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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日期:2020-08-2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本文关键词:细则,常规,教学,管理

局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本文简介: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文件攀仁教﹝2010﹞27号签发人:范志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最经常、最细微的管理,同时也是学校最重要、最见水平的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小

局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本文内容:

攀枝花市仁和区

教育局文件

攀仁教﹝2010﹞27号

签发人:范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

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最经常、最细微的管理,同时也是学校最重要、最见水平的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望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校教学常规管理

(一)计划总结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在一定时期内主要的教学工作安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质量目标、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工作措施、教学工作考核、教学人员安排等内容。原则上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拟定出教学工作计划,并在开学初告知全体教师。教学工作总结是学校对一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的回顾,主要包括教学目标完成情况、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

1、教学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既要包含国家、省、市宏观教育政策和思想,又要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当前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主要任务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2、教学工作目标:是指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要达到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在区域内要达到的某种水平(如完成指标数、成绩分数、总体名次)。

3、教学管理:是指学校如何去管理教学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安排、实施、督促、检查、总结等。

4、教学研究:是指学校教学研究工作,主要包括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校本教研组织、安排实施、督促检查与考核等。

5、教学工作措施:是指保证学校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具体作法,如加强领导、如何检查、怎样考核和兑现奖惩等。

6、教学工作考核:是指对年级组、教研组、教师个体总体教学工作的评价。各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且学期(学年)初让所有教职工明确考核的细则与要求和具体的奖惩标准。

7、教学人员安排:学年初,学校要在科学考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任课教师进行合理调配,要以教学质量为中心,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员优化组合。

8、教学工作总结:是指每学期(学年)工作结束后,对教学工作的回顾与反思、主要包括教学目标完成情况、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分析、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努力的方向。

(二)教学常规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课程计划是指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不同学段、不同年级所开课程与课时的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配备教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学校要根据课程计划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作息制度,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不随意停课,确需停课的应按规定书面报批。开学前一周学校要完成教学课程安排总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学校要将学校总课表、教师课程表、班级课程表报局教育科备案。学校安排课程课时要做到科学合理,音乐、美术、体育、生命生活与安全等学科要尽可能集中安排专任教师教学。

2、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督促教师不断学习新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作为评价教师和学生素质的唯一依据。小学、初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集体补课。严格控制作业量,作业布置要有针对性、层次性、有效性,反对题海战术,学校要对教师作业布置进行检查和调控。

3、坚持教学“六认真”

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课外活动、考核评价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学校要对每个环节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要有检查情况评定和记载,更要有相关问题的改进意见。

4、建立行政干部听课制度

学校领导要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转变教学观念,掌握最新的教学方法,以利于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有力地指导教师教学工作,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其中主管教学校长不少于30节),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其中教务主任、年级主任不少于30节)。领导听课要及时评价,对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提倡领导听课要关注学生学情,课后对学生掌握知识情况进行简要的当堂检测,以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

(三)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学校要重视校本教研,认真安排好校本教研各项工作,对教学研究提出指导意见,提倡教师开展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

1、教研组、备课组建设

教研组、备课组是最基层、最重要的教学研究组织。学校要重视教研组和备课组建设,认真挑选教研组和备课组组长。教研组、备课组要落实集体研究时间和地点,教研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活动内容包括理论学习、专题讨论、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校内要拟定优秀教研(备课)组评比条件,每学年校内要开展一次优秀教研(备课)组评比活动,以评促建。

2、课题研究

学校组织教师有计划地开展课题研究,学校要制定课题研究系列管理意见,安排一定科研经费用于支持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课题研究,鼓励教师进行新的教学模式、新的教学方法尝试和实验,对开展新模式、新教法教学实验的教师,教学考核要制定新的考核标准。学校要注重校本课程的研究、开发与使用。

3、教学研究的落实

学校每学年初要认真制定教研工作计划,做到教研目的、教研内容、教研形式、教研时间、组织人员明确,平时要加强对教研组执行教研计划的督促检查,做好检查相关记录,纳入优秀教研组评选和人员年度考核。确保学校教研工作落到实处。

