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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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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xx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xx教人〔xx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xx教〔xxxx〕x号)、《关于加强学校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的意见》(xx教〔xxxx〕x号)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校长)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绩效考核和发放。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平时、学期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的等第和报酬情况公开,切实做到相对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考核过程及报酬分配力求科学合理,并适度拉开差距。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实事求是,规范有序,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方式

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建立相对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在考核方式上采取平时量化考评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方式。

1.平时量化考核。由幼儿园行政、教师六认真考核组、教科研考核组、教技考核组、后勤考核组对教职工平时的保教工作、教科研工作、后勤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将结果记入“各类人员平时考核汇总表”中。

2.年终综合考核。通过自评、互评和领导测评,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工作量、岗位工作、教学成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填入“教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汇总表”中,按百分制进行量化统计。

五、实施程序

  1.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并报昆山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以年度为单位,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采用分条线“每月、每学期考核,年度汇总兑现”的方法进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学期结束后10天内完成对每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计算出上年度每位教职工的分项绩效考核得分。每次绩效考核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可视情减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减发部分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下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绩效考核“不合格”或没有结果等次的,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需参加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下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次连续二年“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或解聘。

5.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申诉期间原定结果不变。如果绩效考核违反规定程序、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等,影响考核结果的,应当重新考核,变更考核结果。

6.教职工因公执行支教、挂职锻炼或其他特殊任务,应参加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由学校对考核结果应予确认。

7.教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当年度曾在其它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出具绩效考核证明,并列入学校对该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六、考核人员情况及资金测算

根据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进行中层系数、教师考核总额测算。

七、考核内容

1.师德奖:约占总数的10%

考核工作由园师德考核小组负责。

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依据幼儿园师德考核方案及教育局师德考核细则(见附件一)。(一年一考)

2.考勤奖:约占总数的10%

考核工作由园人事部负责。

考核依据见附件二(一学期一考)

3.工作量奖(课时):约占总数的20%

考核工作由园业务部负责。

考核依据见附件三。(一学期一考)

4.教学过程奖(六认真、教科教技):约占总数的35%

“六认真”考核奖:(约占总数的25%)

考核工作由园业务部负责。

每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得分计算所得奖金。

考核依据《六认真考核细则》(见附件四)(一月一考)

教科教技工作奖:(约占总数的10%)

考核工作由园教科室、教技室负责,根据考核得分计算奖金。

考核依据见附件五。(一学期一考)

5.安全奖:(约占总数的10%)

考核工作由园总务部负责,根据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得分计算。

考核依据《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七(平时检查,一月一考)

6.园级优秀奖

当年度考核中被评到市级优秀的人员按上级有关文件奖励,被评到园级年度考核优秀和师德标兵按园级规定奖励。

7.关于班主任津贴发放

1.班主任费发放。全年按10个月发放;班主任津贴经考核、教育局审批后由幼儿园发放,发放的班主任津贴不得突破全园班主任津贴的总量。

2.优秀班主任奖励。经学校评选、教育局审核为昆山市优秀班主任,奖励由教育局统筹发放。

八、后勤人员考核

考核工作由园总务部负责

考核依据《后勤各类岗位人员考核明细》见附件八(一月一考)

说明:

1.无明确的岗位、无考核明细的职工岗位人员则取教职工平均奖(除教育成果奖、考勤、全勤奖)的平均数。考勤、全勤奖按实算。

2.保育员经考核后得总额的90%;

3.其他后勤人员根据岗位进行考核,并承担一定的课时量,课时量根据园实际情况由业务部统一安排,课时量不足部分可以代课的形式补充。

九、中层、条线考核

1.园长考核

幼儿园园长考核:教职工绩效考核基数+教育局统筹部分

2.中层考核

幼儿园中层岗位考核:教职工绩效考核基数+行政岗位考核系数

行政、中层领导在每年年末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的基础上,采取自评、教职工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自评、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的权重为20%、40%和40%。考核良好以上(80分以上)副园长得0.5系数,行政及中层得0.3系数;考核合格(60分以上),副园长得0.45系数,行政、中层得0.25系数。

3.条线负责人考核

条线人员津贴部分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自评、教职工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自评、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的权重为20%、40%和40%。考核良好以上(80分)得全部津贴,考核合格(60分以上),得津贴的95%,不合格不得津贴。

考核细则见附件九(一年一考)

十、教育教学成果考核

考核细则见附件十(一学期一统计)

十一、兑现办法

考核工作每年末进行,根据园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位教职工的考核结果,于次年初兑现上年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二、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园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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