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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区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学科骨干教师队伍的锻炼和培养,直接关系到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遵循骨干教师的成长规律,面向未来、与时俱进,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实践性和先进性,以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提升我区的教育地位,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培养学科骨干教师的工作。为促使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为我区教育强区、教育名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学科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对象

  吴中区学科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对象为我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的一线在职教师。

  二、学科骨干教师的条件

  学科骨干教师的条件是:

  1、思想素质好,教育教学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无以教谋私的现象;

  2、教学具有一定的特色;

  3、已具备一定的教改经验;

  4、多年来教学效果良好;

  5、具备中小学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在5年以上。

  在推荐工作中,吴中区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候选人选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能起示范带头作用;教学上一专多能;

  2、在片、区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中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开过片、区级及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反响较好;

  3、在片、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区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大市级论文1篇。

  三、学科骨干教师的推荐、考核、命名

  1、每年由我局发文,各学校(单位)推荐上报。推荐候选人时应对照条件优先推荐在学科教学中成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推荐时须填写《吴中区学科骨干教师推荐表》。

  2、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被推荐的人员进行审核。

  3、审核结束后,由我局发文命名吴中区学科骨干教师,并发给证书。

  四、学科骨干教师的经验推广和作用发挥

  1、学科骨干教师命名后,各学科要通过召开教改观摩研讨会或组织其他活动的形式,总结推广骨干教师的教改经验。

  2、学科骨干教师要在新课程教学改革中更好地发挥骨干作用。每人都要有一个研究课题,至少带一位青年教师,至少每年在吴中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至少每年在片级范围内上一节示范课。

  3、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为学科骨干教师多提供进修、外出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成长。

  4、吴中区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从区级学科骨干教师中推荐产生。

  五、学科骨干教师的再确认

  学科骨干教师不是终身制。对命名的学科骨干教师每五年确认一次。凡已不在学科任教或不在学科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的,不再确认其为学科骨干教师。

  六、本办法自2015年4月起执行。

  市z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