4、教学成果总结

学校每学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全校性教学研讨会,认真总结年度取得的教学成果和经验,开展教师教学论文评比活动。学校要把校本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有计划的举办专题讲座,每学年至少举行四次,其中外请专家、名师专题讲座一次,校内领导、骨干教师专题讲座三次,以帮助全体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

(四)教学质量

1、教学目标

学校每学年要对每个年级提出明确的教学工作目标。毕业班工作要抓早、抓实,中学每年都要对新生生源状况进行认真分析,明确阶段结业奋斗目标,每学年都要对目标达成度进行监控,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增添新的措施。

2、质量抽样监测

质量抽样监测是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的重要途径之一。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学校组织的各类检测考试必须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成绩的客观真实。学校要做好各种质量抽样监测的分析,质量分析要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教师对自身教学质量的分析;二是学生在教师帮助下对学习质量的分析;三是领导对管理质量的分析。分析既要有量化的指标和参数,也要有定性的总结评价,特别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制定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要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评价方案要有利于调动大多数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和教师团队精神的形成。

学校要完善学生成绩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建立和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学习档案要注重形成性评价,包括学生学科成绩的升降、学生思想发展状况、出现的问题和提出解决办法与跟踪反馈情况。

(五)师资队伍

1、学校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

2、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教师成长提供舞台。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教学观摩活动。教师之间要相互听评课,每人每期不少于20节。

3、学校要建立教师个人成长档案,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成长的摇篮。

4、学校要安排一定的教师培训经费,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参加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培训,多名教师参加外出培训时,学校要指定专人带队,对教师外出参加培训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任务,要安排外出培训教师汇报培训收获。

(六)学生学籍

1、学籍管理是建立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基本保障,是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学籍管理包括新生入学、编班、学籍登记、休学和复学、转学、成绩考核、升留级、毕业以及学生奖惩等方面内容。

2、学校教导(务)处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入学、转学、毕业(结业)等手续,建立健全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3、禁止对转校生进行入学考试,学校不得招收没有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二、教师教学常规

教师教学常规是落实学校教学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是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主要依据。教师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课外活动、实验、考试(测验)、教学研究等。

(一)备课

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要通过备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备过程、备资源,做到心中有目标,眼中有学生,手中有办法,体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备课一般分为学期备课及学期教学计划与总体思考,课时备课及对每节课的备课,课前备课及课前对教案的熟悉,课后备课及课后反思。

1、教学目标明确

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明确国家教育目标、本学科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教学目标。教师要通读教材,了解教材编写意图、思路及在学段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学生实际确定新学期学科教学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要求。认真制定学期学科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课时备课要做到教学重点、难点明确,并体现出如何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2、资源开发充分

教师要通过对教材内容的认识、实践和反思,把课程内容按照学生实际需求加以组织、整合,实现教材内容的再创造。合理利用并发挥图书馆(室)、实验室、专用教室、各类教学设施及实践基地的作用,提高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广泛利用校外各种社会资源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开发信息化课程资源。提倡尽量做到直观教学,以达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目的。

3、教材钻研透彻

深入钻研教材,把握教材内容的内在联系、知识体系和逻辑结构,明确教材中的重点章节(课文)和学习要求,理解和掌握教材中所规定的教学内容。注意补充现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新成果等资料,整合教学资源,做到思路清晰,容量恰当,难易适度,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贴近学生。

4、教法合理有效

根据教材和学生的特点,精心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选择教学方法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有利于学生的知识积累和能力提高,要善于运用恰当的方法把最重要的内容教给学生。提倡使用以学生为本,学生大面积参与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教学方法。提倡指导学生学法、关注学生学情。

5、教案规范完整

教案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时间分配、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现代教育技术)、板书设计、教学步骤、练习反馈、作业布置,教学后记(随笔)等。每节课、每种课型(如复习课、习题课等)均应有完整的教案。青年教师应备详细教案,集体备课教案应有结合本班学生实际的个人创新。

