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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水体污染的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日期:2020-04-28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2008年水体污染的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本文关键词:水体,专项,申报,治理,污染

2008年水体污染的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本文简介:附件:2008年水体污染的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申报指南一、指南说明2008年本专项重点围绕农村超标饮用水的净化与达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高效低耗小型一体化废水、粪便生化处理关键技术及装置研究,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与农业循环经济科技示范3个课题开展科技研究与示范。2008年度市财政拟安排科技经费260万元。

2008年水体污染的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本文内容:

附件:

2008年水体污染的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一、指南说明

2008年本专项重点围绕农村超标饮用水的净化与达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高效低耗小型一体化废水、粪便生化处理关键技术及装置研究,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与农业循环经济科技示范3个课题开展科技研究与示范。

2008年度市财政拟安排科技经费260万元。

二、指南内容

一:农村超标饮用水的净化与达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总体目标]

1、针对我市丘陵山区广大农户,对农村小型供水工程实施技术改造研究,保证水质和水量,解决农民饮水难的问题;

2、针对农村饮用水铁锰等超标问题,开展治理与控制有机、重金属污染、微生物等超标饮用水达标和质量改善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发适用性强、操作简便、经济可靠的农村苦咸水、铁锰等超标水淡化系列装置。

[主要内容]

1、一体化微污染水净化装置研制。

①光催化净化、抑菌消毒一体化装置开发。利用光催化氧化技术和紫外线净化技术,开发出适合农户的既有污染物净化功能又有抑菌消毒功能的储水容器;

②集成化微污染水体应急净化装置开发。开发适于农村特殊环境的具有便于组装的“模块化”、便于移动的“机动化”和动力的“多元化”特点的应急水质净化装置。

2、微污染物质去除关键技术。针对微污染水体中的有毒有机物、异嗅物质及地下水中的“三氮”污染物的去除展开研究。

①高效生物滤池系统开发。解决生物滤池对水体中微污染物质净化效率低下及微生物容易脱落、堵塞、性能不稳定等问题,同时降低载体的制造、再生及运行成本;

②高效生物慢滤装置开发。从开发、筛选不同特性的滤料,进行不同的集配及微生物膜的培养方法入手,结合不同出水规模进行结构、外形设计,开发出水质水量稳定、少维护、低成本的高效生物慢滤装置;

③生物处理技术研究,避免氯化引起的卤代有机物的生成,降低水中的致突变活性和控制三卤甲烷的生成。安全高效的除去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氨氮、亚硝酸氮以及铁锰等毒有害物质,并改善饮用水的色、嗅、味。

3、微滤、超滤、纳滤、电渗析和反渗透等膜过滤技术研究。有效地去除水中的嗅味、色度、消毒副产物及其他有机物和微生物。

[主要考核指标]

1、通过本课题研究,开发出微污染饮用水净化处理专利技术2-3项;

2、开发出农村超标饮用水一体化微污染水净化处理装置1-2套,制水成本大幅度降低,不超过常规水制水成本的15-20%;

3、净化处理能力达到200m3/d,水质稳定,操作简单,维护方便,技术指标达到GB5749-85国家饮用水卫生指标。制水成本不超过常规水制水成本的15-20%;一体化微污染水净化装置符合有关行业标准;

4、建设3处农村饮水安全与饮用水质改善科技示范点,解决1万人喝上达标干净水。

[实施年限]

三年。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

2008年技术研发期。选择示范点,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方案设计(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设计),签订当地政府(示范点)、企业、科研机构三方示范协作的产学研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完成技术研发,开发适宜农村示范点超标饮用水微污染水净化处理技术,并申报国家专利2-3项。

2009年设备研发期。完成设备研发,开发出适宜农村示范点超标饮用水一体化微污染水净化处理装置1-2套。技术指标达到GB5749-85国家饮用水卫生指标。制水成本不超过常规水制水成本的15-20%。

2010年示范点建设期。建立3个农村饮水安全与饮用水质改善科技示范点,硬件设施、安装调试全部到位。

[经费构成]

总投入240万,其中政府拨款120万(2008年80万,2009年20万,2010年20万),课题承担单位投入120万。

[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

[计划类别]

