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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顿个人整改报告

日期:2020-05-28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作风整顿个人整改报告 本文关键词:整改,整顿,作风,报告

作风整顿个人整改报告 本文简介:作风整顿大行动整改报告根据《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大行动问题查找和整改阶段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通过对四大行动有关文件的学习领会,使我真正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小不改则筑大错,甚至直接影响到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政府部门形象,影响机关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

作风整顿个人整改报告 本文内容:

作风整顿大行动整改报告

根据《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大行动问题查找和整改阶段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

通过对四大行动有关文件的学习领会,使我真正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小不改则筑大错,甚至直接影响到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政府部门形象,影响机关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四大行动为契机,实现工作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三个代表”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工商干部良好形象。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注册登记、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践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工商干部的新形象。

2010年10月8日

篇2:基金问题整改通知109号

基金问题整改通知109号 本文关键词:整改,基金,通知

基金问题整改通知109号 本文简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福建省财政厅闽人社文〔2012〕109号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问题的通报与整改意见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居民保”)工作开展以来,

基金问题整改通知109号 本文内容: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福建省财政厅

闽人社文〔2012〕109号

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存在问题的通报与整改意见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居民保”)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县(市、区)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良好工作成效。为全面了解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规范管理,2010年以来,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先后对第一、二批26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开展了综合考评;省审计厅对28个试点县(市、区)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了基金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工作调度与督导。从掌握的情况看,多数试点县(市、区)能够较好地执行居民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将居民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保证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记账到位和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加强监督与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但由于居民保试点工作开展时间短、覆盖面广、推进速度快,基金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规范完善。

一、基金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收缴方面。大部分县(市、区)参保农民缴费水平偏低,多数人选择最低档次100元缴费;少数县(市、区)存在用村财全额垫交个人缴费问题;部分县(市、区)2011年保费没有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代扣,而采取现金收缴方式;部分县(市、区)保费未及时解存收入户,乡(镇)、村收缴的保费上缴不及时,甚至有现金滞留在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手中的现象。

(二)基金支付方面。部分县(市、区)制度实施后,对个别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未做到及时发放、应发尽发;个别地方存在多头领取、重复发放养老金;个别县(市、区)未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居民保基金财政专户;部分县(市、区)存在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垫付基础养老金的情况。

(三)基金保值增值方面。部分县(市、区)合作金融机构未将基金活期存款按3个月优惠利率计息;基金存储结构不合理,活期存款比例偏大;居民保经办机构未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基金账户服务协议,财政部门、经办机构、合作金融机构三方未按月进行对账。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整改意见

(一)规范基金收支管理。各地应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提高自身养老保障水平。有条件的村集体可按政策规定,用村财为参保村民提供缴费补助,激励他们参保缴费,但不提倡直接用村财全额垫交个人保费。保费应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代扣,不得收取现金。收缴的保费应及时转入财政专户,做到收入户月末无余额。居民保经办机构要委托合作金融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同时加强稽核和生存认证工作,防止养老金重复、遗漏或错误发放。

(二)及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省、市下达的居民保财政补助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县级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也应及时转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应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基础养老金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足额到位。不得用个人账户基金垫支发放基础养老金。

(三)切实加强基金银行账户管理。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均应在承接新农保金融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开设。居民保经办机构应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基金账户服务协议。财政部门、居民保经办机构、合作金融机构三方应分别建立定期对账制度,按月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对账使用统一的对账表(格式见附件),不能使用财政专户的银行对账单代替。

(四)个人账户基金应及时购买国债或转存定期。居民保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中的活期存款应按照3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不足的,应要求合作金融机构予以补足。财政专户中的个人账户基金除预留一定额度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其余部分应及时按规定购买国债、转存一年或一年以上定期存款。还没有转存定期的,应立即办理。财政专户预留额度由财政部门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五)加强内控和监督检查。居民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强化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管理,切实做到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资金收入或待遇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定期加强基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整改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对照整改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计划,立即进行纠正,3月底前整改到位,4月上旬将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以两局名义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设区市要对所属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省人社厅、财政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账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账表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支情况

1

一、上月结余

2

二、本月收入

3

其中:财政补贴收入

4

经办机构转入

5

定期存款兑付

6

国债兑付

7

账户利息收入

8

9

三、本月支出

10

其中:拨付经办机构

11

转存定期存款

12

购买国债

13

14

四、本月收支结余

15

五、月末结余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专户基金结余情况

16

结余总额

17

一、银行存款

18

其中:活期

19

定期

20

二、购买国债

备注:1、勾稽关系:2-9=14;1+14=15;17=18+19;16=17+20

2、本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居民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财政局(章)

居民保经办机构(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主题词:城乡社保

基金管理

整改

意见

抄送: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2年3月13日印发

篇3:案件专项治理检查整改报告

案件专项治理检查整改报告 本文关键词:整改,案件,专项治理,检查,报告

案件专项治理检查整改报告 本文简介:高枧社案件专项治检查理整改报告2011年4月20日联社检查组一行五人对我社“案件专项治理”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社员工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针对九种人排查无谈话纪录,无书面报告的问题,我社将在以后的排查中会形成排查纪录与书面报告。二、学习情况方面:我社每月组织员工

案件专项治理检查整改报告 本文内容:

高枧社案件专项治检查理整改报告

2011年4月20日联社检查组一行五人对我社“案件专项治理”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社员工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针对九种人排查无谈话纪录,无书面报告的问题,我社将在以后的排查中会形成排查纪录与书面报告。

二、

学习情况方面:我社每月组织员工案防,安全教育学习一次,工作会议一次,并形成了会议记录。在今后我社将会组织员工更多的学习联社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贯彻到具体的工作中。

三、

财务方面

1、

关于存款实名制情况:我社将会严格按照《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

2、

关于大额款项交易情况:我社已对大额款项交易登记簿重新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于漏登记的进行了重新登记,在以后办理大额款项交易时我社将会按照大额款项交易的要求办理。

3、

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未严格审核凭证和印鉴的问题,我社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按照按照支票取现业务的流程,严格进行折角验印。对于2011年3月11日操作员易敏在高枧卫生院支票账户上转帐2笔给攸县高枧卫生院并卫生院未开支票,无印鉴的情况。我社已通知高枧卫生院在凭证上盖印鉴,此问题已落实。

4、

对于办理挂失不合规,柜员未在挂失登记簿上签字的情况,由于以前操作人员已调离高枧信用社,对于以前的签字暂时还没有补签。在今后办理挂失业务时将会严格按照挂失业务的操作流程办理。

5、

对于未严格执行碰库、查库制度的情况,我社主任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查库制度,不走过场和流于形势。

6、

对于柜员未当面移交的情况。我社将会在以后的移交过程中当面移交。

7、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差错冲正的情况,我社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差错中正业务程序办理,并在凭证上签字,及时登记差错登记簿。

8、

对于未严格执行柜员管理制度的情况,针对曹讲栋,凌启斌调离,操作员号依然在核心业务系统中保存,我社已通知财务部对其进行注销。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不通密,柜员人离暂退。.

9、

对于大额现金支取未填写大额支取申请表的情况,在以后中将严格按照大额现金支取业务的操作流程办理。

对于这次检查出来的问题,我社进行了严格的整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社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办理业务。

高枧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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