(二)上课

教师要具有适应课堂教学的良好的教学基本功,使课堂教学目标明、“双基”实、过程优、方法巧、效果好。

1、教学目标明确

每节课都应有清晰而恰当的教学目标,教学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紧扣教学目标。教学反思重点是对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的思考,未达教学目标的教学要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分析原因从中汲取教训加以改进。

2、教学内容准确

教学要讲究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善于挖掘思想方法、育人素材,合理使用教学资源,做到内容丰富,适度拓展、重点、难点的提出准确,处理恰当,所教知识准确。

3、教学方法科学

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学生实际和自身特点,科学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要激发学生兴趣,正确处理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的关系,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做到讲有中心、练有目的、分析透彻、注重实效,体现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的转变。要适时适度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并通过教学手段的优化,提高课堂效益。

4、信息反馈及时

教师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情绪、思想动态和知识生成状态,注重师生间的双向交流,及时收集有效信息,适时调控教学过程,弥补学生在知识、技能上的缺陷。

5、教学行为规范

教师在课堂上应做到仪表端庄,语言规范,板书设计合理,书写工整,实验操作正确熟练。要严格按学校课表上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准时上下课,上课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不得擅自推销教辅资料,严禁上课期间接听手机,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教师要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在学生中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教学艺术精湛

教师教学中要讲究教态的艺术、语言的艺术、实验的艺术,学会倾听,学会设问,学会激励,学会交流,学会欣赏,学会用必要的肢体语言表情达意,使学生得到多方位的启示和感受。教师根据教学情境,机智巧妙地运用教学策略,逐步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教学风格。

(三)作业的布置和批改

作业原则上应该“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

作业的布置和批改要有针对性,做到精心布置,细心批改,反馈及时,方法有效。

1、作业设计精心

作业设计要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准确、全面覆盖相关知识点,突出重点。注重作业效益,精心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综合性的内容,使学生能巩固知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提倡根据不同对象设计不同程度和数量的作业,提倡贴近生活适时适量设计一些具有研究性、实践性、综合性、多样化的课外作业。

2、作业布置适当

作业布置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在精选作业的前提下,合理控制作业数量、作业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定自由支配的时间。作业要符合学科特点,对完成作业的形式、时间和书写要明确要求。凡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都必须提前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提倡分层、分类布置作业,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

3、批改反馈及时

作业批改必须及时,作业本应在下次作业前处理好发给学生,不得几次作业作一次处理。作业要统一批改,正确使用各种批阅符号,注明批改日期,以及作业订正的要求。批改作业后,应区别情况及时讲评,并及时督促学生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或不规范的问题,重视对学生良好书写习惯的培养。

提倡教师“面批精批”,提倡教师用激励性语言对学生的作业和作品进行评价。提倡教师收集整理学生作业中的错题,建立学生“错题档案”。对学生错题进行分类归因分析,提倡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及时对学生掌握知识的缺陷给予弥补。

(四)课外辅导

课外辅导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学生夯实基础和拓展延伸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学校要合理安排课外辅导时间,课外辅导要注重差异,分类辅导,精心实施,讲究成效。

1、规范辅导要求

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掌握知识的缺陷开展课外辅导活动,要明确辅导的对象、任务和目标,研究辅导策略,制定辅导计划,确定辅导重点,满足不同群体和个体发展的需要,选择不同的辅导方法和内容,增强辅导的针对性,提高辅导的实效性。

2、强化分类推进

教师要根据因材施教原则,在分析学情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对学有余力或具有某种特长的学生,应加强深入性和延伸性的指导和培养,借助课外阅读指导、开设学科讲座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发挥特长的条件,促进他们脱颖而出。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应通过针对性训练弥补基础性知识缺陷,帮助其克服困难,改善学习效果。要把学习辅导和心理辅导有机地结合起来。

(五)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有益补充,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实现教育目的、科学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学校对课外活动要有总体思考、整体安排,做到目标明确、内容丰富、人员和场地落实。

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生理特征,照顾学生的兴趣、特长,因地制宜地认真组织课外活动。辅导教师要认真制定课外活动计划,认真设计活动内容。教师要认真记录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情况,注重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意志品质。

(六)考试(测验)

