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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校园行”竞赛活动参考资料

日期:2020-05-2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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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校园行”竞赛活动参考资料 本文简介:“普法校园行”活动参考资料第一部分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3.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国家主席行使。4.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5.我国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6.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18周岁以上有政治权利的公民。7.我国将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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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校园行”活动参考资料

第一部分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国家主席行使。

4.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5.我国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

6.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18周岁以上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7.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8.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9.我国于1999年6月28日颁布的一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保护对象的单行法律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10.15岁小明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明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明父亲的做法违法。

11.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1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开庭时,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13.1982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

14.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5.

我国刑法把刑罚分为主刑与附加刑。

16.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

A.王某本人赔偿

B.王某父母赔偿C.不赔偿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8.2004年3月14日宪法修正案提到“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19.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20.我国刑法在时间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21.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2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23.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2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25.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6.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7.公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是在行使宪法规定的申诉,控告权。

28.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9.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30.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31.能够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2.因工残废依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不同,分为10级,其中1-4

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3.按照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不少于90天

3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

35.劳动合同法中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6.当今世界的法系主要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37.刑事诉讼中的传唤、拘役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38.在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39.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40.法人是独立的

社会组织

个人身份

41.村不属于地方行政组织层次

42.拘役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43.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综合治理、加强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惩罚犯罪等措施

44.升国旗时应当立正致敬、态度严肃、行注目礼、高声齐唱《国歌》。

45.《国旗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国旗应在清晨升起,傍晚降下。

46.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是2年。

47.我国大陆报警电话是110

火警电话是119

医疗急救电话是12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122

48.天安门广场目前正在使用的旗杆高有30米

49.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50.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主刑和附加刑。刑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51.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平等原则包括民族平等,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语言平等。

52.代理的种类有划分为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53.天安门广场升国旗时奏国歌的形式有2种,一种是武警军乐队在现场演奏,一种是用录音机播放。

54.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二部分

1.“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

2.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能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5.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6.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7.

法律上父母不可以和子女脱离关系.

(

)

8.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的领导主动交代罪行的,也是自首。

9.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10.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1.村民委员会无权对村民进行罚款。(

12.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4.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严重警告。(

1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务的,以贪污

论。

16.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在监狱服刑的罪犯。(

17.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8.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19.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

20.某商店在柜台上有一张告示:“本柜商品一旦出售,概不退换”。根据消法,这是一份无效告示。(

21.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人的近亲属及与其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2.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3.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4.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25.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26.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故凡我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

27.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8.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可以不通知债务人。

29.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30.合同成立即生效。(

3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32.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33.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4.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35.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36.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允许当事人用口述的方式起诉。(

37.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已经处理的治安案件的结果如果不服,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38.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39.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40.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1.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42.我国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43.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44.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6.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转让。(

47.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8.耕地的承包期为二十年。(

49.猎捕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须取得狩猎证。(

50.国家坚持科教兴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5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2.只有在我国居住的,年满18周岁的居民才是我国公民。(

53.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5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重新犯罪和漏罪等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5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6.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

57.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认为处分过重或者不该受处分,可以提出申诉。(

)

58.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也属于管制刀具。(

59.张某在家里唱卡拉OK到深夜2点,影响了邻居的正常休息,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

60.缓刑是指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61.《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杂费。(

)

62.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应该以共同犯罪论处。(

63.师傅虐待徒弟应该构成虐待罪。(

64.刘先生今年六十三岁,已丧妻多年,欲与赵女士结婚。其子认为,父亲再婚后,自己可以不再履行对父亲的赡养义务。(

6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摇头丸、迷幻剂LSD都属于毒品。(

66.犯罪的三大特征是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后果严重性。(

67.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

68.公民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第三部分

1.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

2.什么是依法治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我国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①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②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③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④

宗教信仰自由。⑤

人身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⑥

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⑦

通信自由。⑧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⑨

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4.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答:《继承权》第七条

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6.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哪些保护性措施?

