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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规范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努力为学生营造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按市教育局、镇教管办要求,特签订《级部任安全工作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责任及管理目标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级部主任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3、健全完善本级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并落实。
4、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5、根据本级部实际情况配备一定的安全员,并组织安全巡查。
6、支持、检查、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制定大型活动安全预案、申报制度。
8、组织制定并认真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能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9、监督、管理、指导本级部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任务。
二、检查考核与责任承担
1、学校对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全局掌握。年终对个人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适时做出奖惩。
2、对完不成学校安排布置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的批评教育,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3、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迟报、漏报、隐瞒不报造成后果的,要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凡是发生安全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对发生学生在校死亡安全责任恶性事件的,一律撤职,并追究校长及责任人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此状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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