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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20-04-18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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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关于印发《2012年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高校项目办: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到西部基层锻炼成长、建功立业。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

2012年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关于印发《2012年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高校项目办: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到西部基层锻炼成长、建功立业。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青联发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2年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项目办结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4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岗位申报、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就业服务、考核评估等工作,确保2012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

2012年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2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包括延期志愿者、新招募志愿者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内容涉及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社会管理、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等六个专项。其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社会管理四个专项的服务地为省内四个服务县、新疆和广西。深入推进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加强工作指导和专项培训,引导志愿者参与县乡团组织工作。深化实施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逐步扩大实施规模,强化规范指导,加强培训工作,提升支教扶贫实效,做好后续人才培养。

二、实施步骤

(一)服务县和服务单位的申报、确定

1、服务县的审核及申报、确定。省项目办充分考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县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报请全国项目办的审定,确定我省2012年服务县为:保靖县(湘西)、花垣县(湘西)、醴陵市(株洲)、炎陵县(株洲)。

2、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与确定。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一定的餐费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巩固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专项选派力度;在县级机关、企业等岗位严格控制在10%以内。

(二)招募选拔

1、时间安排

各高校项目办于4月17日-5月25日期间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将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典型宣传工作简报、信息图片上报省项目办;5月25日前,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报名审核;6月1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10日前组织志愿者统一参加体检;6月20日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省项目办于6月25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6月30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7月25日前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

2、宣传动员

各高校项目办主动挖掘本校往届西部计划志愿者典型事迹,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或邀请往届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回校向应届毕业生举行交流会或报告会,或采用其他自主创新的形式进行典型宣传。在宣传动员的同时,要加强与省项目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典型宣传工作简报或信息。通过组织或邀请扎根西部基层的优秀志愿者事迹巡讲团或开展座谈会的形式,宣传好扎根在西部基层尤其是新疆、广西、湘西等民族地区的志愿者典型和各地创新创业的志愿者典型,激发高校毕业生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

3、选拔方式

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登录系统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高校项目办必须组织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集中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省项目办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4、选拔标准

基本要求: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服务新疆专项特别要求: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选拔条件;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曾获校内外表彰奖励或有志愿服务经历;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5、主要工作

(1)笔试、面试

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和心理测验,结果要书面备案并报送省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2)统一体检

高校项目办按照省项目办统一指定的时间组织报名者到本市二甲以上医院(含二甲)集中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

各高校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并将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3)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上报省项目办。

省项目办和各市(州)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将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

省项目办将对各地、高校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工作环节。

(4)审定确认

省项目办对高校选拔名单进行复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向通过复核人员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服务省可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报名,并计入本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但需及时与毕业生高校所在省项目办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选拔、体检和高校所在地政策待遇衔接等工作。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7月23日至31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省项目办将于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招募高校在本校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需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四)日常管理服务及年度考核

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各级项目办要将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实,加强服务县、服务单位和志愿者年度工作考核。

各级项目办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扎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为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

三、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2、组织保障。加强日常服务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省项目办将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人:周姗蓉

马芳玲

联系电话:0731-88776719、88776720(传真)

编:410004

箱:[email protected]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

附件:1.2012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2.2012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3.2012年西部计划体检工作情况统计表

4.2012年西部计划面试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2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专项简介

(含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

选拔标准

础教

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业科

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疗卫

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层青

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等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具备较强的政治和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务新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工业、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层社

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附件2:

2012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做好说服劝导工作。

附件3: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

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校项目办:

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人

合格率

体检合格

志愿者姓名

体检医院

名称及级别

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肾功能)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体检日期

高校项目办负责人签字

章*年*月*日

注:1、此表由招募高校项目办填写。2、请于体检工作完成后,将此表传真至省项目办:0731-88776720

附件4: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面试

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校项目办:

