个紧张的年头。风暴在这时期达到了最猛烈最壮观的程度。”以这一年发生的事件来描写大革命,确实能充分反映人类历史中最彻底的一次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 雨果尊重历史,如实地展现了革命与反革命斗争的残酷性,描写出这场斗争激烈而壮伟的场面。在小说中,保王党叛军平均每天枪杀三十个蓝军,纵火焚烧城市,把所有的居民活活烧死在家里。他们的领袖提出“杀掉,烧掉,绝不饶恕”。保王主义在一些落后地区,如布列塔尼拥有广泛的基础,农民盲目地跟着领主走。农民的落后是贵族发动叛乱的基础,小说真实地反映了这种社会状况。面对贵族残忍的烧杀,共和军以牙还牙,绝不宽大敌人。在雅各宾派内部,三巨头——罗伯斯比尔、丹东、马拉,虽然政见有分歧,但都一致同意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他们选中主张“恐怖必须用恐怖来还击”的西穆尔丹为特派代表,颁布用极刑来对待放走敌人的严厉法令。因为要保存革命成果,就不得不用暴力来对付暴力。

其次,雨果正确评价了雅各宾党专政时期实行的一系列政策。他把国民公会喻为酿酒桶,桶里“虽然沸腾着恐怖,也酝酿着进步”。国民公会宣布了信仰自由,认为贫穷应受尊敬,残疾应受尊敬,母亲和儿童也应受尊敬;盲人和聋哑人成为受国家监护的人;谴责贩卖黑奴的罪恶行为;废除了奴隶制度;颁布了义务教育制;创立了工艺陈列馆和博物院;统一了法典和度量衡;创办了电报、老年人救济院、医院;创建了气象局、研究院。这一切措施都放射出灿烂的思想光芒,造福于人民。大革命所进行的乃是启蒙思想家的理想,是以先进的资产阶级文明代替愚昧落后的封建体制。至今,上述各项措施继续起着良好作用,并普及到世界各国。

对法国大革命和九三年的阶级生死搏斗的正确描写,是这部小说的基本价值所在。雨果捍卫法国大革命,包括雅各宾派一系列正确政策的立场,鲜明地表现了他的民主主义思想,体现出真知灼见。《九三年》以雄浑的笔触真实地再现了十八世纪末的法国历史面貌,是描绘法国大革命的一部史诗。不过,对于雅各宾派的所作所为,雨果并没有完全加以肯定。雅各宾派为什么会失败?人们有各种各样的看法,雨果也进行了哲理的沉思。在他看来,尽管一方面是刀光剑影,以暴力对付暴力,但另一方面,应有仁慈,要以人道对人道或非人道。他认为,雅各宾派滥杀无辜,没有实行人道主义政策,以致垮台。这一沉思表现在小说结尾。人们历来对这个结尾争论不休,难以得出结论,小说的魅力却很大程度来自于此。

一七九三年是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代,纷繁复杂的阶级搏斗极为激烈,这段历史在《九三年》中得到生动的再现,使我们触摸到法国大革命的脉搏。书中惊心动魄的情节,尖锐的矛盾冲突,雄伟的气势,浓烈的色彩,使这本书成为一部不朽的杰作。

然而对于本书的悲剧性结局,我们却不能苟同。 “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这话不错,革命的目的本来就是要实现真正的人道主义。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有努力争取,而不能希望每个人的人性中都隐藏

着人道精神,一旦“天良发现”,就能解决一切问题。雨果反对帝制,热爱共和;反对奴役与种族歧视,主张自由、平等、博爱;反对贫困与愚昧,主张共同富有与普及教育;凡此种种,都是雨果的人道主义精神的表现,这些成果,要靠我们努力去争取,才能得到。不去争取,只期待每个恶人都像朗特纳克一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等于希望沙威改变态度,不去逮捕市长马德兰一样,最后只剩下好心人的一堆善良意愿。时至今日,争取人道的斗争错综复杂,借用罗兰夫人的一句话:“人道,人道,许多罪恶假尔之名以行!”不是有人假借人道和人权的名义去扶植奴隶主么?

在雨果诞辰二百周年之际,我们不能不叹息:继承雨果遗志,为人道作斗争,正未有穷期!

篇三:九三年读后感

提起雨果,人们一般会想到的是《悲惨世界》和《巴黎圣母院》。可当我看了《九三年》后,我被这本书深深触动了。《九三年》是雨果晚年的重要作品,是他的最后一部小说。在动笔写这部被他称为沉重大山的作品之前,他已酝酿了十年之久。这部作品是雨果人道主义思想的结晶。

《九三年》是一七九三年的简称。这一年在法国是革命的狂风暴雨期间,是社会矛盾最为尖锐的一年,也是社会最为动荡混乱的一年。诞生不久的共和国尚未满周岁,帝制的阴魂还在法国徘徊。非常期间必须有非常人物来做统帅:保皇党军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前贵族朗特纳克侯爵,他是忆■有才忓、有魄力的人,铁了心的保皇派,对屠杀革命军毫不手软,他的口号是:“绝不饶恕!”;共和国军方面有两个领袖:忆■是从前的巴利尼地方神父西穆尔丹,现在是公安委员会特派的政治委员;另忆■领袖是负责围剿旺代叛军的远征司令戈万。他是忆■富有军事天才的前贵族,西穆尔丹的弟子,朗特纳克的侄孙,他真诚地拥护革命,痛恨旺代的叛变。这是一场残酷的战争。最后只剩下十几个人的保皇党军,变★命军层层围困在城堡中。但城堡里有一条暗道,一直通到大森林,侯爵可以从这条暗道逃跑。但为了救出三个被困火中的幼小儿童,即将躲进森林的侯爵毅然从暗道返回城堡。他的英雄行为在共和国士兵中引起了一片欢呼。西穆尔丹逮捕了朗特纳克,把他关押起来,准备将他送上断头台。戈万不愿意处死忆■为援救三个不相忓的儿童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和事业的老人,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终于释放了朗特纳克,自己代替他留在狱中。第二天,西穆尔丹将戈万送上断头台以后,自己举枪自杀,完成了自己灵魂的升华。

《九三年》让我感动的是如天地般广阔的博爱,超越了父子之情的如山川日月般的父爱。有许多书曾让我感动,但都是一情一景,从未有书,而且我也相信今后也不会有哪部巨著可以像九三年一样全书都充满了感人的因素让人泣不成声!

