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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搬中学奖助学金实施方法

  经搬中学奖助学金实施方法

  为确保我校资助经费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市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做到“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皋政发〔2012〕9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校助学金和困难学生免学费制度,制订试行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

  以每年学费收入的10%作为助学金来源,具体金额以每年年度预算安排为准,突破部分可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酌情支出。

  (二)资金使用:

  1.学费减免:

  暂按全校每年100名学生左右减免学费,全年约12万元。(凡在校被处分备案学生不得申报)。

  2.校长助学金:

  ⑴困难学生补助:

  困难学生基本申报条件:

  A.必须是我校在籍在校学生(复读生、借读生、租住生不在助学金范围)。

  B.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C.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凡在校被处分备案学生不得申报)。

  D.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E.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F.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对孤儿、农村单亲家庭、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家庭成员或个人因病或家庭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

  ⑵高一优秀新生奖

  ⑶高三优秀毕业生奖

  上述三种对象奖助学金资金安排:

  每年安排4万元,具体金额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奖学金: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发大家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设立奖学金项目如下(按组合分配名额):

  ⑴优胜奖:

  类别  奖项   期末考试

  名额  金额  小计  名额  金额  小计

  一等奖  10  100  1000  10  150  1500

  二等奖  20  80  1600  20  100  2000

  三等奖  30  60  1800  30  80  2400

  鼓励奖  40  40  1600  40  40  1600

  合计  100  6000  100  7500

  全年约需经费8.1万元。

  ⑵显着进步奖:按每次考试(期中、期末)每年级取20人计,每人次奖励50元,需经费1.2万元。

  ⑶优秀班、团干部、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

  以学校政教处年终评比为准,原则上每班共6人,每人次50元,约需资金3万元。

  ⑷学科竞赛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省及以上每人次200元,市级每人次100元,县级每人次50元。

  ⑸体艺单项奖:

  校运动会以奖品为主,约安排资金0.5万元;市运动会及以上以得分为准,每分奖励40元,约需0.4万元;艺术类以县级以上参演节目为准,一个节目奖励200元。

  ⑹各项校内活动奖,视具体情况而定。

  ⑺所有奖励均发放奖励证书及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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