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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课题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使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学校行政决策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加强对科研课题的管理,以课题研究带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促使教育科学研究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课题的申报和立项:
1、课题的选择应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贴近教育教学的实际,以教育教学中的先进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尤其提倡针对教育理论及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开展研究,力求体现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的统一。
2、申报市级以上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中学高级职称和相应的教育科研能力。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
3、申报市级课题,应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有关要求向学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认真填写申报表。由教科室统一受理后,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4、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时间根据市有关部门的安排确定。
二、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
5、课题管理工作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教科室负责。教科室负责对课题进行定期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向学校和主管部门汇报。
6、课题组负责人应主持课题全过程的研究,负责协调课题组内外各种关系,合理配置人员、信息等资源,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
7、学校教科室每学年对市级以上课题的研究进度和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各课题组负责人需向教科室提交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和下一阶段课题研究计划。
8、课题负责人调离岗位,应妥善安排课题组相关工作,以保证课题研究正常进行。
9、研究质量明显不合格或严重偏离研究方向以及长期没有按研究计划开展课题研究的课题,不得申报结题。
10、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组应及时上报学校教科室,在进行初步鉴定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成果鉴定申请书。
11、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要重视材料的积累,切实加强课题资料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1)课题申请书、研究方案、立项通知书(2)研究工作中的各种文字、照片、声象记录材料、阶段成果报告(3)课题研究结题报告、论文、专著、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等成果资料。
三、课题奖励办法:
12、课题组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将计入个人教科研档案,作为业绩考核和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13、能严格按照课题研究计划正常开展工作并根据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学校年度检查的课题组,每年度提供科研经费500元。
14、能严格按照课题研究计划正常开展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顺利结题的省级课题奖励1000元,市级课题奖励500元。
15、在课题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课题组成员在职称评定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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