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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9春季学期安全保卫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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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xxxx春季学期安全保卫工作要点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xxxx年我县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遵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按照《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县相关综治安全工作文件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制度完善、措施得力、预防有效”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教育,落实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努力提高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一、综治安全工作主要目标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管理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校园的安全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及突发性事件、疾病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切实增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县、校各级各类培训,保证学校内特种行业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学校内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加强法制教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学校内部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综治安全工作主要措施

1.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各校要成立或及时调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机制,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签订率达到100%,并有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实现安全岗位职责全员化、全覆盖。同时,全县各校(园)要进行一次安全制度的整理和完善,并装订成册,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加强安全队伍管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综治、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拓宽渠道,确保教育到位。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周(日)”“5·12防灾减灾日”“6·22世界禁毒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专项活动等,认真开展各种专题教育活动。各校(园)长要召集分管安全和分管教学的校级领导进行协调,必须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充分利用“三明市安全教育平台”,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课时,一学年不少于12课时,促进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做到课时、教师、教学资源“三落实”。要做到有计划安排,有讲课内容,有授课教案,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常规检查的内容之一,保证安全教育课不流于形式,全面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要积极探索开展“五分钟安全教育”的模式,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根据季节变换、气候变化和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告诫学生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意外治安侵害等方面的教育,并将教育内容写进教案。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安全教育和管理延伸到家庭与社会,并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广大师生、家长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小学每月组织1次,幼儿园每季度组织一次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采取内容丰富、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也可利用课间、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等时机开展实战型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增强演练实效性,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事故处置能力。同时要做好演练的组织工作,制订好演练方案,确保演练过程中师生的安全。安全演练的情况要及时上传到“三明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上去。

切实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各校在春末、夏季、秋初,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提醒的标志、标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的“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并经常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常识。密切家校联系,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和绿色平安信使等多种形式,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提请地方政府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的排查巡查,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防范非游泳溺水(如水边戏水、恶劣天气影响等)事故发生。

加强校园反恐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是反恐工作的重点单位,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加大“护校安园”工作力度,要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力量和防范工作的精细度,要时刻提醒工作人员保持警惕,做好校园周边可疑人员管控,必要时,应该及时报警,配合警方做好学生疏散和保护的工作。要加强反恐宣传教育,请治安(法制)校长到校开展反恐知识的宣传,提升师生的反恐意识和防范技能,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

切实做好铁路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随着我县铁路交通线路的增加,“爱路护路”工作越来越显现出重要的位置。县教育局要求铁路各沿线学校,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过程中,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主动邀请公安派出所干警和铁路部门的人员进校园,与学校一起开展铁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爱路护路”和铁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把宣传教育扩大到社会、家庭,强化学生及广大家长的“爱路护路”意识,保障我县的铁路运输线的安全。

3.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县教育局将通过会议、专题培训等有效方式对学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各校(园)每学期都要对教职工进行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专题培训,培训要有安排、有内容、有专人负责。通过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全体教职员工会使用安全器材,能掌握学校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管理学校安全工作。

加强保安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为了让广大保安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具有更好的服务意识,具备更符合岗位工作的技能,各校要切实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校本培训和县级及以上的培训。县教育局将在适当时机,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县学校保安员和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各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全县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要切实落实“日巡周查月报”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组织校园的日常检查,每周组织1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每月上报1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学校安全工作的大检查。学校要教育师生做安全工作的有心人,及时收集和发现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由于近年来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各校要注意极端天气对校园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前预防,避免造成师生生命及校园财产损失。

5.强化安保,加强安全硬件建设。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要求,不断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将“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故),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善后处置预案,推动落实安全管理日志制度。设立《综治安全责任公示牌》,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更新公示牌的内容,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主动协调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各校要加强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把好校园入口关,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防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把接访工作完成在学校传达室;课间禁止学生私自离开校园,学生确有必要离开,要做到由班主任批准,学校领导同意,并由相关教师送到传达室,由教师护送或家长接回;加强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学校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制”、“教职工值日制”相结合的学校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尽可能科学有效使用视频监控系统、防盗门窗及防卫器械等,设施如有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要按照规定,在24小时内修复,恢复正常使用。

