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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019年教育信息化绩效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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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xxxx年教育信息化绩效考评制度

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创设一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校实际,将教师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期末考核中,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通过信息技术考核的加5分。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100%通过信息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如不能通过扣5分。
2、能熟练操作一种以上多媒体课件制作软件的加5分。每学期4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自制一定质量的多媒体课件至少2件,45周岁以下的教师至少运用多媒体课件上一节课,及时做好记录。如不能完成扣5分。
3、一个学期的教学中,多媒体课达到总课时数30%以上的加15分。
4、积极参加各级各科教学软件评选活动的加5分。在学校的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中获三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8分,一等奖加10分。在市级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中获三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20分。
5、积极参加区、市组织的电教论文竞赛。凡校级以上发表信息化论文或获奖的,均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6、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做出贡献的教师(参与学校教育资源网建设管理,承担学科与教育信息化整合一个以上课题开发研究)加15分。积极支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老师酌情加分。
7、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媒体的,不能推荐优质课的评选。
以上要求均纳入教师岗位考核评估之中,并列入年终综合考核之中,与评先、职称晋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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