小说表达了雨果对革命的感受,对人类前途的信念以及社会理想都作了深刻的阐释,对他的思想作了一个完美的表达。这部小说是雨果对几千年来人类道德发展和对亚里士多德“人是什么?”的直接回答,是对人类历史屡遭战乱而又得以不断重生的精辟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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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生论读书演讲稿4篇

篇一:《论读书》林语堂

论读书

——复旦大学、大夏大学演讲稿

林语堂

本篇演讲只是谈谈本人对于读书的意见,并不是要训勉青年,亦非敢指导青年。所以不敢训勉青年有两种理由:第一,因为近来常听见贪官污吏到学校致训词,叫学生须有志操、有气节、有廉耻;也有卖国官僚到大学演讲,劝学生要坚忍卓绝,做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料想战国的土豪劣绅亦必好训勉当时的青年,所以激起孟子这样不平的话。第二,读书没有什么可以训勉。世上会读书的人,都是书拿起来自己会读。不会读书的人,亦不会因为指导而变为会读。譬如数学,出五个问题叫学生去做,会做的人是自己脑里做出来的,并非教员教他做出;不会做的人经教员指导,这一题虽然做出,下一题仍旧非指导不可,数学并不会因此高明起来。我所要讲的话于你们本会读书的人,没有什么补助,于你们不会读书的人,也不会使你们变为善读书。所以今日谈谈,亦只是谈谈而已。

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向来算为清高。“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读书向称为雅事乐事。但是现在雅事乐事已经不雅不乐了。今天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八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亦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跑百米,拿一块大银盾回家,在我是看不起的,因为这似乎亦非读书的本旨。

今日所谈,亦非指学堂中的读书,亦非指读教授所指定的功课。在学校读书有四不可。

(一)所读非书。学校专读教科书,而教科书并不是真正的书。今日大学毕业的人,所读的书极其有限。然而读一部小说概论,到底不如读《三国》、《水浒》;读一部历史教科书,不如读《史记》。(二)无书可读。因为图书馆存书不多,可读的书极有限。(三)不许读书。因为在课室看书,有犯校规,例所不许。倘是一人自晨至晚上课,则等于自晨至晚被监禁起来,不许读书。(四)书读不好。因为处处受注册部干涉,毛孔骨节,皆不爽快。且学校所教非慎思明辨之学,乃记问之学。记问之学不足为人师,礼记早已说过。书上怎样说,你便怎样答,一字不错,叫做记问之学。倘是你能猜中教员心中要你如何答法,照样答出,便得一百分,于是沾沾自喜,自以为西洋历史你知道一百分,其实西洋历史你何尝知道百分之一。学堂所以非注重记问之学不可,是因为便于考试。如拿破仑生卒年月,形容词共有几种,这些不必用头脑,只需强记,然学校考试极其便当,差一年可扣一分;然而事实上与学问无补,你们的教员,也都记不得。要用时自可在百科全书上去查。又如罗马帝国之亡,三大原因,书上这样讲,你们照样记,然而事实上问题极复杂。有人说罗马帝国之亡,是亡于蚊子(传布寒热疟),这是书上所无的。

今日所谈的是自由的看书读书;无论是在校、离校,做教员,做学生,做商人,做政客闲时的读书。这种的读书,所以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增学问,广识见,养性灵。人之初生,都是好学好问,及其长成,受种种的俗见俗闻所蔽,毛孔骨节,如有一层包膜,失了聪明,逐渐顽腐。读书便是将此层蔽塞聪明的包膜剥下。能将此层剥下,才是读书人。并且

要时时读书,不然便会鄙吝复萌,顽见俗见生满身上,一人的落伍、迂腐、冬烘,就是不肯时时读书所致。所以读书的意义,是使人较虚心,较通达,不固陋,不偏执。一人在世上,对于学问是这样的: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大学生自以为心理学他也念过,历史地理他亦念过,经济科学也都念过,世界文学艺术声光化电他也念过,所以什么都懂,毕业以后,人家问他国际联盟在哪里,他说“我书上未念过”,人家又问法西斯蒂在意大利成绩如何,他也说“我书上未念过”,所以觉得什么都不懂。到了中年,许多人娶妻生子,造洋楼,有身分,做名流,戴眼镜,留胡子,拿洋棍,沾沾自喜,那时他的世界已经固定了:女子放胸是不道德,剪发亦不道德,社会主义就是共产党,读《马氏文通》是反动,节制生育是亡种逆天,提倡白话是亡国之先兆,《孝经》是孔子写的,大禹必有其人??意见非常之多而且确定不移,所以又是什么都懂。其实是此种人久不读书、鄙吝复萌所致。此种人不可与深谈。但亦有常读书的人,老当益壮,其思想每每比青年急进,就是能时时读书,所以心灵不曾化石、变为古董。