6.全面督查,落实监管职责。全县各校(园)领导要以“四进”“四看”“四查”等方式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四进”即进传达室,进食堂,进宿舍,进实验室;“四看”即看校园“三防”落实情况,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看安全教育宣传档案和安全疏散演练预案及演练情况,看外来人员登记表和各项安全制度;“四查”即查“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及周边安全,查防火、防溺水安全,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等情况。县教育局也将适时开展每年不少于4次的安全(综治)督查。

7.部门联动,强化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校园周边环境定期排查机制。县教育局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各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存在的治安、交通、食品、建筑、摊点和网吧、“三室两厅”(电子游戏机室、录象室、台球室、歌厅、舞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书刊等方面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全县校园安全稳定。要把食品安全作为整治的重点,依靠县食安办的技术力量,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日常检查督促和管理,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保障师生的食品安全。

8.深化创建,构建安全文化。各校要按照《xx综治办、xx教育局、xx公安局关于印发xx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教育局关于印发xx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扎实开展相应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建立“两项创建”组织保障、责任追究和考评奖励机制,不断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强化创建措施,增强创建实效。要加大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两项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会同有关部部门,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活动。依托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学生安全教育训练基地,不断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内涵。“两项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已经评审通过的学校,仍需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进一步的提升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取消评定的称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主动作为,保障接送安全。各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农村寄宿制学生周末接送车辆安全工作,各相关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并加强与营运公司、车队及镇、村的联系,密切合作,把好学生回家、返校接送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工作做细做实,杜绝超员、超速、酒驾等违章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回家,平安返校。

10.化解矛盾,维护安稳局面。建立健全矛盾排查、预警、化解的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针对教育部门的特点,我局将及时安排部署稳定工作,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贯彻落实好省、市有关维护稳定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抓好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例会、情况通报等制度,继续对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模式,注重了解和掌握师生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闲散人员之间以及家校之间的矛盾纠纷,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重点排查师生因学习、生活等切身利益,如学生因学业、家庭经济、人际关系、心理困惑等可能引发的矛盾和隐患;教师因职称、职务、工资待遇等诉求得不到解决可能引发的矛盾和隐患。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杜绝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化解学生中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掌握学生矛盾的情况,通过学生学法、知法、用法,让学生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纠纷,把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县教育局每年对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表彰,对于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安全管理人员、保卫处主任和保安员进行表彰。同时各校要认真贯彻《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制度、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一票否决权制”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单位和个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创建达标需事前书面征求同级综治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的规定。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予以适当奖励;对责任不落实、规定不执行、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约谈、问责和事前责任追究;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引发涉校涉生案件(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每月安全工作重点

1月份:寒假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下发寒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安排布置学生平安寒假活动,强调师生寒假出行的交通、饮食以及消防(包括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安全。

2月份:春季开学初的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开学安全第一课”开展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食品安全培训。

3月份:开展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开展学校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校开展季末安全大检查。

4月份:召开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各成员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作;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5月份:“劳动节”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各校组织一次防震逃生演练。

6月份:“儿童节”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26”世界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暑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下发暑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安排布置学生平安暑假活动,半年安全工作小结。各校开展半年安全大检查。

7、8月份: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防溺水的教育工作(各校要有重点部位的监管措施)。

9月份:秋季开学初的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开学第一课”开展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防灾等安全教育。各校开展季末安全大检查。

10月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

11月份:召开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总结一年的工作;“11·9”消防日活动,安全工作总结,整理安全工作材料,准备迎接各级安全检查、考评,归档。

12月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12·4”法制教育日活动;做好年末安全大检查及相关工作;谋划xxxx年安全工作。

以上每月工作重点仅供参考,在工作过程中,各校要根据情况,适时对每月工作进行具体的部署、补充和调整,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密切关注综治、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势和任务,根据各校的实际,结合上级下达的综治、安全宣传教育的任务,有针对性、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综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保证综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

希望各校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的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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