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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温二十一中宿管会优秀干部、优秀寝室长、优秀住校生评比条例

  州温二十一中宿管会优秀干部、优秀寝室长、优秀住校生评比条例

  一、优秀干部评比条件(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

  1、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原则, 工作成绩突出;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原则上无课程不及格, 成绩良好;

  3、在学生活动组织中有创新,且有活动策划、记录和总结

  4、在日常管理中有突出成绩;

  5、在考勤工作中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6、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宿管会及其他部门工作,有创新意识。

  7、以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无违纪、扣分记录。

  8、积极配合学校、生活指导老师开展工作,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二、优秀寝室长评比条件(学生总人数的2%)

  1、担任学生寝室的正、副寝室长

  2、关心寝室同学,使所在寝室同学之间友爱互助,以身作则,带动同学搞好 内务卫生,所在寝室是文明寝室。

  3、思想积极上进,配合老师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原则, 工作成绩突出;

  5、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6、所在寝室在星级评比活动中,被评为五星级的次数占总次数的90%以上; 所在寝室无违纪、违规现象,学风优良。

  三、优秀住校生评比条件(学生总人数的5%)

  1、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坚持住校,一般不请假回家,不能未经请假擅自回家。

  3、早上按时起床、洗脸、刷牙、叠好被子,放好生活用品,值日打扫干净。

  4、晚上按时就寝,熄灯后不随便讲话,不妨碍别人休息。

  5、同学之间团结、热情帮助同学排解困难,尊敬老师,听从生活指导师的安 排。

  6、课后不随便离开学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有益活动,晚上自觉参加学校 安排的自学、辅导。

  7、一学期无违纪、无个人累计扣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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