读书的主旨在于排脱俗气。黄山谷谓人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须知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人很多,不但商界政界如此,学府中亦颇多此种人。然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在官僚商贾则无妨,在读书人是不合理的。所谓面目可憎,不可作面孔不漂亮解,因为并非不能奉承人家、排出笑脸所以“可憎”;胁肩谄笑,面孔漂亮,便是“可爱”。若欲求美男子小白脸,尽可于跑狗场,跳舞场及政府衙门中求之。有漂亮脸孔,说漂亮话的政客,未必便面目不可憎。读书与面孔漂亮没有关系,因为书籍并不是雪花膏,读了便会增加你的容辉。所以面目可憎不可憎,在你如何看法。有人看美人专看脸蛋,凡有鹅脸柳眉皓齿朱唇都叫做美人。但是识趣的人若李笠翁看美人专看风韵,笠翁所谓三分容貌有姿态等于六七分,六七分容貌,乏姿态等于三四分。有人面目平常,然而谈起话来,使你觉得可爱;也有满脸脂粉的摩登伽,洋囡囡,做花瓶,做客厅装饰甚好,但一与交谈,风韵全无,便觉得索然无味。黄山谷所谓面目可憎不可憎,亦只是指读书人之议论风采说法。若《浮生六记》的芸,虽非西施面目,并且前齿微露,我却觉得是中国第一美人。男子也是如是看法:章太炎脸孔虽不漂亮,王国维虽有一条辫子,但是他们是有风韵的,不是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简直可认为可爱。亦有漂亮政客,做武人的兔子姨太太,说话虽漂亮,听了却令人作呕三日。

至于语言无味(著重“味”字),都全看你所读是什么书及读书的方法。读书读出味来,语言自然有味;语言有味,做出文章亦必有味。有人读书读了半世,亦读不出什么味儿来,都是因为读不合的书及不得其读法。读书须先知味。这味字,是读书的关键。所谓味,是不可捉摸的,一人有一人胃口,各不相同,所好的味亦异,所以必先知其所好,始能读出味来。有人自幼嚼书本,老大不能通一经,便是食古不化勉强读书所致。袁中郎所谓读所好之书,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这是知味的读法。若必强读,消化不来,必生疳积胃滞诸病。

口之于味,不可强同,不能因我之所嗜好以强人。先生不能以其所好强学生去读,父亲亦不得以其所好强儿子去读。所以书不可强读,强读必无效,反而有害,这是读书之第一义。有愚人请人开一张必读书目,硬着头皮、咬着牙根去读,殊不知读书须求气质相合。人之气质各有不同,英人俗语所谓“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因为听说某书是名著,因为要做通人,硬着头皮去读,结果必毫无所得。过后思之,如作一场恶梦,甚且终身视读书为畏途,提起书名来便头痛。小时候若非有随时扔掉不喜之书之权,亦几乎堕入此道

矣!萧伯纳说许多英国人终身不看莎士比亚,就是因为幼年塾师强迫背诵种下的果。许多人离校以后,终身不再看诗,不看历史,亦是旨趣未到学校迫其必修所致。

所以读书不可勉强,因为学问思想是慢慢胚胎滋长出来。其滋长自有滋长的道理,如草木之荣枯,河流之转向,各有其自然之势,逆势必无成就。树木的南枝遮荫,自会向北枝发展,否则枯槁以待毙。河流遇了矶石悬崖,也会转向,不是硬冲,只要顺势流下,总有流入东海之一日。世上无人人必读之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心境不得不读之书。有你所应读,我所万不可读;有此时可读,彼时不可读。即使有必读之书,亦决非此时此刻所必读:见解未到,必不可读;思想发育程度未到,亦不可读。孔子说五十可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尚不可读《易经》。刘知幾少读古文《尚书》,挨打亦读不来,后听同学读《左传》,甚好之,求授《左传》,乃易成诵。《庄子》本是必读之书,然假使读《庄子》觉得索然无味,只好放弃,过了几年再读。对庄子感觉兴味,然后读庄子;对马克思感觉兴味,然后读马克思。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出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五十而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凡是好书都值得重读的。自己见解愈深,学问愈进,愈读得出味道来。譬如我此时重读Lamb的论文,比幼时所读全然不同,幼时虽觉其文章有趣,没有真正魂灵的接触,未深知其文之佳境所在。也许蒋介石未进过小学,或进小学而未读过地理,或读地理而未觉兴味;然今日之蒋介石翻看闵浙边界地图,便觉津津有味。一人背痈,再去读范增的传,始觉趣味。或许是叫许钦文在狱中读清初犯文字狱的文人传记,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由是可知读书有两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程子谓《论语》读者有此等人与彼等人,有读了全然无事者,亦有读了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所以读书必以气质相近,而凡人读书必找一位同调的先贤,一位气质与你相近的作家,作为老师,这是所谓读书必须得力一家。不可昏头昏脑,听人戏弄,庄子亦好,荀子亦好,苏东坡亦好,程伊川亦好。一人同时爱庄、荀,或同时爱苏、程,是不可能的事。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找到文学上之情人,心胸中感觉万分痛快,而魂灵上发生猛烈影响,如春雷一鸣,蚕卵孵出,得一新生命,入一新世界。George Eliot自叙读卢梭自传,如触电一般。尼采师叔本华,萧伯纳师易卜生,虽皆非及门弟子,而思想相承,影响极大。当二子读叔本华、易卜生时,思想上起了大影响,是其思想萌芽学问生根之始。因为气质性灵相近,所以乐此不疲,流连忘返;流连忘返,始可深入;深入后,如受春风化雨之赐,欣欣向荣,学业大进。