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人

合格率

面试合格

志愿者姓名

面试内容

面试日期

高校项目办负责人签

章*年*月*日

注:1、此表由招募高校项目办填写。2、请于面试工作完成后,将此表传真至省项目办:0731-88776720。

请各系团总支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向毕业生宣传发动,迅速落实,做好相关报名工作。

院团委

2012.5.24

篇2: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本文关键词:湖南省,大纲,研究中心,编制,组建

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本文简介:附件1:《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一、工程中心组建方案摘要(2500字左右)1、项目名称2、组建单位法人及自然人情况3、经营战略与经营计划4、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5、主要建设条件6、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及资金筹措方案7、经济分析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二、工程中心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本领

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本文内容:

附件1:

《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一、工程中心组建方案摘要(2500字左右)

1、项目名称

2、组建单位法人及自然人情况

3、经营战略与经营计划

4、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

5、主要建设条件

6、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及资金筹措方案

7、经济分析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工程中心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本领域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产业发展状况与市场分析

3、本领域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4、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建设工程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单位及各参建单位概况

2、拟工程化、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其水平

3、组建单位提供的配套与支撑条件

四、主要任务与目标

1、工程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3、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工程中心拟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

5、工程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2、工程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及技术队伍情况

4、工程中心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与环境

2、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3、总图布置与公用辅助工程

4、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

5、科研开发的主要技术、工艺设计方案

6、内部设施的功能及合理性分析

七、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建设投资估算(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科研开发、预备费、建设期利息、资料、技术援助、培训等)

3、流动资金估算

4、分年投资计划表

5、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八、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九、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2、市场风险

3、管理和运营风险

4、其它风险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一、附件

1、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法人组建协议

2、工程中心法人公司章程

3、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4、行业主管机构和市州发展改革委意见

5、其它配套金额证明

篇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本文关键词:湖南省,汇票,操作规程,农村信用社,业务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本文简介: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银行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部分业务处理手续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银行汇票是出票社(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二条参加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社(行)],签发银行汇票,必须使用经中国人民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本文内容: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银行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

业务处理手续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银行汇票是出票社(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二条

参加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

[以下简称社(行)],签发银行汇票,必须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汇票凭证、汇票专用章和清算中心统一确定的编核押系统。

第三条

银行汇票凭证应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采用计算机管理与手工管理并行的方式,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的领取、使用、作废、上缴必须在行内综合业务系统和手工登记簿中同时记录,记录结果必须保持一致。

第四条

签发银行汇票的入网机构至少设置业务主管、录入员、复核员三个岗位,其中业务主管可由内勤主任(或会计主管)担任,业务主管可兼任印章保管员,复核员可兼任密押(压)管理员等。

第五条

出票社(行)必须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制度。

第六条

银行汇票业务的资金清算参照《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汇兑业务操作规程》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二章

会计科目及账户设置

第七条

省中心设置“1123存放其分同业款项—存放农信银清算资金款项”

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省中心存放在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清算账户的款项。存放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的款项增加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存放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的款项减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第八条

参与者应设置“1124存放联社款项”、“2323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和“4641社(行)内往来”科目。用于核算资金往来。

第九条

参与者应设置“5111手续费收入—结算手续收入”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农村信用社办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发生收续费收入,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余额反映在贷方,年末无余额。

第十条

参与者应设置“2431应解汇款”、

“2441汇出汇款”、“4615汇兑汇差”等负债类和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及账户。

(一)“2431应解汇款”用于核算农村信用社办理汇票业务过程中收到的待解付的款项以及其他性临时存款。收到客户办理现金汇票业务时交付的款项或收到待解付的汇票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存入本科目款项签发汇票或将现金汇票解付收款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如收款人要求将款项退汇或转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

(二)“2441汇出汇款”

在汇出汇款科目下增设“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出汇款户”明细账户。用于核算农村信用社签发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银行汇票而存放的款项。签发银行汇票时记贷方,汇票结清或汇票退款时记借方,余额反映在贷方。汇出汇款科目其他核算内容不变。