考试(测验)是教学控制系统中的重要环节,是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和学生知识能力发展状况的综合评价,对教师掌握教学情况、诊断教学问题、监控教学质量、改进教学工作意义重大。教学测评要做到测试及时,命题科学,评价多样,方法合理。

1、科学组织考试

要按照学科特点和有关规定组织考试,明确考试目的,科学合理地进行考试。要严格监测的过程管理,加强平时的检查和提问。按要求参加市组织的调研性检测或学业考试。提倡为诊断课堂教学目标达成而组织的随堂测试。

2、改进考评方法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教师进行考试评价研究和实践,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建立学生的成长记录。提倡口试、开(闭)卷考试、实验操作评价、综合性学习的考察、调查报告等多种考评方式,提倡学生、家长、同行、学校、社会共同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努力构建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形式多样化的评价体系,使评价与考试成为促进师生共同发展的过程。

3、认真进行命题

命题是教师的任务之一。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全面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智力发展水平。要注重学生的实际,以学生发展为本,突出考试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的功能。试卷编制应从易到难,题型应多样,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考察,不出偏题、怪题。要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区分度、信度和效度。各种考试命题组织工作必须确保试卷的保密性,严禁泄密。提倡在研究的基础上建立题库,努力实行教考分离。

4、严格监考要求

期末、期中考试时,监考教师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考前10分钟进考场做好准备,按规定时间开考和结束。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杜绝作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并整理考卷,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5、客观评定成绩

试卷原则上密封装订,严格按评分标准阅卷,提倡流水批阅试卷,以确保学生成绩的客观公正。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分标准,重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阅卷后及时做好学生成绩登记与统计工作。

6、强化质量分析

考试结束后,学校要根据学生成绩认真做好各全校质量整体分析,注重研究本校薄弱年级、薄弱学科的教学问题,及时调整管理策略、教学人员,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教师要及时对所教各班、每个学生进行全面的质量分析,填写质量分析报告,总结教学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要重视对学生自我分析的指导,发现和鼓励每一个学生的进步,使学生体验成功的愉快。要帮助学生剖析问题,改进方法,制定计划,明确目标。

(七)实验

实验要做到精心准备,科学演示,手脑并用,总结方法,注重实效。

1、科学安排实验

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在每学年或学期开学前编制实验计划,安排实验课题,准备所需要的仪器、材料、工具等,保证实验教学安排合理,科学有效,顺利进行。

2、课前研究实验

教师课前要关注实验和教学的关系,精心研究实验,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确定具体的方法、步骤和操作程序,并在上课前对实验进行试做,熟悉实验过程,以保证实验教学过程的实际效果。

3、课堂落实实验

实验前教师要使学生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以及仪器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在教师演示实验的基础上,安排学生实验和分组实验。实验以2人一组为宜,有条件的学校安排单人实验操作。学生实验时,教师应巡视指导,并在实验室管理员的配合下,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验中的困难,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提倡教师开展探究式实验活动,提倡学生开展创新实验等科学活动。

4、完成实验评价

实验完成后,教师应及时检查了解学生实验的情况,对学生实验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小结,进一步巩固实验效果,达到实验目的。教师要布置实验必需的作业,指导学生写好实验报告,并认真批阅和评价。实验员要认真填写实验记录。

(八)教研

教师要增强教学研究的意识,学习和掌握教学研究的方法和策略,提升教学研究的实效性。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中,教师要成为研究者,成为反思性实践者。实践性是教师教学研究的最根本的特征。

1、关注教学问题

教学研究要向教学实践回归,以教学问题为起点,以改善教师的教学行为、完善学校制度、提高教育质量为归宿。教师要增强问题意识,培养探索精神,努力发现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持续地追踪问题,将日常的教学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把自己的问题意识上升为课题意识。

2、强化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是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案。教师要把发现和提出问题落到教学设计中,寻找和确定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坚持教学即研究的理念,用研究的意识强化日常的教学设计活动。教师在教学设计的研究中要重视同伴互助,通过信息交流、经验共享、深度交谈、专题研讨、集体备课等方式加强协作。

