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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锦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屏锦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用人制度

  1.食堂用工人员编制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2.食堂从业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学校招聘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对有明显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不得录用。不录用年龄超过55周岁以上的人员。

  4.新参见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后勤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的人不得从事后勤工作。

  6.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

  7.食堂人员的报酬由学校决定,每月结算到人。

  8.学校临时工由学校统一聘请,不能长期请人顶班。确因特殊情况(大病住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需请长假必须报经学校同意,超过2月由学校找人顶替,所有待遇归顶班人。

  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三、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有表格)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供应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一次不戴罚2元,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罚款5元。并戴好健康证,一次不戴罚1元。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五、食品留样制度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5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罚5元。

  六、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大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七、师生用餐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八、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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