(三)“4615汇兑汇差”

在汇兑汇差科目下增设“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明细账户,用于核算农村信用社签发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银行汇票时与省中心发生的应收应付汇差。

第三章

银行汇票的签发

第十一条

柜员收到客户提交的银行汇票申请书,审查凭证要素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客户款项是否足够支付,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联加盖转讫章(或现金收讫章)交申请人,第二联作借方凭证,通过相关交易扣划客户款项,同时收取客户手续费,并将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三联交录入员签发汇票,会计分录为:

①借:××存款科目-申请人户

贷:4641社内往来—通存通兑过渡户

②借:4641社内往来—通存通兑过渡户

贷:1124

存放联社款项

办理现金银行汇票时,柜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款手续,签发时会计分录:

①借:现金

贷:应解汇款

②借:应解汇款

贷:4641社内往来—通存通兑过渡户

③借:4641社内往来—通存通兑过渡户

贷:1124

存放联社款项

同时,省中心收到信用社办理银行汇票通存的资金后,会计分录为:

①借:4641社内往来—通存通兑过渡户

贷:2441汇出汇款-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出汇款户

②借:2323信用上存款项

贷:4641社内往来—通存通兑过渡户

第四章

银行汇票的解付

第十二条

代理付款社(行)柜员收到持票人交来的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三联进账单,首先应认真审查汇票各项要素,无误后交录入员核对汇票密押并办理汇票解付手续。

(一)持票人持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签发的银行汇票要求解付时,解付社(行)会计分录为:

①借: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贷:客户帐-持票人户(实际结算金额)

②借:1124

存放联社款项(实际结算金额)

贷: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同时省中心会计分录为:

①借:2441汇出汇款—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出汇款户(实际结算金额)

贷: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②借: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贷:2323信用上存款项(实际结算金额)

(二)持票人持不在本系统签发的银行汇票要求解付时,解付社(行)会计分录为:

①借: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贷:客户帐-持票人户(实际结算金额)

②借:1124

存放联社款项(实际结算金额)

贷: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同时省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1124存放全国中心清算资金款项(实际结算金额)

贷: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②借: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贷:2323信用上存款项(实际结算金额)

第十三条

持票人需支取现金的,解付社(行)会计分录为:

借:应解汇款--持票人户(实际结算金额)

贷:现金

第十四条

出票社(行)柜员收到来账借方报单与解付通知后,做银行汇票结清处理,抽出原专夹保管的汇票第一、四联进行核对,并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及多余款金额。

(一)

全额解付时,出票社不需作分录。

省中心会计分录为:

①借:2441汇出汇款-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出汇款户

贷: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

借: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

贷:1123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农信银清算中心款项

(二)部分解付时,出票社将多余款转入原出票人账户,会计分录为:

①借:4641社内往来-通存通兑户

贷:××存款科目-申请人户

②借:1124存放联社款项

贷:4641社内往来

省中心会计分录为:

①借:2441汇出汇款-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出汇款户(汇票金额)

贷: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贷:4641社内往来

(多余金额)

②借: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实际结算金额)

贷:1123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农信银清算中心款项(实际结算金额)

借:4641社内往来

(多余金额)

贷:2323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出票社(多余金额)

第五章

银行汇票退票

第十五条

申请人由于汇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交回银行汇票第二、三联,并按要求提交单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件。出票社(行)经办人员将客户提交的汇票第二、三联与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核对无误,即可办理退款,将款项转入出票人账户。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退付现金。

信用社会计分录为:

①借:4641社内往来-通存通兑户

贷:××存款科目-申请人户

②借:1124存放联社款项

贷:4641社内往来

省中心办理资金解锁,会计分录为:

