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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法制教育辅导员工作要求

高淳县实验小学法制教育辅导员工作要求
1、热爱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认真履行法制教育总辅导员职责;兼任一个年级的大队辅导员,认真履行辅导员职责,协助年级组长做好所在年级的管理工作和各项考核工作,关心爱护学生,能作学生的表率。
2、根据上级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要求和学校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制订学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大队工作计划,期末写好总结
3、制订学校法制教育周活动方案,并按活动方案组织好各项活动,写好法制教育周总结;做好规章制度周的考核工作。
4、指导本大队各中队开展好活动,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认真组织大队活动和各种专题竞赛活动,一学期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5、建立和健全大队委员组织,配合学校搞好学习型班集体创建活动与中队红领巾岗哨值日活动,认真做好大队委员的改选工作,定期召开队干部会议,指导他们开展活动。
6、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布置并督查各中队每月一次的红领巾角,二周一期的黑板报,组织好红领巾广播站活动,推荐好升旗手,指导出好红领巾小报。
7、建立和健全少先队“小家务”,培养好鼓号队、护旗手,记载好大队日志,并认真做好资料的积累。
8、搞好假日小队指导工作,配合各处室开展好有关的竞赛评比和督查工作。
9、加强少先队理论学习和研究,积极开展少先队课题研究。
10、积极参加各级辅导员培训,并重视对中队辅导员的培训;协助少先队总辅导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1、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台帐等。
12、制订学校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好相关工作,积累好相关材料,写好总结。
13、挑选并培养学生参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方面的竞赛,确保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14、培养好一支小记者队伍,鼓励他们积极写稿,向红领巾广播站、校园网和上级相关部门投稿。
15、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为依法治校提供指导,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16、按照上级和学校工作要求开展好校园110各项工作;做好学校值日和内保工作。
17、负责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综合治理、校园110等材料的撰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中获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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