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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大课间活动体育器材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体育器材更加合理有效的为全校师生服务,特制定本条例。望全校师生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本条例规定。
一、使用要求
1、大课间时,班级需要领取器材的,应由班主任指定学生来领取,下课后由指定学生归还,经管理员核实数目后方可离开。如有毁坏、丢失按价赔偿。
2、教师需领取或借用运动器材,须向体育组说明借用器材名称、数目及归还时间,不得私自挪用,借用的运动器材使用时须爱护,不得任意损坏。
二、管理办法
1.体育器材室由体育教师轮流管理的办法。包括体育课、体育活动和大课间。要求:
(1)提前进入体育器材室做好准备,窗口打开。
(2)按大课间活动的内容发放器材并清点记录数目。
(3)回收器材时核对数目、检查是否有毁坏情况。
(4)将归还的器材整齐摆放回原处,关好门窗。
(5)如有丢失、毁坏等情况及时记录、由体育组向总务处汇报。
(6)根据活动的需要,由体育组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2、每周各班的使用情况计入班级大课间活动反馈表考评总分。不经管理员允许随便进入器材室乱动器材,不按时归还器材,不爱惜器材造成丢失或损坏及其他违反使用规定的班级扣一分;支持管理员工作,按要求借用器材并如数完好按时归还,表现突出的班级加一分。
3.班级活动所需器材应当按照活动内容借用适当的器材,如果有改变必须由班主任老师同意或亲自来借才可借出。并严格控制场上球类数目:篮球不得多于10个。为确保安全足球原则上不允许出借。
4.器材发放时间要求:大课间活动时间
注:请各班主任提前安排好器材领取人员人员,并上报体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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