①借:2441汇出汇款-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出汇款户

贷:4641社内往来

②借:4641社内往来

贷:2323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出票社

第十六条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请求付款时,应书面向出票社(行)说明原因,并提交汇票第二、三联和进账单;持票人为个人的,还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票行经与原专夹保管卡片核对无误,多余金额结计正确,在汇票和解讫通知联的备注栏填写“逾期付款”字样办理付款手续。

(一)银行汇票全额付款。柜员在汇票第一、四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入全部金额,在汇票第四联的“多余金额”栏元位填写“0”,通过相关交易办理退款,出票社会计分录为:

①借:4641社内往来-通存通兑户

贷:××存款科目-持票人户

②借:1124存放联社款项

贷:4641社内往来

省中心会计分录为:

①借:2441汇出汇款-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出汇款户

贷:4641社内往来

②借:4641社内往来

贷:2323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出票社

(二)银行汇票有多余款的,柜员在汇票第一、四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入实际结算金额,在汇票第四联的多余金额栏填入多余金额,通过相关交易办理退款,会计分录同第十三条部分解付。

第二部分

银行汇票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

签发银行汇票

图1

银行汇票签发流程图

第一条

基本规定

一、银行汇票可以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二、转账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转让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现金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三、对于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并且交存现金的,可以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四、申请办理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行名称,在大写金额前填写“现金”字样;出票社(行)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时,须在汇票上填明代理付款行行名及行号,在大写出票金额前填写“现金”字样。

第二条

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客户需填写一式三联“银行汇票申请书”。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办理现金银行汇票,出票社(行)也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办理银行汇票的资金必须从申请人账户转出。

第三条

结算柜员审核客户提交的“银行汇票申请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委托日期”是否为当天日期;

二、客户填写的“申请人户名”、“账号”是否与系统内的账号、户名相符;

三、“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写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四、如客户办理现金银行汇票,出票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是否填写代理付款行名称;

五、对公客户申请办理银行汇票时,“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二联是否加盖预留印鉴,其所加盖的印章是否为预留银行印鉴;

六、办理转账银行汇票的客户,其账户余额是否足以支付汇兑款项。

结算柜员审核“银行汇票申请书”内容填写无误后,对于办理转账汇票的客户,借记申请人账户;对于办理现金汇票的客户,收妥客户现金后应填制一联现金收入凭证,作为“应解汇款”科目的贷方记账凭证。并按照相应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一联加盖转讫章(或现金讫章)和收费回单一并交客户。“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二联加盖转讫章和经办人个人名章,作为客户存款类科目或“应解汇款”科目的借方凭证。

进行上述处理后,结算柜员记录借记客户账后系统返回的待销账号,将“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三联交联行经办人员。

第四条

联行经办人员使用“银行汇票签发录入”交易,通过行内综合业务系统录入银行汇票签发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说明

1

签发行行号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

2

签发行行名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

3

代理付款行行号

可选项

签发现金汇票时必须录入

4

代理付款行行名

可选项

自动反显

5

委托日期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

6

交易流水号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生成

7

货币符号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默认为CNY(人民币)

8

出票金额

必输项

9

付款人账号

可选项

签发现金汇票时可不录入

10

付款人名称

必输项

签发转账汇票时可由行内系统自动根据账号反显户名

11

收款人账号

可选项

签发现金汇票时可不录入

12

收款人名称

必输项

13

密押

必输项

14

用途

可选项

15

票据日期

必输项

16

票据号码

必输项

17

票据版本号

必输项

18

兑付方式

必输项

0-现金,1-转账

录入完毕,系统返回支付交易序号,录入员将该序号记录在“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三联上,并加盖个人名章,交复核员进行复核。

第五条

复核员从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处领取空白银行汇票,由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销记表外科目账。复核员在系统中复核已录入的银行汇票签发业务信息。

复核交易必须由复核员进行,不得由同一操作员同时进行录入和复核处理。

第六条

对于复核未通过的银行汇票签发交易,属于复核时录入错误的,由复核员再次进行复核处理。对于录入员录入有误的,退回录入员进行修改。银行汇票签发信息的修改人必须是原录入员,修改完毕后再次交复核员进行复核。