谁是气质与你相近的先贤,只有你知道,也无需人家指导,更无人能勉强,你找到这样一位作家,自会一见如故。苏东坡初读庄子,如有胸中久积的话被他说出;袁中郎夜读徐文长诗,叫唤起来,叫复读,读复叫,便是此理。这与“一见倾心”之性爱(Love at first sight)同一道理。你遇到这样作家,自会恨相见太晚。一人必有一人中意的作家,各人自己去找去,找到了文学上的爱人,他自有魔力吸引你,而你也乐自为所吸,甚至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亦渐与相似。这样浸润其中,自然获益不少,将来年事渐长,厌此情人,再找别的情人,到了经过两三个情人,或是四五个情人,大概你自己也已受了熏陶不浅,思想已经成熟,自己也就成了一位作家。若找不到情人,东览西阅,所读的未必能沁入魂灵深处,便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不会有心得,学问不会有成就。

知道情人滋味,便知道苦学二字是骗人的话。学者每为“苦学”或“困学”二字所误。读书成名的人,只有乐,没有苦。据说古人读书有追月法,刺股法,及丫头监读法。其实都是很笨。读书无兴味,昏昏欲睡,始拿锥子在股上刺一下,这是愚不可当。一人书本摆在面前,有中外贤人向你说极精彩的话,尚且想睡觉,便应当去睡觉,刺股亦无益。叫丫头陪读,等打盹时唤醒你,已是下流,亦应去睡觉,不应读书。而且此法极不卫生,不睡觉,只有读坏身体,不会读出书的精彩来。若已读出书的精彩来,便不想睡觉,故无丫头唤醒之必要。刻苦耐劳,淬励奋勉是应该的,但不应视读书为苦。视读书为苦,第一着已走了错路。天下读书成名的人,皆以读书为乐;汝以为苦,彼却沉湎以为至乐。比如一人打麻将,或如人挟妓冶游,流连忘返,寝食俱废,始读出书来。以我所知国文好的学生,都是偷看几百万言的《三国》《水浒》而来,绝不是一学年读五十六页文选,国文会读好的。试问在偷读《三国》《水浒》之人,读书有什么苦处?何尝算页数?好学的人,是书无所不窥,窥就是偷看。于书无所不偷看的人,大概学会成名。

有人读书必装腔作势,或嫌板凳太硬,或嫌光线太弱,这都是读书未入门路,未觉兴味所致。有人做不出文章,怪房间冷,恐蚊子多,怪稿纸发光,怪马路上电车声音太嘈杂,其实都是因为文思不来,写一句,停一句。一人不好读书,总有种种理由。“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等到秋来冬又至,不知等待到来年。”其实读书是四季咸宜。古所谓“裸淫”之人,无论何时何地可读书皆手不释卷,这样才成读书人样子。顾千里裸体读经,便是一例,即使暑气炎热,至非裸体不可,亦要读经。欧阳修在马上、厕上皆可做文章,因为文思一来,非做不可,非必正襟危坐、明窗净几才可做文章。一人要读书则澡堂,马路,洋车上,厕上,图书馆,理发室,皆可读。而且必办到洋车上理发室都必读书,才可以读成书。

读书须有胆识,有眼光有毅力。胆识二字拆不开,要有识,必敢有自己意见,即使一时与前人不同亦不妨。前人能说得我服,是前人是;前人不能服我,是前人非。人心之不同如其面,要脚踏实地,不可舍己耘人。诗或好李或好杜,文或好苏或好韩,各人要凭良知,读其所好,然后所谓好,说得好的道理出来。或竟苏韩皆不好,亦不必惭愧,亦须说出不好的理由来。或某名人文集,众人所称而你独恶之,则或系汝自己学力见识未到,或果然汝是而人非。学力未到,等过几年再读,若之,学力已到而汝是人非,则将来必发现与汝同情之人。 刘知几少时读《前后汉书》,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立纪,当时闻者责以童子轻议前哲,乃“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后来偏偏发见张衡范晔等,持见与之相同。此乃刘知几之读书胆识。因其读书皆得之襟腑,非人云亦云,所以能著成《史通》一书。如此读书,处处有我的真知灼见,得一分见解是一分学问,除一种俗见,算一分进步,才不会落入圈套,满口烂调,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阅读建议】

本文是一篇演讲词,谈读书自有特色。其中,哪些是你能赞同的,哪些是你不赞同的?作者强调要独立阅读,因此文中观点要辩证吸收,不可不加深思全盘接受。

刚刚步入高中阶段的你们,是不是也要趁着假期好好思考:在这一段新的旅途中,该怎样和书相处?

愿你们各有收获,愿你们可以通过书籍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无论美丑。

篇二:论学习 演讲稿:知其所用,用其所学,学以致用

知其所用,用其所学,学以致用

学习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哈佛有一个著名的理论:人的差别来源于学习。又有诸葛亮在《诫子书》中曰: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学习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那么,学什么?如何学?为何学呢?下面根据我自己的观点发表一下个人看法。

何以为学

要使自己的思想不落后,唯一的办法就是学习。什么是学习,《论语》开宗明义就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上学的时候,老师给我们讲解的意思是“学习的时候常常的温习(复习),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说实话,读书二十多年,我自己没有感到“学习了之后复习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而且还高兴的“不亦说乎”?查阅了很多资料后,我觉得这种翻译其实是曲解了孔圣人的意思:这句话的核心是在“习”上,“习”不是温习和预习的意思,这里的“习”是“实践”——“学了知识之后去尝尝去实践,那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如此就解释地通了。

那么,学什么,怎么习,对于学以致用、学有所获至关重要。

如何为学

首先,树立学习目标。

为学须先立志。志既立,则学问可次第着力。立志不定,终不济事。我认为这里的“志”有两种含义,一是达到的目标,有了目标,才有前进的动力,有了前进的动力才能达到目标。二是实用的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没有学习计划、一个实用的学习计划对学习效果有着深刻的影响。

