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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跨校聘用教师的工作方案

  市一中跨校聘用教师的工作方案

  为了缓解学校结构性缺编的矛盾,根据市教育局的潭教发(2014)2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从市直学校跨校聘用少数教师。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引进高素质的教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主要职责

  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程序,确定最后结果。

  2、工作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主要职责:物色跨校聘用对象;安排测试和试教;组织评审;统计并上报结果,办理有关手续。

  3、纪检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提供测试试题。

  二、工作程序

  1、物色跨校聘用对象:(7月6日——8日)

  由各科教研组长在全市直属学校物色聘用对象。

  条件:在市直学校工作,年龄不超过40岁,第一学历为师范院校本科毕业,在普通高中任教3年以上,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功底深厚,业务过硬。

  所需科目和人数:

  数学:1     外语:2     历史:1     地理:1     美术:1

  以上人员的确定一般均需差额选择。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所有聘用对象均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此项占40%。(7月12日上午)

  3、试教: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合格的聘用对象须按学校安排试教。试教结果由学校组织评委班子集体得出。此项占40%。(7月12日下午)

  4、外调:学校对聘用对象在原校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此项占20%。

  (7月12日前)

  5、确定聘用对象:

  学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用调对象。(7月12日下午)

  6、办理手续:

  学校向市教育局上报有关结果,经教育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书。(7月15日前)

  三、跨校聘用教师的管理与待遇

  1、聘期原则上为3年,三年后视情况可调入、续聘或解聘。

  2、在“跨校聘用”期间,被聘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由原单位发放,其他政策性人员经费及福利待遇等由聘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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