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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为指导,围绕打造z区域“实力教育”、“幸福教育”和“数字教育”的目标,内部培养与重点引进相结合,尽快形成一支数量足、质量优、影响广的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区教师队伍整体实力,适应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计划

  到2003年,我区已培养评选(含重点引进)了5名省特级教师、4名市名教师、13名市学科骨干教师、10名区名教师、100名区教坛新秀。

  2004-2007年将再培养评选1名正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5名左右省特级教师、10名左右市名教师、30名左右市学科骨干教师、30名区教学名师、100名区学科骨干教师、200名区教坛新秀。其中区级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是:2004年培养评选区学科骨干教师50名;2005年培养评选区教学名师10名、区教坛新秀100名;2006年培养评选区学科骨干教师50名;2007年培养评选区教学名师10名、区教坛新秀100名。同时,积极选送我区教师参加省市级骨干教师培养,选送对象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确定。

  三、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使各级培养对象在教育理念、教学理论、课堂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分别达到更高层次的目标要求。各层次骨干教师培养目标要求分别按照《浙江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z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骨干教师相应职责确定。

  四、培养形式、手段

  1、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骨干教师的不同层次分批进行。集中培训由区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由区教师培训中心制订具体的培训计划,并列入当年度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分散培训由培训者自行组织进行。业务培训突出指导性和实效性,注重方法指导和经验传授。

  2、结对带徒,拜师学艺。由区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区教坛新秀、区学科骨干教师、区名教师的拜师带徒工作,建立骨干教师拜师带徒工作档案。根据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由教师自行与更高层次的骨干教师结对,结对可以跨校、跨地区选择。教研室、所在学校及各级骨干教师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学术经验交流。由区教育局教科所负责,每学期召开一次同层次培养对象的经验交流会,组织参加一次区教学名师教育论坛活动,开展一次外出考察活动。通过谈体会、摆问题、获经验、找差距、寻路子等形式或方法,不断提高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学术水平。

  五、培养管理

  1、培养对象的确定。区教育局将已有的市名教师、区教学名师分别列为省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培养人选,区学科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全部列为区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区教坛新秀全部列为区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区教坛新秀的培养对象由各校自行确定。

  2、实行动态管理。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和动态竞争的管理机制,每学年对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建立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业绩档案。在本培训周期内,对经考核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实行淘汰制;对虽未列入培训对象,但又能脱颖而出的予以及时补充。

  3、建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集中精力搞好工作。

  4、建立“z区中小学骨干教师专项资金”,对骨干教师培养进行专项资助。

  六、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z区名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局领导及有关科室、区教师培训中心和教育专家组成,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具体负责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总结工作。

  教研室也要制订相应的计划,教研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骨干教师的评选,率先垂范,引领全区各学科的骨干教师队伍跃上新台阶。

  学校的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须由校长亲自负责,要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制订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做好乡镇街道的参谋,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认真组织实施,将培养工作落到实处,有更多的教师进入各级各类骨干教师行列。

  市z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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