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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工作总结

日期:2020-05-12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新农保工作总结 本文关键词:工作总结,新农

新农保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南湖镇新农保试点工作汇报一、全镇基本情况南湖镇共辖十六个村113个社,农业人口22374人,其中16周岁以下4923人,16周岁至45周岁10613人(学生2495人),45周岁至60周岁3777人,60周岁及以上3061人。我镇共有应参保人员14863人,实参保人数为13412人,参保率90.24

新农保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南湖镇新农保试点工作汇报

一、全镇基本情况

南湖镇共辖十六个村113个社,农业人口22374人,其中16周岁以下4923人,16周岁至45周岁10613人(学生2495人),45周岁至60周岁3777人,60周岁及以上3061人。我镇共有应参保人员14863人,实参保人数为13412人,参保率90.24%。其中,16周岁至45周岁的6749人,45周岁至60周岁的3602人,60周岁及以上3061人。止目前,全镇缴费人数累计达10441人,缴费金额达1279800元,其中正常缴费10439人1276800元,补缴2人3000元。正常缴费中缴100元的9570人,缴200元的299人,缴300元的104人,缴400元的22人,缴500元的446人。全镇16周岁至60周岁人员中,共登记重度残疾参保对象46人,计生两户参保对象311人,孤身无收入人员7人。登记待遇享受人员3061人。

二、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自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我镇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两名副镇长、武装部长、劳务办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以包村干部为组长的村级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以副镇长为主任的新农保工作办公室,下设四名专职办公人员,各村也成立专门办公室,确定一名协办员,并筹资给各办公室配备微机和打印机。这样以来,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具体人员头上,有效保证了全镇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注重舆论宣传,加大培训力度。镇党委多次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政策。并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召开群众会议、入户动员、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新农保政策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支付等政策精神,议农保、问农保成了热门话题。截止目前,全镇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手册20多本,填写参保登记表、补费登记表等各类表册2万余份,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

3、改善办公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专门成立新农保办公室,确定四名专职办事人员,,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

4、吃透政策,加强培训。熟悉并掌握经办操作程序,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各级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经办操作培训力度,确保不犯操作性错误。

5、下大力度,狠抓人口基数。自新农保工作以来,由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多部门联合会议,分村分情况汇总解决人口基数,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6、抓措施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组织镇、村、社三级干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农村人口数量、年龄结构、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确保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基本达到全覆盖。二是严格执行新农保相关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合法、合规。使符合参保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一个不登。对五保户和重度残疾人基本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以村为单位向群众公示,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定期评比制度,要求“一天一汇总、五天一通报”,镇上每五天对各村参保费收缴情况和工作进度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一次,有力地促进了工作。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代身份证不能及时办理出来,部分重症残疾人没有残疾证件,给参保登记工作造成困难。

2、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户籍关系存在不同的问题,给参保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如:有户无人现象突出,全镇共有有户无人的人口达890人,其中迁出未销户256人,长年外出无人400人,户口寄挂等234人。对收缴保费造成很大困难,严重影响了参保率。

3、镇、村两级财政极为困难,特别对于山区乡镇的村、组干部在材料的填写、收集及费用的征收及上交过程中工作费用支出较大,而镇、村两级财政却无力补助,增加了镇村两级的费用负担,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部分村组干部对该项工作的积极性。

4、及时兑现相关待遇领取制度。由于我镇涉及待遇领取人口多,交通不便,个人材料不能及时上交到位,加之业务量大,影响了待遇领取进度。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4

篇2:湖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湖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本文关键词:湖北省,大病,实施办法,新农

湖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本文简介:湖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为做好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有效提高参合农民大病保障水平,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

湖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本文内容:

湖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试行)

为做好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有效提高参合农民大病保障水平,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6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的原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承办大病保险,建立覆盖全省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健全运行机制,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二)主要目标

从2013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全省统一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参合人员,大病保险对新农合报销后的高额合规个人负担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到“十二五”期末,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合群众大病自负费用明显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

