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科吧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计划 >> 工作计划 内容页

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学科吧课件www.
xueke8.com

“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星级平安基层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xx综委〔xxxx〕x号),全面推进“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与以往开展的“平安学校”活动为基础,细化“平安学校”体系,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时间和范围
自xxxx年6月起至xxxx年12月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
二、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
1.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各级学校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解决学校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加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把握国际国内和社会热点问题对学生的影响,适时适度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关心解决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问题。
2.强化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校园及周边各类突出矛盾和安全隐患,综合施策、妥善化解、及时处置涉校各种矛盾和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种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及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分析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完善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坚决打击涉校涉生的各种刑事治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在校学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黑校车”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4.加强学校重点场所监管和周边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各类无证照经营活动和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歌厅等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以及其它非法出版物,坚决取缔以各种名义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黑网吧”。
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加强学校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教学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和网络安全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建立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
6.深化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预警演练。组织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融入安全教育内容。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学校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突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我防护等专题安全防范教育。推动各级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成员单位、“法制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律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应急避险演练,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珍爱生命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创建目标和考评标准
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以学校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评选的运行机制。通过3年的创建活动,努力使全市“星级平安学校”创建达标率达到90%,切实提升全市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水平,确保校园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星级平安学校”考评标准实行百分制,按考评得分确定“三星”至“一星”(三星为最高级别)。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三星平安学校”;考评得分85分到89分的(含85分)为“二星平安学校”;考评得分80分到84分的(含80分)为“一星平安学校”;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不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视情节给予“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
xxxx年全市教育系统“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星级比例不超过总数(参评总数)的30%(一星级不超过15%,二星级不超过10%,三星级不超过5%)。xxxx年星级比例不超过总数的45%(一星级不超过20%,二星级不超过15%,三星级不超过10%)。xxxx年星级比例不超过总数的60%(一星级不超过25%,二星级不超过20%,三星级不超过15%)。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团市委、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为成员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具体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四、责任分工
市教育局:指导、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落实安全法治教育“进课时、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学校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排查治理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敌对势力针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市综治办:协调各成员单位,推动“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协调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加大对“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总结推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加强督导和检查,将“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综治工作考评,推动“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公安局:协调指导各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铲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配合查处、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的“黑网吧”,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加强对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配合教育、交通部门认真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查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职责,严格校车通行和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范抵御渗透工作。
市司法局:协调指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举办面向学生、家长、教师的普法讲座。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面向师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做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培训,提高法治教育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住建委:协调指导各级住房建设部门,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校舍、楼梯护栏及其它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纠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
市交通局:认真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查职责。对承担校车服务并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运输资质及其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校车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进行审核,对校车行驶线路、停靠站点的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牌进行审核。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照公路分级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校车运行线路的路况完好,依法在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标识,施划人行横道,根据需要设置减速带等设施。
市文广新局: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入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规定。依法查处各种含有xxx、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场所。严肃查处损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互联网和手机有害信息。
市卫计委:实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饮食卫生等实行卫生监督;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卫生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幼儿园认真做好校园食堂及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审核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市工商局: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经营户及网吧的监督管理,严把学校周边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违规经营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和查处取缔黑网吧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开办网吧等。加强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传销活动,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
市食药监局:协调指导各级食药监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查处校园周边无证餐饮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团市委: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共青团组织,围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运营商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网络有害信息和短信,依法打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网站等非法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教育网站、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宗教网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体现市委、市政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安全问题的决心和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组织、明确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跟踪问效,责任追究。在“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过程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需要及时调度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组织督察检查,对工作消极、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严格考核,规范表彰。“星级平安学校”每年命名一次,每年市“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协调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校“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工作评估,并对各地推荐申报的“星级平安学校”进行抽查验收,对达到星级创建标准的基层单位由市综治委予以命名;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创建措施不落实,行业管理不力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星级平安学校”评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章来源
学科吧课件www.
xueke8.com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