其次,寻找学习方法。

学习要讲究方法,而改进学习方法的本质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学习效率的高低,是一个人综合学习能力的体现。提高学习效率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长期的探索和积累。首先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合理利用时间,其次要注意"专心、用心、恒心"等基本素质的培养,对于自身的优势、缺陷等更要有深刻的认识。第三要善于学习,善于学习就是要善于将学习与实践、改造相结合,善于学习,才能进步。

第三,终生学习观念。

周恩来同志说道: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活到老、学到老,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人到一定的年龄,不能学以致用的时候,缺乏学习的成就感的时候,就会自然不自然地放松学习的。在这种时候怎么继续保持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则是非常要紧的一个问题。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根据这个论断,人在一定的年

龄所学的重点应该有所改变,年轻时候应该广泛涉猎,主专一门;工作岗位上应该根据需要学习与做好工作有关的知识,推进自身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党所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大战略任务。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创新。对于基层党员来说,“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求知与践行互为促进”,应该成为我们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始终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应强调理论的学习、政策的学习。有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就会方向明、路子正;有了切实的政策基础,就会正确贯彻、正确执行,才能真正做到:知其所学,用其所学,学以致用。

篇三:论学习的重要性演讲稿

论学习的重要性

对于知识的作用和价值,古人已有认识。“人有知学,则有力矣”。这是汉朝哲人王充的论断。近代英国学者培根也强调了同样的观点:“知识就是力量”。今天, 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不断深化的社会变革,尤其是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使我们对知识与力量的关系有了新的体验,学习的重要性日显突出.

学习对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对领导尤其重要。建设高素质队伍足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对领导的教育,促进学习无疑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领导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应对时代的挑战,带领企业不断夺取一个又一个新的发展,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我们所说的学习,是广义的学习——既学习知识,又学习技能;既学习历史,又学习现实;既学习自然科学,又学习人文科学;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既讨教于专家,又问计于市场;既研究本企业的实践,又借鉴他人的经验。学习是没有边界的。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我们的企业家要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学习的重要性,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为目标,扎扎实实地学习,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 习与运用相统一,力求达到三个方面的学习成效。一是学以立德。

即通过学习,科学掌握立场、观点、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事业方向,牢固树立科学的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学以增智。即努力掌握基本知识,扬弃旧义,探求新知,不断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宏观决策能 力、综合协调能力、知人善任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学以致用。即把学习掌握的科学理论和知识用于指导个人发展的具体实践,用于研究解决本个人存 在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学习需要时间。这要求我们的管理者利用好零星的时间抓紧学习,这样在百忙中也会学有所成。学习要靠积累。是否愿意做某一件事,实质上不是有无时间,而是重视与否的问题;重视了,就舍得拿出时间、付出精力。只要想做,就能挤出时间来学习,提高自己。

学习需要动力。学习的动力来自不断求知上进的内在要求,也来自竞争和生存的外在压力。如今的市场竞争很激烈,在我们新疆企业家的群体里高学历的人越来越多,知识与地位、财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种让人欣喜的变化,给学习者增添了动力。

我们传统的教育是延续更多的先人教导---要好好学

习、学习可以成就功名---于是死读书、读死书,有的人甚

至读到了博士,以后呢,不知道怎么办!也可以说改革开放使中国人有了自己的觉悟,观念有所更新,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中国大学生的观念已经从读书是获取功名的旧模式中脱离出来---自我实现是他们的要求!那么现在呢,他们中的一些人更希望去实现个人创业!就是说他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而读书、学习,逐渐的他们的读书、学习有了目标,可能拥有这种想法的大学生,将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一个更重要的推动力!因为中国传统上是一个中庸思想很浓厚的国家,中国人不愿冒险、怕丢面子,我们可以认为在楼上这个小朋友身上,看到我们中国人有更大的突破这个传统习惯的一面!中国需要有一批敢于走在前面的人!!----所以我们需要放弃旧有的成功模式---毕竟知识经济时代为知

识、技能、人才资源成为资本提供了可能,财富需要重新创造和分配,所以我们现在的成功模式应当是谁会学习、谁学习的更快、谁运用的更快!---成功有时候需要突破传统、突破自我,成功的人有时候是需要一些冒险、经历一些失败。罗伯特清崎形象的说,这就象小孩子学习走路一样,跌倒了呢,他们会爬起来,再继续走,然后他们呢,就慢慢学会了怎么走路。但如果他们跌倒了,他们说跌倒了,再走还会跌倒,我拒绝再前进,他们也许永远学不会走路!----我们都从学走路的时候过来,那时候我们只是本能,我们没有更多的负面思想,没有那样多的顾虑,所以我们才学会了走路,

现在我们也需要那样,-----再往前走两步!! -- 我军必胜! ---你的未来改变和变化难以预料和充满挑战,成功可以不再依赖旧的规则 、价值、 结构和过程 ,其关键是 ----学习, 超过你今天所知道的 、比你的竞争对手来的强 、比市场更快捷 ,给你带来优势、利益和成长 ,学习、成长、成功、财富!

生命是上帝赐给人类的一颗未经琢磨的钻石!树的方向由风决定、人的方向自己决定!成功不是赢在起点,而是赢转折点!