二、工作内容

(一)统筹层次

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由各市(州)组织实施。

(二)保障内容

1、保障对象:新农合大病保险对象为当年参合的农村居民。超过规定缴费时限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随参合父母获取参合资格,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2、保障范围:保障对象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由新农合按政策报销后,年内个人累计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给予适当补偿,不受病种限制。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治疗必需、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范围另行制定)。

3、起付线标准:2013年,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统一为8000元,年内只扣除一次,不含每次住院新农合报销起付线标准以下个人负担部分,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每次住院新农合报销起付线标准以下个人负担部分包含在大病报销起付线标准以内。今后,根据大病保险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4、保障水平:2013年,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统一,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今后,根据大病保险运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筹资标准

各市(州)根据当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精细测算,科学确定本地新农合大病保险具体筹资标准,并报省卫生厅、财政厅、省医改办备案。今后,根据大病保险运行、政策调整及新农合筹资等情况适时调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四)承办方式

1、承办主体。新农合大病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方式,由各市(州)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遴选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当地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

2、招投标。各地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工作。招标主要包括具体筹资标准、账户设置、财务管理、资金划拨、结余管理、资金监管、保险机构盈利率、结算服务、政策亏损分担机制、配备的承办与管理力量等内容。符合我省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各地应向参加招投标的保险公司根据商业保险机构精算要求提供与大病保险相关的数据,及明确的保险责任范围。

3、合同管理。各地与中标保险公司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参照省统一制定的合同范本每年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商业保险机构应按照保险合同确定的内容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承担经营风险。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2013年各地新农合大病保险综合费率(包括盈利与经营管理成本)控制在大病保险筹资总额的5%以内,具体控制比例通过招标确定并写入保险合同,今后,根据大病保险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各地要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政策性亏损的调整机制。

(五)就医与补偿

大病保险就医与转诊按新农合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商业保险机构要加强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负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参合患者提供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商业保险机构经过新农合经办机构授权,可依托新农合信息系统建立大病保险结算信息系统。参合患者自负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时,承办机构的信息系统应自动显示,并告知病人或家属,确保参合患者方便、及时获得大病保险待遇。商业保险机构应依规及时、合理支付医疗机构垫付的大病保险报销费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采取向定点医疗机构先预付后结算的资金支付模式。同时,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合署办公模式,方便非即时结报患者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

非即时结报患者办理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合作医疗卡原件;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医药费用总清单;新农合报销凭证;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材料不全的,由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最大限度方便参合居民报销。

(六)监督管理

1、规范大病保险资金管理。各市(州)要在市(州)级财政社保专户中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专账;各县(市、区)按照本地区参合人口数量和市(州)招标确定的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核算当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额度,按规定直接从当地新农合基金专户划拨至市(州)级财政社保专户;市(州)再根据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分期分批拨付大病保险保费。各地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加强大病保险资金的监管。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要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制定的大病保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年度出现结余,结余低于合同约定综合费率以下时,中标保险公司获得所有结余部分;结余超出合同约定综合费率以上时,中标保险公司获得合同约定综合费率部分,剩余部分全部划转到市(州)财政社保专户。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出现年度亏损时,政策性亏损由各市(州)与商业保险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划分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机构各自承担的部分,非政策性亏损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

2、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各市(州)要建立起以资金使用效益和参合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卫生、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商业保险机构履行投标承诺、按规定时限及比例理赔、医疗服务监管、保险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对参合患者的大病保险政策宣传咨询等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商业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通过日常抽查、建立投诉受理渠道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为符合保障范围的参合患者及时报销医疗费用,维护参合人员信息安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参合居民权益的情况,合同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作,并依法追究责任。

3、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管理。为有利于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切实保障参合人实际受益水平,商业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管控,通过审核扣减不合理费用、监督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等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各市(州)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将商业保险机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措施及效果纳入商业保险机构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保费拨付的重要依据之一。

4、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将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实准备工作