3、立足教学行动

教师上课既要按设计的方案行动,又要突出探索性,不拘泥于事先的设计,使上课成为师生共同再创造的过程。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活动。

要以课例为载体,研究课堂教学中的理念、行为和方法,将自己的经验与他人的经验做比较,认真吸取、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智慧。教师在听课及课例研究中要坚持自己的行动跟进。

4、重视教学反思

教学反思是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为思考对象,对自己的教学行动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提倡教师每学期读2—3篇教育教学理论文章、经验介绍,或每学年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著作。提倡在自我反思的基础上制定个人发展规划。教师要通过教学反思不断改进教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学艺术。

5、优化成果表达

教学研究有多样化的表达。教师每学年要努力做到“五个一”,即上好一节教学公开课,提供一份用于评比或交流的教学设计或多媒体教案,设计一份试卷,撰写一篇教研论文、案例或总结,参与一个教学研究课题。教师的教学研究报告可以是“议论文”、“说明文”式的研究报告,也可以是“记叙文”式的、“散文”式的、“手记”式的、口语化的心得体会。教师要将自己教学研究的成果用“教育叙事”的方式表达,由教师本人叙述在自己的研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教育事件。研究成果表达要通俗易懂,具有可读性、启发性,让人心领神会、引起共鸣。

三、主要教学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校长及分管教学校长职责

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校长是学校教学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近远期发展目标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督促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2、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做到教学指挥系统畅通无阻。

校长每月要亲自组织一次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参加的教学工作专题研讨会,了解教导处、各年级组、教研组教学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收集年级组、教研组对学校教导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各年级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分管教学校长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全面准确了解全校的教学动态,分析教情与学情,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营造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

3、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立教学研究的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建立促进专业成长的、开放的学校教研网络。营造求真、务实、自由、融洽的教研氛围,为教师交流信息、分享经验、发展专业、展示成果提供平台。要轮流参加各年级组、教研组的教研活动,了解全校教研活动的情况,定期为全校教师作教学改革的专题讲座,组织教师每学期(或学年)交流一次教学案例、总结或教学论文。

4、健全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师德教育,做到教师专业发展有方案、考核奖励有制度。重视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引导、帮助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组织和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学习研究课程方案、教学理论和教学用书。

5、健全以校为本的科学有效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每学期(或学年)要组织教师全面总结教学工作,要求教师对备课、说课、听课、上公开课、案例研究、撰写教学随笔、教学后记和论文总结等业务质量开展自评、互评,并进行表彰奖励。建立教学质量检测和监控制度,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制定教学工作评价方案。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研讨,研究制定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办法。要鼓励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构建符合学校发展的社会、学校、教师多元化评价激励体制。

(二)教导(务)处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分管教学校长)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完善各项教学常规,抓好教学的各个重要环节。认真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合理的教学工作。

2、协助校长(分管教学校长)按学校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经常指导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学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学期(学年)末协助校长对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组织评选优秀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并表彰奖励。

2、深入教学第一线,全面了解教师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情况。教务主任按规定兼课。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每周听评课1—2节。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教师改进。善于发现和总结教师的教学经验,及时推广好的教学经验。

3、协助校长(分管教学校长)指导教师教学和教研(备课)组工作,包括选派教研(备课)组组长,安排教师工作。经常分析学校教学质量现状,有效监控教学质量,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布置和检查各阶段的教学工作,检查教师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年级组长、教研(备课)组组长、教师、学生干部及家长座谈会。

4、协助校长(分管教学校长)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文件,学习研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学校相关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定期召开学校科研工作会。落实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做好教师考核、安排和调整工作。

5、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状况和实际困难,指导教研(备课)组控制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到校时间和在校学习时间,严格遵守征订教辅资料的相关规定。

6、组织考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做到严格监考,规范阅卷、准确统计成绩和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工作,合理安排并控制统一考试的次数,根据全校教学实际情况和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

7、重视教学资料的积累,加强教学信息的交流。建立和管理好教学业务档案与学生档案,管理好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信息(计算机)室,定期对各功能室使用情况和使用记录进行检查、指导。