篇3: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

篇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与一厘米的阳光

今天刚刚看了这个短篇小说,我说的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想起了《一厘米的阳光》。其实这本小说为我所知是在另外一本小说里,——木浮生的《世界微尘里》,却觉得她们的爱情是不尽相同的,却偏偏,可以拿来与一厘米的阳光比较。

一样的深爱,一样的年少,一样的执着。纪忆于季成阳,那个陌生女人于那个作家。却是不一样的结局。我有时想,一厘米的阳光里的爱情似乎更加不真实。又或者,只是个例,所以故事才这样动人。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样,一个是爱到力竭发现对方一样深爱,一个是用一场生命去爱一个人却发现对方对自己竟然连模糊的记忆也没有。他们都那样的极端,所以才能那样蛊惑人心。

我在想,那个陌生的女人究竟值不值得,如果是我,我一定不会那样傻,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更不该是一个女人的一生。何况,那个作家连一点点回应都没有留给她,我总想,即使你不爱她,至少也该察觉到她是如何的爱你,却也知道,她爱的就是那样的他,也许是因为我不是天生多情浪漫的法国人,我也没有遇到一个年少时,在卑微黑暗的世界里,如同阳光一样照到我心里的人,无论季成阳,或是那个风流倜傥的作家。

所以,如果季成阳不爱纪忆,会不会,纪忆也会像那个女人一样,用一生去爱他,我想会的,幸运的是,纪忆不是那个陌生的女人,那个直到死才肯倾诉自己的爱情,更确切的说是自己人生的女人。

篇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知道这部小说很久了,也看过徐静蕾导演的电影,可就是最近才从首图借来这本书看,我知道它一定是一个伤感的结局。

爱情通常都以一种难以想象的方式悄然滋生着。为了这种砰然心动的感觉,我们愿意为之付出一切。书中的女孩,为了令自己心动的这个男人,可以做尽自己一切可以做的事情,她努力念书,从班级中等一跃成为全班第一名,以一种倔强的毅力练习钢琴,因为她知道那个作家一定喜欢才华横溢且精通音乐的女子。她努力保持衣着的整洁,经过作家身边时用书包遮挡衣服补丁的举动显得笨拙而可爱。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偷看心爱男子的一举一动,还惊喜没被发现。谁没有过这种经历?那是一种少女情窦初开时才会有的青涩和幼稚,那是很美好的一种体验,既美好又充满着矛盾,那是少女时代才会有的一种心悸。

许多女孩总是陶醉在对心爱男子的回忆或是憧憬里,这种感觉很美好,但并不健康。那样足不出户,什么也不做,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沉静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是不会有自己期待中的结果的,但是,这又是大多数年轻女孩都爱做的一种梦。“只要你的名字一登在报上,这天就成了我的节日。”这种感觉一定不陌生,千方百计收集和他有关的一切信息,一份和他有关的报纸,一张和他有关的图片,一个和他有关的视频,但凡和他有关的一切信息都使我感到高兴一整天,仿佛这天是个特殊的节日。你在他的微博里留言,转发他的每一条微博,

一个也不放过;你下载他的每一个视频,哪怕只有他匆匆一瞥的身影也不放过;你发私信给他,想逗他开心想让他注意到你的存在,若是得到来自他的一星半点回复,更是欣喜无比。终于,你成功了!他回复你了,他注意到你的存在了!如果他不是个笨蛋,他应该会知道在天涯海角有这么一个姑娘在深深地喜欢着他。尽管不在同一座城市,但却在同一片蓝天下。

“我爱你就是爱你这个样子——感情热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我认为,但凡一个女孩爱上这么一个人,她的人生准儿是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如果你真的要爱上这么个人,你得有无比强大的内心,可以接受他的感情滥用而又不愿意做出任何牺牲拒绝承担任何责任的荒诞行径。爱上这种男人的女人,不但不伟大,反而很傻气,可以想象是一个没有自信,寂寞独单,内心世界很闭塞的一个弱小女人。因为找不到自己的价值存在感,转而寄希望于自己幻想的一个对象身上。可悲??

对于这样一个人,我们一定幻想过成为他的女朋友,未婚妻,妻子。但这一切只是幻想,只是一种幼稚的一厢情愿的幻想。就像书中后半部分——夜色朦胧,里面那个少年因为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而误会一个女子爱上了他,继而又深深跌入这种自我陶醉的幻想当中,错过了另一个真正爱他的女子。书中两个故事,都是悲剧。两位主人公,一男一女先后迷恋上了并不爱自己的人,获得短暂欢愉之后难以回头又错过了真正爱自己的人。

“美好的东西是忘不了的。”为什么我们偏要离开娇宠我们对我们好

的圈子,而去追随并不善待我们的人们,近在咫尺的不知道珍惜,远在天涯的就去追随,哪怕吃尽苦头赔上尊严也在所不惜,唉??人呐。难道,人类天生就是逃避追逐自己的东西,而偏偏要去追逐远离自己的东西?难道得不到的就真的是最好的吗?其实,留在我们身边的就是最好的,长久的留在我们身边的就是最最好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已拥有的。

人总是忘不了自己的曾心爱过的人,他们究竟有多完美有多迷人有多与众不同,尽然能我们至今数年都难以忘怀?是他们真的那么吸引,还是“得不到”的心理隐隐作祟?至今难以忘怀,我想每个人的心理都住着这样一个人吧,他不在我们的身边,但却陪伴我们度过一生,对于这样一个人,应该心存感激吧。

篇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的著名作家茨威格创作的,是其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茨威格用很细腻的笔法讲了一个暗恋的故事,一个女人暗恋了一个男人一生,并为他生下一子。后来迫于生活,沦入风尘。但直到女人死亡,男人却依旧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在记忆中也并无痕迹。第一次读的时候,一把眼泪,惊异了很久,一个男人怎能有如女 性化的心理?