答:根据《森林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二)

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三)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四)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五)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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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刘集镇20XX年江淮普法行总结

刘集镇2010年江淮普法行总结 本文关键词:普法,江淮,刘集

刘集镇2010年江淮普法行总结 本文简介:刘集镇201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总结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计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推进我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为我镇“率先和崛起”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六月份,我镇按照县相关会议精神

刘集镇2010年江淮普法行总结 本文内容:

刘集镇201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计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推进我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为我镇“率先和崛起”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月份,我镇按照县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了“江淮普法行”活动,具体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自县“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以来,刘集镇根据省、市、县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统一部署,立即行动起来,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司法所、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江淮普法行”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镇“江淮普法行”活动的《实施意见》,并与7月2日,召开了全镇“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仪式会议,正式启动刘集镇“江淮普法行”各项活动。

二、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江淮普法行”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刘集镇加大活动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活动开展氛围。先后多次召开了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会议,镇“江淮普法行”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布置和安排各项宣传任务,要求各村委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展榜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努力使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涉农法律知识宣传到位,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该项活动,我镇共张贴各类宣传标语达100余条,设置固定标语标语10多条,横幅4条,制作宣传展榜1块。从而兴起了全镇公民学法、用法的新热潮,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

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刘集镇围绕“建设法治单龙寺,促进科学发展”的“江淮普法行”活动主题。

(一)做到“五结合”:

一是结合应对金融危机,突出宣传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

二是结合单龙寺工作实际,突出宣传计生、城镇规划、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

三是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四是结合综治宣传教育,着重组织对镇村干部,青少年学生、农民群众、企业负责人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以我镇“江淮普法行”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单龙寺”创建活动。

(二)组织开展了“十个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即请下浮桥法庭的法官为我镇治保主任上了一次法制课。

组织法律工作者在五个地点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组织1名干部参加了市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

采取送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镇村、进社区、进单位的方式,组织“六进”活动,共送法律进了三个村、一所学校,使学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增强。

积极联系县有关单位为部分村农家书屋配备一套法律图书。

按标准组织一个节目参加县“江淮普法行”法制文艺汇演。

编印并发放“江淮普法行”活动致农民群众一封信1000多张。

镇和主要村出了一期“江淮普法行”法制宣传专栏。

制作一套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展览数5次。

专门针对我镇茶叶特色,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我镇茶叶老板举办一次《食品安全法》培训班,所有这十项活动有序按时地组织开展,并且有声有色,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四、存在问题:

1、群众学法的热情不高,总认为与自己无关,或片面的学习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条款,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

2、普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点多面广,短期努力效果有限,还需要长期坚持。

3、随着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普法的人员越来越显得不足,经费也越来越显得有限,直接影响了普法的成效。

三点建议:

1、不断完善考评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励机制。

2、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普法的经费问题。

3、充实普法人员,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篇3:2020年度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本

20XX年度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本 本文关键词:普法,工作计划,司法所,年度,XX

20XX年度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本 本文简介:20XX年度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本[1]为您提供有关20XX年度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委工作会议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按照“二六三”的工作方针

20XX年度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本 本文内容:

20XX年度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本[1]

为您提供有关20XX年度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委工作会议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按照“二六三”的工作方针,即着力抓好法治城市创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两大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律师、公证六项业务工作;建立完善司法所达标考核、文化育警、党风廉政三大长效机制,为加快我区“全面城市化、率先现代化”进程、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实现这一总体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上级部署,着力抓好两大重点工作

1、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我区要在健全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打牢基础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要以创建考核目标为标准,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要突出重点、填补盲点,切实提高宣传实效性;要不断创新、打造亮点,积极寻求工作突破口,为提升XX的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是对我区五年来普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资料、查缺补漏,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要对照验收标准认真自查、整改,特别是要对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要认真总结、发现、宣传“五五”

普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工作亮点,为下一个五年普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做好汇报、接受实地考察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顺利进行。

二、服务城乡统筹,认真做好六项业务工作

3、注重法制宣传。一是要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从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二是要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区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三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免费发放。总结推广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六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4、着力人民调解。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要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重点关注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着力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疑难纠纷;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5、细化律师管理。要继续加强律师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律师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教育,增强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要以“一社区一律师”活动为载体,促进律师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及时有效地帮助群众解难

难释疑;要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全力为经济平稳发展、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主题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打造“三大总部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航空工业基地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要不断完善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法律服务对子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秩序,积极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经营、招投标等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律师积极为政府重大政策决策、重大项目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当好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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