8、指导和帮助教师制定业务进修计划。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安排教师间的“结对帮教”活动,指导教学上有困难的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

(三)教研组组长职责

1、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制定本组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意见。指导备课组及教师制定教学计划。

2、增进对本组教师教学情况了解,每周听评课不少于1节,做好听课笔记,及时给教师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本组教师有计划地相互听课。定期举办各年级研究课、观摩课,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状况。

3、组织本组教师学习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帮助各年级明确教学目标和进度。要求教师在个人钻研教材的基础上,认真参加年级集体备课,并定期检查备课组和教师备课情况。

4、指导和督促备课组及教师精选例题和习题。组织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过程检测和期末检测的命题、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对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5、根据作业的布置和批改要求,控制各年级学生的作业量。定期检查教师批阅学生作业情况。有计划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随时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及时研究改进措施。

6、安排好本学科选修课、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学科兴趣小组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及各类学生的分层辅导。

7、组织学习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及教学理论,钻研新教材,交流教学经验,了解教改信息。做好组内教学资源的建设,共享成果。确定本学科教学研究课题,带领全组教师积极开展学科课题研究,指导教师撰写教学案例和教学论文。

8、督促本组教师科学地使用教具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做好本组教学档案的积累和保管工作。

(四)备课组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理解和掌握新课程的教学理论;钻研教材,分析学情。制定备课组工作计划并实施。

2、组织好本组集体备课的活动。引导教师明确教学目标,抓准重点、难点、疑点。结合学生的实际,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设计科学的教学过程。在教师个人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开展年级集体备课,做到年级集体备课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统一每单元(章节)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努力做到把握课标,整合资源,体现特色,彰显个性。

3、组织组内教师相互听课,及时交换意见,开展评议,提出改进措施。确立教学研究课题,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指导教师就教学体验和经验撰写教学案例和教学论文。

4、控制好本年级学生的作业量,对教师批阅学生作业情况进行检查。随时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及时研究改进措施。

5、合理设计本学科本年级单元检测次数,组织教师做好随堂形成性测试、单元测试、期中、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督促做好命题、阅卷、质量分析工作。

6、按计划组织本学科本年级选修课开设、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学科兴趣小组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及各类学生的分层辅导,做到定内容、定人员、定时间、定地点。

二〇一〇年元月十八日

篇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本文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工作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本文简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本文内容: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篇3:中国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中国银行,实施细则,评级,信用,客户

中国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称“中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根据总行《关于发送〈中国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银险[2003]461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是中行对授信客户

中国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称“中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根据总行《关于发送〈中国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银险[2003]461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客户信用评级是中行对授信客户资信状况的确认程序,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支持中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管理、授信业务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中行客户信用评级本着“统一标准、分类确定、定期评估、适时调整、分级管理、有效组织”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内机构对其授信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

第二章

客户信用评级对象与信用等级设置

第五条

凡正在使用或申请使用中行授信的非金融机构企、事业法人客户(下称“评级客户”),应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核定授信风险限额。

第六条

中行评级客户按经营性质划分不同类型,各类型均设置AAA、AA、A、BBB、BB、B、CCC、CC、C、D共十个信用等级。

第三章

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与计分标准

第七条

中行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主要从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等方面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各方面下设若干量化指标或非量化评价指标,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第八条

根据评级对象的行业差异及资金运用特点,分别设置各类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计分标准。

第四章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九条

公司业务部门、结算业务部门(对尚未纳入公司业务部门统一授信的结算客户,由结算业务部门负责)、零售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的初评部门。

对于仅在结算业务部门办理以下业务,在我行没有其他授信业务的客户,结算业务部门可视具体情况暂不进行信用评级;但须将此类客户的基本情况和清单报备风险管理部门:

1、已收取足额保证金或以国债、存单、我行可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做足额质押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