第七条

对于录入无误的,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将业务信息发送至密押服务器加编密押后,再经省中心发送至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处理。系统返回交易成功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三联加盖转讫章和联行经办员、复核员的个人名章,作为“1124存放联社款项”科目贷方记账凭证的附件。

第八条

在签发过程中如出现打印作废的情况,复核员须使用“撤销银行汇票”交易,取消签发交易。

撤销交易必须由签发银行汇票时的复核员发起,需经主管授权后方可发送。完成撤销交易后,由复核员重新进行复核交易。打印作废的银行汇票四联剪角,加盖“作废”戳记,交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将作废的银行汇票凭证专夹保管,统一上缴销毁。

第九条

复核员将打印完毕的银行汇票交压数机操作员。压数机操作员根据汇票票面上打印的大写金额用压数机在票面上压印出汇票的小写金额。

第十条

压数机操作员将汇票交印章保管员。印章保管员审核票面要素齐全后,在银行汇票第二联上加盖汇票专用章和业务人员的个人名章。

第十一条

经办人员将汇票第二联和第三联(解讫通知联)一并交给申请人时,由申请人在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三联“备注”栏处签收。

汇票第一联(卡片联)和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联)专夹保管。

第二章

解付银行汇票

第一节

代理付款社(行)

图2-1

收款人持汇票柜台提示付款解付流程图

图2-2

同城票据交换提入银行汇票解付流程图

第十二条

客户持农村信用社系统签发的银行汇票到异地农信社网点办理柜台提示付款,需向经办人员提交三联进账单、银行汇票的第二、三联。

第十三条

经办人员收到客户提交或同城票据交换提入的银行汇票,应审核如下内容:

一、审核银行汇票的票面真实性;

二、审核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

三、审核银行汇票的第二、三联是否齐全,两联的内容是否一致;

四、审核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是否已填写,填写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实际结算金额”是否被涂改;

五、审核“多余金额”是否已填写,“多余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之和是否等于汇票的票面金额,如全额解付,是否在“多余金额”栏元位填写“0”;

六、审核汇票背书是否连续;

七、审核收款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

对于客户在柜台办理提示付款的银行汇票,经办人员还应审核以下内容:

一、审核进账单上填写的收款人是否与银行汇票记载的最终收款人相符,是否在本网点开户,进账单填写的金额是否与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一致;

二、对于现金银行汇票,持票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名或盖章,并填写“身份证件名称”、“发证机关”、“证件号码”等内容,经办人员审核填写内容与证件是否一致。

对于同城票据交换提入的银行汇票,经办人员还应审核汇票第二、三联是否均加盖提出行的清算章。

对于汇票票面压数不清,汇票专用章不清、密押有误的银行汇票,代理付款社(行)应通过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向出票社(行)发出查询,待收到查复后再办理解付。

第十四条

联行经办人员使用“解付银行汇票录入”交易录入解付申请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说明

1

签发行行号

必输项

2

签发行行名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根据录入的行号反显

3

代理付款行行号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

4

代理付款行行名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

5

委托日期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

6

交易流水号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生成

7

货币符号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默认为CNY(人民币)

8

实际结算金额

必输项

9

付款人账号

可选项

10

付款人名称

必输项

11

收款人账号

可选项

12

收款人名称

必输项

13

密押

必输项

14

用途

可选项

15

票据日期

必输项

16

票据号码

必输项

17

票据版本号

必输项

18

兑付方式

必输项

0-现金,1-转账

19

出票金额

必输项

20

结余金额

必输项

签发时指定代理付款社(行)的银行汇票,必须由指定的代理付款社(行)解付,不得由其他社(行)办理解付。

完成录入,系统返回支付交易序号,录入员将支付交易序号记录在银行汇票第二联上交复核员。

第十五条

复核员在系统中复核解付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处理,对于大额汇票解付往账,需由业务主管授权方可发送。