成都市科技攻关计划。

[技术领域]

环境/城乡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二:高效低耗小型一体化废水、粪便生化处理关键技术及装置研究

[总体目标]

针对规模以下养殖、屠宰场、农家乐污水处理,重点开展效率高、体积小、可移动、故障少、结构紧凑、运行成本低的厌氧生物滤池、反应器、充氧扩散器等设备研究,开发出集厌氧-选择、缺氧、好氧曝气工艺于一体的新型畜禽废水及屠宰废水处理装置。

[主要内容]

1、装置一体化关键技术,开发出容积负荷大,水力停留时间短,基建投资与运行费用低,操作简便、运行可靠、适用于农户的一体化反应器;

2、高效式生物好氧滤池关键技术,降低好氧段的容积和装置的运行噪声;

3、新型折流式高效厌氧生化反应池关键技术。

[主要考核指标]

1、研制出2-3项水污染处理的专利技术。

2、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一体化的、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故障率低、无需人员操作的污水处理装置,实现产品化,部分产品实现产业化。

3、研发设备的占地面积为传统工艺的1/5-1/10、设备投资比传统厌氧-好氧工艺降低10-30%

4、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实施年限]

三年。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

2008年技术研发期。完成技术研发,完善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设计,匹配到位的资金。研发出适宜农村规模以下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的关键技术,并申报国家专利2-3项。

2009年设备研发期。完成设备研发,开发出适宜农村规模以下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成套装置。

2010年示范点建设期。建立1个科技示范点,处理出水达到国家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硬件设施、安装调试全部到位。

[经费构成]

总投入300万,其中政府拨款120万(2008年80万,2009年20万,2010年20万),课题承担单位投入180万。

[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

[计划类别]

成都市科技攻关计划

[技术领域]

环境/城乡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与农业循环经济科技示范

[总体目标]

以农村规模以下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为主,以散养户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大力开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循环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开发。积极推广“养殖-沼气(能源)-种植(有机肥)-生态农业”等生态链的循环模式的试点示范。

[主要内容]

1、开发出适宜本地区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散户的“畜-沼-田”等能源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农业生态循环模式,实现畜禽粪便无害化和资源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变“三废”(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废水)为“三料”(肥料、饲料、燃料)。改变家庭畜禽散养方式。

2、充分利用养殖资源以养生沼,为生产、生活提供清洁、生态的能源。以沼促种,还肥于田。以畜粪、秸秆等发酵后留下的沼渣为种植提供优质有机肥。

3、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率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生物农药使用率达到17%,化肥的施用量同比削减5%。

[主要考核指标]

1.项目示范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率90%以上;

2.项目示范区沼气产气量提高30%,沼气使用率达到90%以上;

3.工程实施后,按照日处理污水量30吨和初步确定的进出水质计算,主要超标污染物BOD5削减29t/a,COD削减50.4t/a,SS削减43。5t/a,氨氮削减7.1t/a;

4.改良净化土壤2万亩(以每亩年用0.4吨计),多抗生物有机肥含有机质30%以上,腐殖酸≥10%,有效活菌数≥300亿/kg;

5.建立适度规模化养殖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

[实施年限]

一年。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

[经费构成]

总经费200万元,其中政府拨款100万,项目实施单位共投入100万元。

[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

[计划类别]

成都市技术应用与推广计划

[技术领域]

环境/城乡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课题1-2: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

2、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好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基础,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望在项目实施期内取得显著进展;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已完成产品样品或样机,并有完整合理的工艺路线及明确的攻关目标。

3、申报单位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具备必要资金配套能力;项目实施能形成一定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实际主持实施该项目。

5、项目实施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申报单位要有试验示范地。

6、申报单位须设立单独的课题专门财务账户,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到位,支持研究工作。

课题3:

1、鼓励示范(试点)相关单位(畜禽养殖企业、农村行政村或镇)与技术依托单位等联合申报,原则上每一个区(市)县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只能推荐1-2个相关项目。

2、合作几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共同参加申报。

3、实施项目应具备一定的试验示范规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望在项目实施期内取得显著进展;

4、实施项目已形成一定的生态循环模式,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带动项目辐射区内农民增收致富;

