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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监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代表伙食管理委员会到各学生食堂履行督查和协调职责,杜绝恶意竞争。
二、坚持食品安全第一和卫生第一的原则,严格督查进货渠道,防止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食堂。及时检查食品仓库货物存放情况,对因存放时间过长而变质的食品坚决予以销毁。跟踪督查食品进入操作间到出售窗口的全过程,以防发生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事故。
三、及时了解市场价格行情,对各学生食堂饭菜售价提出指导性意见,以防售价过高,损害就餐人员的利益。一旦发现饭菜售价过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伙管会反映。
四、在饭菜出售过程中,坚决制止收取现金或欠账经营。一经发现,即按《食堂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五、督促所有人员文明经营,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对有违职业道德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六、积极参与各学生食堂菜谱和饭菜售价的制订,要切实做到物美价廉,品种多样,保证让就餐的老师、学生满意。
七、严格炊具、餐具消毒制度,定期检查消毒情况。协助各学生食堂做好卫生区的划分工作,并督促其按时打扫,保证内外部环境整洁卫生,并能随时接受学校领导或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检查。
八、定期召开各学生食堂就餐人员座谈会,并及时将座谈情况通报各承包人。对存在的问题要协助承包人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九、各学生食堂的营业额遵循“旬结月清”的原则,每月将结算情况公布于众。
十、定期向伙食管理委员会汇报各学生食堂的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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