收到系统返回交易成功信息后,通过行内综合业务系统将实际结算金额转入客户账户(解付转账汇票)或应解汇款科目(解付现金汇票)。进账单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第二、三联加盖转讫章,第一、三联交客户做回单,第二联作为客户存款类科目的贷方记账凭证。汇票第二联加盖转讫章,作为信用社“1124存放联社款项”科目的借方记账凭证的附件,第三联加盖附件章作为客户存款类科目记账凭证的附件。

第十六条

对于复核未通过的银行汇票解付申请,属于复核时录入错误的,由复核员再次进行复核处理。属于录入员录入有误的,退回录入员进行修改。

银行汇票解付申请信息的修改人必须是原录入员,修改完毕后再次交复核员进行复核。

第二节

出票社(行)

第十七条

出票社(行)联行经办人员接收来账借方报单,并在“6305”交易中打印二联来账凭证,使用“结清银行汇票”交易进行处理。

交易成功后,抽出专夹保管的汇票第一、四联。如没有多余金额,则登记银行汇票登记簿,注明“已全额解付”,并将银行汇票第一、四联和二联来帐凭证留存。

如有多余金额,汇票第一联加盖附件章作为“1124存放联社款项”科目的借方记账凭证的附件,经办人员在汇票第四联上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加盖转讫章作为将多余款退回申请人账户的贷方记帐凭证。来账凭证第一联加盖转讫章,作为“4641社内往来”科目的贷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加盖转讫章作为“1124存放联社款项”科目借方记账凭证。

第三章

银行汇票退票

第一节

未用退回

第十八条

办理银行汇票未用退回时,需由汇票申请人出具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申请人为单位)或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人为个人),填写三联进账单,与银行汇票第二、三联一并提交出票行。

第十九条

出票行经办人员审核上述内容无误后,检查是否曾收到代理付款行关于此汇票的查询,如曾接收过查询,必须在汇票提示付款期满后方可办理退款。对于缺少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应于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退款。

第二十条

经办人员使用“银行汇票退票”交易录入退票申请信息,经行内综合业务系统发送到省中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说明

1

签发行行号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

2

签发行行名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

3

代理付款行行号

可选项

根据签发时录入的内容自动显示

4

代理付款行行名

可选项

根据签发时录入的内容自动显示

5

委托日期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显示

6

交易流水号

必输项

由行内系统自动生成

7

货币符号

必输项

根据签发时录入的内容自动显示

8

出票金额

必输项

根据签发时录入的内容自动显示

9

付款人账号

可选项

根据签发时录入的内容自动显示

10

付款人名称

必输项

根据签发时录入的内容自动显示

11

收款人账号

可选项

根据签发时录入的内容自动显示

12

收款人名称

必输项

根据签发时录入的内容自动显示

13

密押

必输项

14

用途

可选项

15

票据日期

必输项

16

票据号码

必输项

需手工输入

17

票据版本号

必输项

需手工输入

18

兑付方式

必输项

根据签发时录入的内容自动显示

交易成功后,银行汇票四联加盖“未用退回”戳记,第一、二、三、四联同时加盖附件章作为客户存款类科目贷方记账凭证的附件,客户出具的说明加盖附件章作为“1124存放联社款项”科目借方记账凭证的附件。进账单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第二、三联加盖转讫章,第一、三联退客户作为回单,第二联作为客户存款类科目贷方记账凭证。

第二节

超期退款

第二十一条

汇票申请人或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要求付款的,须提交三联进账单、银行汇票第二、三联、单位(或个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具体处理同“未用退回”。

第四章

银行汇票挂失

第二十二条

填明“现金”字样或填明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方可挂失。银行汇票丧失后可由持票人向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社(行)申请挂失。

