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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乡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范例

日期:2020-07-21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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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乡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范例 本文简介:20XX年乡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范例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根据《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食安委〔XX〕6号)要求,我镇食品安

20XX年乡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范例 本文内容:

20XX年乡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范例

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根据《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食安委〔XX〕6号)要求,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认真组织部署,结合xx实际,各镇直相关成员单位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了以副镇长xx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全镇宣传活动,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周活动。各成员单位也分别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我镇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宣传咨询、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1、5月22日,xx组织辖区商场负责人、食品批发经营大户、超市等人员参加培训会。会议由分局长白玉德主持,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的副局长周庆开负责会议主要培训工作,参会人员21人。

2、采用多元素形式丰富培训的内容。

一是分局围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对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读,达到引领的作用,提升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与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法律素质。并为每名参会人员送上了一本新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读本及行政指导书1份。

二是分局把XX年来全国、省内、我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明确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了实例通报。以生活的事例表明,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祖国在国际间的声誉。

三是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严重响,分局从食品源头污染、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经营者法律意识及社会公德存等方面存的问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举实例进行了警示教育。

四是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宣传。为规范管理,提高食品经营户行业自律意识,分局执法监管人员把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邻域的监管方式与手段及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意义对与会者作了介绍。并指导经营户如何建立食品索证索票按月装档、食品进销货台帐的建立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是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意见建议征求。为依法履职、增强流通领域食品监管的可操作性,取得食品经营户的大力支持,达到长效监管的有效目的。分局以面对面的交流方式请与会者对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监管,做好宣传

为规范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使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xx工商分局在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的同时,上门服务,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把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同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提高到广大人民安居乐业和事关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认真安排、布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各种节假日、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期间在xx镇大门口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为主的“质量安全月”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多种,共25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增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对食品安全宣传,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全镇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全镇上下一个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篇2:板桥镇东柳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板桥镇东柳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本文关键词:板桥,安全检查,情况汇报,镇东,学校食堂

板桥镇东柳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本文简介:板桥镇东柳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报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生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春季是病菌繁殖和传播的突发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在春季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开学之际,学校立即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由于学校学生均为走读学生,食宿在家自理,为切实

板桥镇东柳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本文内容:

板桥镇东柳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生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春季是病菌繁殖和传播的突发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在春季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开学之际,学校立即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由于学校学生均为走读学生,食宿在家自理,为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临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泽县教科局关《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在确保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开展的同时,积极行动,于2014年3月5日,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进行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建立预案

开学初,学校便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安全、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工作制度、预案。

2、

加强了食品安全及预防传染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了多次传染病预防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学校还狠抓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教育、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习惯有了明显好转,人人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为了使健康教育更好地落实到实处,我们还针对学生的特点,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利用宣传橱窗、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向学生宣传卫生保健、疾病预防、饮食饮水卫生方面的知识,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校外流动摊点购买副食、饮料和生冷食品,不不喝生水,生吃瓜果要洗净。

四、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学生营养餐食品接收时要做到“五看一抽查两计算”。“五看”即看配送的种类是否符合要求、看生产日期、看保质期、看合格证上所检验的批次与配送的食品是否一致、看有无破损情况;“一抽查”即抽样工作,抽查箱内的学生奶种类、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与奶箱上的一致,抽查是否有霉变、胀包等现象,“两计算”即计算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之间的天数,保质期过半的拒收;计算接收的数量,禁止超数量接收。添置储藏柜,餐盘,提物筐,餐前洗手用的水壶等供餐设施,放置垃圾桶,将餐后的垃圾进行焚烧处理。每周一定为消毒时间,严把卫生、质量安全关,责任关口前移,排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

四、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清洗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投毒现象发生。

五、建立晨检晨报制度。

学校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及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踪登记制度。每天早晨,班主任对班级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学生缺课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询问学生身体情况,进行及时排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做到学生有病早发现,早汇报,早治疗。

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大扫除活动。每天早晨下午对教室和卫生区进行清扫,在教室卫生清扫时一定先洒水后扫地然后再拖地。避免清扫时造成尘土飞扬,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做到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厕所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良好。各班坚持室内通风换气,教室每天坚持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

