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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办法

  1、在德育处的领导下,生活老师建立和完善各种寄宿管理制度,负责住宿生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住宿生管理制度,防止寄宿学生的各种安全意外。

  2、生活老师要严格治理学生宿舍使用电器、私接电源等现象,杜绝违章用电,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3、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管理:

  (1)输电线路、用电设备和避雷设施的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

  (2)禁止非专业人员随意拆装电器设施。

  (3)严禁用钢丝、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及电热管。

  (4)生活老师配合电工经常性检修各种电器设备,对已经老化的电线线路、变压器等及时更换。

  (5)生活老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在雷雨时,不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避雨或逗留。

  (6)一旦在宿舍区内发生火灾,生活老师为第一发现人或相关人员要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A、切断电源,立即使用最近的灭火器或消防水灭火。

  B、如果火势很旺盛,应立即打“119”报警,并上报学校领导。

  C、如果火势大,要注意控制好局面,不让学生谎张。

  D、及时联系其他工作人员疏散学生和保护好公物。

  4、为避免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不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铁栅栏,不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

  5、在学生宿舍区内每层楼配备紧急照明装置,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生活老师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防止学生上下楼梯追赶,造成踩踏事故发生。

  6、预防消防事故:

  (1)落实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各宿舍楼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7、生活老师发现学生患病要及时通知老师和家长,病情严重的要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做好宿舍内的防病工作,发生流行性疾病及时采取消毒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8、学生休息日、节假日放学后,生活老师要检查宿舍门窗、电源,确保安全无误。

  9、生活老师对学生宿舍区内的楼道、灯、电线、消防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每周一次仔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10、任何人(包括生活老师)都不准在学生宿舍区内使用电器炉、煤气炉等做饭或煮其他东西,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1、学生宿舍区,生活老师要严格执行值班和关门制度,不准外人进入,特别女生宿舍,平时禁止男性进入(除了工作人员外)。

  12、禁止学生带凶器或者类似凶器刀具进入宿舍,一旦发现,给予没收处理。

  13、生活老师严格按制度每天检查作息人数和办理请假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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