一个男子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这个男人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十八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还是个孩子,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算得上是茨威格的成名之作。作品以一个女人对于自己精神恋爱的情愫拉开文章的序幕,一个女人为她所爱的作家,她心灵上深深爱恋的那个放浪形骸的男人付出自己一生。他是她的生命,是她的灵魂,是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她为他付出了自己的一生。而她,因为失去他与她的孩子,自杀前用所有对于他的感情写出这封信的时候,作家竟然似乎从来没有想起过,他周围有这样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也许是悲哀的,因为她的付出从来没有得到过作家的觉察,她又是幸福的,因为她为了她所爱的男人守候了自己的一生。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她不同于其他女人,只是贪图他的名望和地位。在她13岁,他25岁的时候,她就深深的爱恋上了他,为他等待了一辈子。她与他偶遇,相识,一夜情,赠送白玫瑰花,离开,为他生孩子,又相遇,被他当成娼妓。她的孩子死去,这个女人所有的生活都围绕这个本不值得爱的男人,她愚昧、执着,亦或是一厢情愿。他是她的所有,是她用一辈子来爱的人,而她却是他的什么,只是一个曾经和自己有过一段浪漫夜晚的陌生女人,他不需要记住她,或者她根本不可能被他记住。因为,他走进了她的灵魂里,而她只走到了他的肉体中。我一直去想,为什么陌生女人会有如此悲哀的遭遇,其实上升到人性学说上来看,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个体,但是却都有获得温暖的欲望,而想要获得长久的温暖就必须交出无私的自己,而可以让人变得无私的只有两种东西,一种是信仰,另外一种就是爱情。面对信仰,我们愿意去用一生去追逐,面对爱情,我们也愿意用一生去维持,而爱情和信仰的区别是,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一个人再执着也没有任何用处,而信仰是一个人的事情,只要你执着的追求,你就可以达到自己精神的高度,试看几千年来世界的伟人名人,他们大多高尚的行为来源于他们的信仰,而在神圣的爱情面前,每个人都是高尚的,亦或说纯粹的。

在当今中国社会,爱情被物质化,信仰被利益化是件极可悲的事。我们来到社会后,会经历很多事,但是我们所经历的社会现象却显示出它不应该有的本质,一个健全的社会是善恶相连的,一直属于一个善恶相斗的阶段,让每个人感到困苦和无奈,同时又有欣喜和感动,人的追求和生活也应该是积极和消极共存的,压力和非压力共长的,这样才会使得,人在来到社会后就可以追求属于自己喜爱的色彩,而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显然缺少两极的争端,目前只是显得过于残酷和高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虽然看起来是悲剧,但是也源于自己对于爱情的

追求,而对于当今中国社会来说,物质与利益的符号必须削减,社会的发展也应该在好与坏,善与恶,物质与精神的交锋中继续前行,而当这个交锋达到一个平衡的时候,那个时代的人们才能感受到属于人自身的魅力,所以我们批判的社会,一直在这个交锋中追求着属于自己的黄金分割点,我们需要做的是调整好自己在社会中的黄金分割点,把自己的物质和精神、利益和信仰放到一个平衡的状态。我们在生活中所要承受的苦难,都是我们探索中必须要承受的东西。总的来说,有信仰总是好的,有追求才是好的,一个人先要肯定自己的恶,那样才能了解到社会的善良,从而洞察到人性的复杂,每个人所呈现出来的美和丑陋。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或许根本无法称之为小说。然而,就是这样一封长长的信,让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痴情又悲惨的一生,我仿佛可以看到她坐在桌前写信时的状态,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世界也无法为她留下印记。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过上了一种看似优裕的生活,却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 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这个作家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然而女人愈是爱他,他便愈是令人生厌。因为他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辜负了她的一生。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一直以来,雏菊是我喜欢的花,不仅因为它小巧美丽,也是因为韩国电影“雏菊”,一个凄美的故事赋予了它超出花本身的意义。而这篇小说中,白玫瑰也很有代表性。男主人公生日都会收到来自陌生女人送的白玫瑰,每一年都有,不曾间断过。只是41岁生日花瓶不再插着白玫瑰,送到他手里的是这样一封长信,一份一个陌生女人多年的爱。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

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每次拾起这个故事,总免不了感叹原来爱情可以如此牺牲却一如既往情深,可以如此绝望却仍坚守,那份感动与震撼,多年以后丝毫未减。只是现在,对爱情的思考,多了份深刻的孤独,以及理解之后的无奈。爱情,是痛并快乐着。爱你,我失去了一切,包括可爱的孩子和我的生命,虽然你从未感觉到我的存在,但我

仍然要感谢你。

我这一生都属于你,从未改变对你的爱,相信我的爱还可以在你身上能继续活下去。这简洁的几十字,浓缩了女主人公用青春与生命守护的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这份爱是如此沉重,又如此孤独,在她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才敢倾吐,字字句句如此真切朴实,读来却无比凝重和悲伤。这是何等绝望的爱情,偏偏是这份无望的期待,是多年来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

一个女子,从13岁到29岁,用十八年最青春绽放的岁月毫无保留地爱着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甚至记不起她的名和容颜。终其一生守望一个男人,没有回报,没有未来,她却始终坚守着对他的爱。

每一次邂逅,都带来一次深深的伤害,他的一次次遗忘,让她彻底明白,这仅仅是一份她珍惜的爱情,与他无关。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凭如何失望如何悲伤,仍止不住对他深深的爱恋。

爱情该怎么自控?从13岁时她撞入他怀里那一刻起,那份朦胧的情感就一发不可收拾,随着岁月的增长,那份感情早已沉淀在灵魂的最深处,与生命不可分割。在他不在身边的漫长岁月里,她凭心灵的记忆爱着,期待着有一天邂逅把他带回她的身边,就因为他离开前说过“我一回来就去找你”。男人随意抛下这一句承诺,然后轻易地、不着痕迹地遗忘,却不知道有一个女人守着这句承诺,十八年从未忘记,带着他们的孩子,坚强而孤独地活着,只为某一天他记起这份爱情,记起这份承诺。可惜她是要失望的。就连那个白发苍苍的老管家,在多年后偶遇时仍能激动地回忆起她,而这个男人却将她遗忘得如此彻底。就在同一个房间,同样的离别时刻,也许就连那痴情的人自己也迷茫了,是爱上了他,还是爱上了爱情?