第二十三条

持票人办理挂失止付时,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提交至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社(行)。经办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审核以下要素:

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社(行)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

代理付款社(行)受理的挂失申请后,联行经办人员应检查该银行汇票是否在本社(行)已办理解付。对于未解付的银行汇票,代理付款社(行)通过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使用“自由格式报文”交易向出票社(行)发出查询,在报文中注明汇票的要素及丧失原因等。

第二十五条

出票社(行)的经办人员收到代理付款社(行)的自由格式报文或持票人的挂失申请后,使用“银行汇票挂失”交易录入挂失申请信息,经主管授权后,通过行内综合业务系统发送至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挂失申请人应于十二日内将法院出具的公示催告书提交至出票行。

第二十六条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出票社(行)将银行汇票加盖“未用退回”戳记,按银行汇票出票金额退回申请人账户。经办人员使用“银行汇票退票”交易录入退票申请信息,经行内综合业务系统发送到省中心,并填写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两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加盖转讫章,作为“4615汇兑汇差-农信银汇票业务汇差户”科目借方记账凭证。特种转账贷方凭证加盖转讫章,一联作为客户存款类科目贷方记账凭证,一联作为客户回单。收回的银行汇票第一、二、四联加盖附件章作客户存款类科目贷方记账凭证的附件。

第五章

凭证及账表

第二十七条

银行汇票业务凭证。

一、银行汇票申请书

一式三联。办理转账汇票时,第一联代申请人的回单;第二联代出票社(行)申请人账户借方凭证;第三联加盖附件章作为出票社(行)“1124存放联社款项”科目贷方凭证的附件。

办理现金汇票时,第一联代申请人的回单;第二联代出票社(行)“应解汇款”科目借方凭证;第三联加盖附件章作为出票社(行)“1124存放联社款项”科目贷方凭证的附件。

“银行汇票申请书”可使用社(行)内自行印制的凭证。

二、来账借方凭证

一式二联。第一联转账贷方凭证,由出票社(行)代“4641社内往来”科目来账转账贷方凭证;第二联转账借方凭证,由出票社(行)代“1124存放联社款项”科目转账借方凭证的附件。

“来账借方凭证”可使用社(行)内自行印制的凭证。

第二十八条

空白银行汇票管理

银行汇票凭证一式四联。第一联卡片联,出票社(行)在结清银行汇票时留存;第二联汇票联,代理付款社(行)付款后代“社内往来”往账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解讫通知联;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联。

“银行汇票”凭证由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统一印制,由印刷厂直接向各省中心发货。

一、省中心根据辖内出票社(行)上报的银行汇票凭证按全年或半年的用量计划汇总后报送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由资金清算中心统一向凭证印制厂家订货。

二、银行汇票空白凭证到达当地机场后,省中心凭印钞厂货物托运单传真件和本单位介绍信指定专人(两人或两人以上)到机场自行提取。

三、凭证运抵库房后,由省中心对银行汇票空白凭证进行核对、登记。

四、省中心(包括地市级管理机构)向出票社(行)下发银行汇票凭证时,登记各出票社(行)领用凭证的数量、起止号码,建立完备的领用手续。

五、出票社(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领入空白银行汇票时,应清点银行汇票数量,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填明领用日期、起止号码、领用数量。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应与压数机管理员、印章管理员的岗位相互分离。

六、签发银行汇票时,联行人员应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销号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凭销号单填明的数量将空白银行汇票交领用人,同时销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如在打印过程中出现作废的情况,联行人员应将作废的凭证交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并重新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销号单”再次领用空白银行汇票。作废的凭证由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专夹保管,待通知后统一上缴销毁。

第二十八条

办理银行汇票签发业务的社(行)使用“银行汇票业务查询”交易,可以查询本网点某一时间段签发的所有银行汇票的状态,并可以查看单笔银行汇票的详情。可打印某一指定期间的银行汇票签发登记簿。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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