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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小学六年级统考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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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科吧课件规章制度:小学六年级统考奖励办法
1、总评成绩奖励
统考总评成绩进入城区小学前四名,对参与考试科目的老师及包级领导进行全员奖励。第一名每人各奖1500元、第二名奖1200元、第三名奖1000元、第四名奖500元。
2、单科成绩奖励
学校的单科总成绩进入城区小学前四名,对该学科的全体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1)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依次对该学科的全体科任教师每人分别奖励6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除单科团队第一名,对成绩最高的教师进行补充奖励外,其他成绩不按班级另外统计)
(2)单科总成绩居城区小学第一名,对校内该学科成绩最好的老师另外补充奖励4000元外,同时给予该老师以下奖励。(一)从xxxx年开始,取得此荣誉的教师,在职称评优时,其他荣誉只取最高荣誉给予奖励分,该荣誉则按县局奖励标准,在最高荣誉的基础上进行分数累加。(二)、两次荣获此荣誉的教师,如果具备一级职称晋升条件的,可优先申报一级职称。
3、如果县上不做统一评比,学校将选择城区一所质量较好的学校进行对比,只要单班单科超出的,奖励科任教师1000元;如果团队超过对比学校,进行团体全员奖励,每一参与统考科目的教师,含包级领导各奖励200元。(以上第一、第二条奖励办法中的其他奖励
4、分配细则。参与考试的科目如果不是百分制计分,按教师的课时量进行一定标准的奖励。英语、品德、科学教师所代本年级应试科目周工作总量达到12课时以上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48周岁以上教师达到8课时),按照同名次语数成绩的标准进行全额奖励。所代该年级应试学科低于以上课时量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6节以下为全额奖金的50%,6—8节为60%,9—11节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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