也曾看到过这样的评价:“一个女人用自己一生的悲喜成为一个男人几个夜晚的玩物,这种男人本位的思想即使在这样反讽的文章中都显得黑色幽默。这本书与其说是驳斥了一个上层社会的黑暗,不如说它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男人的心理需求,一个默默守候,不求回报的女人对一个男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梦呢?” 我倒是不这么觉得。陌生女人的故事恰恰是很女性的,极端之极。首先,什么的暗恋?这使我想到一段话“暗恋是容易的,甚至是频繁的——无法摆脱的暗恋却有着宿命的味道:爱一个人,就是,坠入深渊,永不超生。”一个唯美主义者的爱,纯粹如银质子弹,清洁悲怆,它打中的,是那些还在承担着对爱有着精密的纯度要求和山一样负重的内心。暗恋是无法公布和分享的情感,渴慕但无处告知,相思却难以排遣,无边无际的忍受,无法打捞的欢愉,守口如瓶的暗恋有着收敛的高贵。

暗恋是种单向情感,与其说陌生女人把自己的生命献祭给那个男人,不如说她献给了自己。献给了自己所设定的爱情。

因爱慕而爱恋,也许只有这种在最绚烂的时刻凋零的“爱情”才最令人难以割舍吧。因为在她眼中他始终是完美的,这种镜花水月的完美和爱慕,使得小姑娘神魂颠倒,像中了蛊毒、吸了鸦片,使她花了自己一生的精力都没能戒掉。

她每天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倾听着他的细微的声音,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记,只要还有你的消息。只要知道他的消息,她就满足了。在倾听中,她知道他的生活习惯,知道他不断的带着不同的女人来家里过夜。这种倾听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她的一个远房亲戚主动接触她们,甚至跟她妈妈求婚,就在他们打算搬出去到那个有钱的继父家去的时候,刚知道真相的小姑娘,一下子昏死过去了。 因为她知道,这种倾听他的日再一去不复返了!继父家很有钱,也很爱她,她完

全可以享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她非要自食其力。在她的抗争下,她又回到了这个日思夜想的小城,从事繁重的体力工作。

每天下班后的夜晚,她都站在自己倾慕的人的窗下,凝视他。后来,他们相遇了,她多想他能想起他来,但他没有!他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粉丝,一个美丽年轻的粉丝来对待,友好的邀请她到他的家里去。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心理,姑娘绝对是毫不犹豫的跟随他,因为她太想跟他一起了。她因此有机会跟自己钟情的男人相处三天。这三天里他对她很好,很温存。

后来他说,他要出门旅游了,等回来以后,会给她来信的。她一直等呀等呀,再也没有等到他的召唤。就在那次离开他的家时,他顺便给了她几朵插在桌上花瓶中的白玫瑰。这之后的十几年时间里,每年他的生日,他都会收到一束白色的玫瑰花。

她怀上了他的孩子。她忍受着那么多地的痛苦生下这个孩子,抚养这个 孩子,她把对他所有的爱都放在这个可以被她牢牢地抓在手中孩子身上。为了能让孩子过着贵族孩子的生活,她出卖自己的肉体。

这期间,她遇到过一些对他非常好的人,他们养着她们娘俩个,她也经常出入贵族们举办的活动。这期间,也曾遇到过他。有一次,看到这个美丽而又风韵的女人,他忍不住给她使眼色,勾引她,她就随他一起又一次来到了女人那么熟悉、那么魂牵梦绕的地方,仍然是一夜情,第二天早上,他对她说:我打算出门旅游,以后我会跟你联系的。她百感交集的说:我以前爱过的一个人,也喜欢这样说。

她多么希望她能够认出她就是对面的那个小姑娘,就是那个跟他同居三天的少女。可是他没有。他一边对她说,他是不会忘记她的,一边往她的口袋里赛钱,她被击垮了!因为在他的心里她只不过是风月场中的女人!她狼狈的往外跑着,跟走进来的管家差点撞个满怀。一刹那间。管家认出了这个小姑娘!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趁他还没回过神来的当口,就把那一叠钱,塞到了管家的口袋里。

再后来,她的儿子惹上了流感死了,写这封信时,女主人也失去了活着的动力。她自己也惹上了病,考虑到她即将不久人世,她再也忍不住了,把自己的脆弱、委屈一股脑写出来,她要告诉她至今仍然深爱着的他,她对他有多么的爱,爱了十几年了,直到临死前还是无悔的爱着,可他一点都不知道。她要告诉他,他们曾经有一个孩子,那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呀,他也不知道。我的一生都是属于你的,而对我的一生你却从来毫无所知。

可是只有当我死了,你再也不用答复我了。现在我的四肢忽冷忽热,如果这病魔真正意味着我生命的终结。这时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假如我能活下来,那我就要把这封信撕掉,并且像过去一样一直把它埋在心里,我将继续保持沉默。 每看悲戚的爱情故事,我们都会找出更多同情弱者的理由,找出更多声讨负心人或不道德者的借口。似乎这样,我们的同情心才有立足之地。我们的价值取向才会得到体现。可是,我们都忘了爱情本就无法用原则去规范,也更无理性可言。因为,一旦爱了便会不顾一切,至死不渝。这便是,“我爱你,与你无关。”不必承诺,不必承担,只是一个人也可以演好这场爱情的戏码。 可是,这么一个不幸却注定要留给世人无限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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