2、按规定占用有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

3、出口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打包贷款除外)。

初评部门应在调查、分析、核实的基础上填写客户信用评级基本材料,并将初评结果(包括客户信用等级、授信风险限额)和相关资料报送同级风险管理部门。初评部门应对所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省行风险管理处是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核部门。风险管理处负责对业务部门、下级行报送的客户信用评级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行领导认定。风险管理处负责对业务部门和辖内的信用评级工作进行检查、后评价。风险管理处负责就客户信用等级的认定信息向辖内反馈,并定期汇总分析本行辖内客户信用评级信息,向总行报送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情况、辖内客户信用等级分布情况、本行客户信用评级工作后评价报告等。

第五章

客户信用评级的认定权限

第十一条

客户信用评级的认定权限

(一)总行负责认定国内行全部AAA级客户的信用评级。

(二)省行负责认定AA级(含AA级)以下客户的信用评级。

(三)地市分行负责认定BB级(含BB级)以下客户的信用评级。

(四)地市分行以下机构无认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权限。二级分行以下机构的客户,由二级分行以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送二级行审核。

(五)资产保全部门管理的客户,由资产保全部门直接认定信用等级(D级)后,将客户名单反馈风险管理处。

第六章

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省行营业部、公司业务处、各直属支行、支管直行(由公司业务处辅导并签注意见)公司业务部门、结算业务部门(对尚未纳入公司业务部门统一授信的结算客户,由结算业务部门负责)、零售业务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负责进行客户信用等级初评,核定客户授信风险限额,并经支行行长签字,将完整的信用评级材料(详见审核、认定清单)报送省行风险管理处审核。

第十三条

省行风险管理处对客户信用评级材料进行审核。风险管理处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审核实行“三级审批”,对客户信用评级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主管风险的行领导签批。

第十四条

风险管理处对报送的客户信用评级材料进行审核、签字认定后,由风险管理处向业务部门反馈认定结果。

第十五条

地市分行对于超过本行认定权限的客户信用评级,经同级公司业务部门初审、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并由分行行长签字后报送省行风险管理处。

风险管理处对客户信用评级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仍无认定权限的信用评级材料,应在行领导签字后上报总行。

第十六条

认定部门对客户信用评级材料审核、认定后,应向下级部门反馈认定信息。

第十七条

原则上,业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信用评级的初评工作,风险管理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核工作,对于超过本级行认定权限的客户信用评级,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或审核、认定、反馈等工作。

第十八条

原则上,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级时间为有关年度的第二季度,新客户信用等级的评定按“随报随评”的方式进行。客户信用等级及授信风险限额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九条

移交至资产保全部门管理的授信客户,其信用等级同时调整为D级。资产保全部门应每年向同级行风险管理部门报送客户数量、客户名单。

第七章

客户信用评级的调整

第二十条

在客户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信用评级的初评、审核部门均有责任及时提示并按程序调整授信客户的信用等级:

1、客户主要评级指标明显恶化,将导致评级分数及信用评级结果降低;

2、客户主要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贪污、受贿、舞弊或违法经营案件;

3、客户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或财务困难;

4、客户在与我行业务往来中有严重违约行为;

5、客户发生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6、客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7、有必要调整客户信用等级的其它情况。

第八章

集团客户的信用评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总行级集团客户的信用评级,由总行公司业务部牵头进行集团客户信用等级的初评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信用等级审核、认定工作,各相关分行配合总行实施对总行级集团客户的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于分行级(区域性)集团客户,由集团总部所在地分支行(处)公司业务部门牵头进行集团客户信用评级的初评工作,风险管理处负责信用等级审核、认定工作,各相关分行有责任配合牵头行实施分行级(区域性)集团客户的信用评级相关工作。

超过省行认定权限的AAA级分行级(区域性)集团客户信用评级结果,应按有关程序报送总行进行认定。

第二十三条

对实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企业集团,各行仍应对集团内各授信对象单独进行信用评级。

第九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中行客户信用评级材料、信用评级结果是中行内部管理资料,中行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透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对于我行有关人员玩忽职守、有意报送不实材料、串通客户提供虚假信息,造成评级信息失实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如下处理:

1、限期纠正;

2、通报批评;

3、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经济或政纪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制定和调整,省行风险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银行客户信用评级办法》同时废止。省行此前发送的客户信用评级方面的文件、规定,如与本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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