各市(州)要结合大病保险工作,加强市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工作,切实加强大病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本底调查和数据测算,抓紧制定出台本市(州)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及时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与新农合运行年度一致。

(二)加强保障制度间的衔接

各地要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在政策、技术、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政策联动作用。各地要建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民政医疗救助部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医疗机构之间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机制,保证参合患者及时便利地享受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对已开展新农合补充保险的地区,要做好补充保险与大病保险的衔接工作,确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测评估

商业保险机构应按月向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通报大病保险报销情况,各市(州)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定期汇总分析大病保险运行数据,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对大病保险工作进展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上报年度评估报告。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加大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了解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内容,增强全社会的保险责任意识。同时,要积极宣传大病保险工作成效,使这项政策深入人心,为大病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3:新农保发放情况汇报材料

新农保发放情况汇报材料 本文关键词:情况汇报,发放,材料,新农

新农保发放情况汇报材料 本文简介:***乡新农保发放工作汇报材料自2010年11月靖安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我乡积极响应这项惠农惠民政策,在第一时间吃透参保相关制度要求,并根据县农保局的布置安排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这段时间新农保发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一、进展情况目前为止我乡符合新农保发放条件的参保人员有人,已发

新农保发放情况汇报材料 本文内容:

***乡新农保发放工作汇报材料

自2010年11月靖安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我乡积极响应这项惠农惠民政策,在第一时间吃透参保相关制度要求,并根据县农保局的布置安排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这段时间新农保发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进展情况

目前为止我乡符合新农保发放条件的参保人员有

人,已发放的有

人,每位符合条件领取的人员我们都在第一次时间上交资料办理银行卡让领取人员制造的效应带动大家的参保积极性。

二、

发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银行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例如身份证上的号码与户口本上的不一致或者说该居民曾经办过惠农卡不能再办,针对前一个问题是参保审核过程中疏忽所带来的,但是后一个问题银行并没有给出很好的解决办法也没有解释清楚原因,办过惠农卡的人员是否无需再办直接把养老金打在已有的惠农卡上还是怎样处理没有明确的说明,有些农民对自己是否办过惠农卡不是很清楚所以这样的情况需要银行帮助,银行与乡镇的联系不够紧密。

三、典型的事例

在第二批新农保领取人员中,我乡有一位老人从领到卡时去取钱卡里余额就是零,她很焦急地来到劳保所询问情况,我们及时跟银行联系看是否忘记打钱在她卡上,银行的回答是没有弄错发下来的每张卡都经过核实的,但是为什么她去发放点取钱就显示空白呢,银行卡都是村里的协管员来到劳保所领取整个村的然后再发放给村民,所以她很怀疑是否协管员提前把她的钱取走留下空卡发给她,这样的念头一度让他们的关系不融洽,并且这位村民多次来到劳保所闹情绪,我们边调查边给她做思想工作安抚她的情绪,再向协管员询问了从领取到发放的过程中银行卡的去向,并且再三确认不是这位老人密码弄错或是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乡里只好启动派出所的力量来介入调查,对相关的人员都进行了询问和记录,经过一段时间调查最后才发现,这位老人取钱的时候,发放站点的电脑出了故障,她本来要取钱但是操作过程中电脑系统里的显示金额刷为零了却没有出单子,所以工作人员没有看见打单出来误以为卡里没钱也就不会发钱给她,就是这样的细微引起了一场矛盾,幸而最后得以解决。

在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中我乡都坚持为参保领取人员跟踪服务,任何细枝末节都要做到不马虎不敷衍,重点抓管、落实到位,只有切实为群众利益着想,不怕麻烦细心对待才能够赢得他们的信任,各项政策才能够真正铺开落实起到真正的惠民作用。

新农保是一项琐碎的业务性的工作,目前我乡大面积的工作都已经收尾,关键在于做好后续的信息整理归档并按时做好各项报表,我乡将继续调动符合条件未参保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发放领取工作的管理,争取在2011年完成县农保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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