5、申报单位须设立单独的课题专门财务账户,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到位,支持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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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本文关键词:浙江省,医药卫生,申报,计划,指南

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本文简介: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科教创强工程”科技创新总体要求,坚持“强化重点、突出优势、创新引领、服务基层”的原则,体现自主创新与转化应用并重,重点支持基础优势明显、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大、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

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本文内容:

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科教创强工程”科技创新总体要求,坚持“强化重点、突出优势、创新引领、服务基层”的原则,体现自主创新与转化应用并重,重点支持基础优势明显、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大、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加大卫生科技创新平台研究的支持力度,努力体现科学技术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支撑发展和引领推动作用。

一、计划说明

(一)计划类别

1.省部共建计划

2.省医药卫生学科平台研究计划

3.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

4.省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

(二)各计划类别说明

1.省部共建计划(简称共建计划)

共建计划面向全省具有领先水平和创新优势的科学研究工作,围绕我省医药卫生重大服务需求和医学科技重点攻关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和临床转化研究,为争取国家、省重点重大项目,提高地区医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供支撑。本计划面向全省副高以上卫技人员,实行单位限额申报,温州医学院允许申报10项

2.省医药卫生学科平台研究计划(简称学科平台计划)

学科平台计划面向省卫生厅学科备案管理系统中已备案的各类重点学科(备案学科=光备案不申报的+申报创新支撑等没中的+立项为创新支撑龙头学科的),鼓励学科成员围绕学科主攻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学科平台计划分重点项目和骨干人才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主要面向学科高层次人才,鼓励其开展持续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活动,能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报;骨干人才项目面向学科所有成员,以提升学科骨干人才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的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平台骨干人才应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硕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的学科骨干。

本计划实行限额申报。

重点项目,温州医学院系统里:省卫生厅创新学科、支撑学科每个学科限报2项;其他备案的学科每个学科限报1项。

骨干人才项目,温州医学院系统里:省卫生厅创新学科、支撑学科每个学科限报3项;其他备案的学科每个学科限报2项。

3.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简称一般计划)

一般计划面向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鼓励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医学科研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工作。一般计划分立项资助类(A类)和立项不资助类(B类)。本计划实行开放自由申报。今年重点学科的成员也可以申报一般项目。正高职称人员不能报一般项目;

4.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简称适宜技术计划)

适宜技术计划面向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卫技人员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鼓励面向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科研成果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各类安全、有效、规范、经济的适宜技术和科研成果在县乡村基层得到广泛应用。适宜技术计划分立项资助类(A类)和立项不资助类(B类)。本计划实行开放自由申报。

(三)资助类别

1.立项并予以经费资助项目

(1)重大项目:共建计划项目;

(2)重点项目:学科平台计划重点项目、学科平台计划骨干人才项目;

(3)A类项目:一般计划A类项目、适宜技术计划A类项目。

2.立项但无经费资助项目

B类项目:一般计划B类项目、适宜技术B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全省医药卫生行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有专门的科研管理人员,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资金配套和条件保证。

(二)申请人:共建计划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研究基础,从事与所申请的课题有关内容的研究达二年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一般不超过55周岁,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60周岁。

学科平台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人应是平台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学科平台计划骨干人才项目应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硕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的学科骨干。一般计划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正高职称人员不能报一般项目三、申报要求

(一)各类计划按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网络申报要求:所有项目电子申报书中,除封面和简表以外,不得出现申请单位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姓名。

(三)纸质申报要求:

申报共建计划请填写《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一式10份;平台计划、一般计划、适宜技术计划填写各自相应申请书一式2份。

(四)申报共建计划和学科平台计划的项目须由卫生部或我厅批准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要求检索近10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浙江中医药大学和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申报的项目可在本院(校)检索(省部共建项目除外)。申报时需附查新报告原件1份,并把查新结果准确填写在电子版申请表的有关栏目内。

(五)涉及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中应有40%以上的科研人员在省卫生厅认可的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基地参加过相关培训,并获得“浙江省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合格证书”。使用的实验动物须为清洁级以上动物,附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管理部门的有关证明。

(六)具有以下两种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一是已主持我厅2项以上(含2项)在研项目;二是未遵循我厅科研项目管理要求,项目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资格审查和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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