七、深入开展

“阳光体育运动”。

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让“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健康理念落实在行动上。科学的安排学生在校的作息时间,坚持开展每天做两操活动,确保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八、实行“封闭式上锁”护校。

每天学生上课时,值周教师将学校大门锁上,杜绝学生在校期间外出校门,既保证了学生安全,又严把了防止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

九、作好监控和防护措施

学校在传染病多发季节没有组织大型的学生集体活动,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机率。为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

食堂名称:

临泽县板桥镇东柳小学

(教师食堂)

食堂地址:

临泽县板桥镇东柳小学

食堂类型:

□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食堂负责人:

宋菊玲

联系电话:

0936-5629144

自查人员:

宋菊玲

检查时间:

2014

3

5

学校(盖章):

临泽县板桥镇东柳小学

校长签字: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合格/不合格)

整改期限

组织制

度建设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合格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合格

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合格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

合格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许可

情况

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实际经营项目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

环境

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

合格

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合格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合格

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合格

从业人员是否都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合格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都在有效期内

合格

从事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合格

落实索证

索票制度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

合格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合格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合格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合格

清洗

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合格

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合格

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合格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合格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合格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合格

是否有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合格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合格

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

合格

原料清洗是否彻底,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合格

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是否烧熟煮透

合格

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

合格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合格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合格

篇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检测方法,餐饮服务,认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2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快速检测方法的应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管理,根据《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1]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快速检测方法的应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过程中快速检测方法的使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管理,确保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和有效,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是指具有快速、简便、灵敏等特点,用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项目初步筛查的检测手段。

第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坚持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和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工作,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审评专家主审负责制进行技术审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具体承担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形式审查和技术审评工作。

第二章

认定

第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范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人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材料和样品并做出说明;提供材料不全的,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评。审评专家根据所申请快速检测方法的特性,提出技术参数验证试验方案。技术审评应在3个月内完成。

(三)根据审评专家的验证方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指定相应检验机构进行验证试验。验证试验应在3个月内完成。

(四)审评专家根据验证试验的结果,对申请的快速检测方法的技术参数等进行审评,将书面专家意见提交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五)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根据审评专家提交的书面专家意见提出技术审评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交的技术审评意见进行审核认定。未通过审查、审评和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七)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名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告。

第七条

申请人提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申请的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应当定型并通过鉴定,该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

(三)申请的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第八条

申请认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相关鉴定证书或技术证明材料;

(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验证检测报告;

(五)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

(六)有关部门提供的与申请方法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环保许可证、环境评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证明等);

(七)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供上述申请材料一式六份、申请表的电子版本及申请方法必备的仪器、试剂等样品六台(套)。

申请人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审评专家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库中选取,除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二)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审评工作;

(三)本人不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相关企业任职和兼职。

第十条

申请人所在机构人员和直接参与方法研究的人员,以及有可能对审评公正性产生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员不得参与审评。

第十一条

技术审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方法技术性能(如重现性、再现性、灵敏度和稳定性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指标;

(二)方法及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技术产品是否符合环保、安全和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方法及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技术产品结构是否合理,性能是否稳定,是否有应用价值。

第十二条

申请人对审评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其他专家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个月内作出相应答复或重新组织开展技术审评。

第三章

再评价

第十三条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每两年进行一次再评价。

第十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再评价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人对每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于当年11月30日之前将《认定方法生产情况报告》、《认定方法使用情况报告》和《认定方法投诉及处置情况报告》等再评价材料报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二)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每年本辖区内日常监督检查中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情况进行汇总,于当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审评专家对认定满两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再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再评价报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再评价报告,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名录进行调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重大技术或生产质量等问题的认定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停止使用,并向申请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撤销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并在两年内不再受理该方法的申请。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

(一)方法申请人自行要求撤销其认定的;

(二)方法申请人发生重大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的;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已认定方法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

(四)申请人或其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需要撤销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申请人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撤销其已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情节严重的,将交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参与认定工作的审评专家、相关工作人员和参与验证试验人员应严格保护申请认定方法的技术秘密。在审评工作中因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而对申请认定方法作出错误鉴定的,或者剽窃、泄露申请认定方法中技术秘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其本人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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