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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青高中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山青高中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使学校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使用合理、高效服务教学一线,加强用车安全及降低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公车驾驶者及用车过程的管理。

  三、车辆管理

  公车的使用必须坚持:“规范、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学校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建立公车使用台帐,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及使用人签名备查。

  (一)车辆牌号为zz、z、z,学校办公室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和保险资料的保管以及审验等工作。

  (二)车辆的调度

  1.学校办公室负责公车的统一调度。

  2.车辆的使用

  (1)用车部门及使用人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预用车情况,办公室根据确保一线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先远后近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2)教育教学活动用车主要包括:教研组、年级组集体到外校参加活动(4人及以上)、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集体)、取送教学资料如试卷及图书等、各处室外出参加会议、慰问离退休及生病教职工及其它正常教育教学相关活动、接送学校相关客人及其它事项等。

  后勤用车包括:财务部门到银行取送数额较大金额、采购大宗物品等其他活动。

  (3)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登记等手续。

  (4)学校不提供私人私事用车;校车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校长室批准按规定办理用车手续。

  (5)车辆使用人在用车后,须填写当日出车记录,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按实填写,并签名,以便建立台帐及审核。车辆使用后将车辆停放在学校指定场地,不得擅自将车子开回家或私用。

  四、驾驶者管理

  (一)驾驶者资格

  驾驶车辆者必须是学校安排的专职人员,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驾驶证,凭证驾车,否则发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一概与学校无关。

  (二)驾驶者要求及纪律

  1.驾驶者要遵守国家有关驾驶员、车辆各项管理法规,遵守学校制定的用车管理规定,自觉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学习,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行驶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驾驶时手机聊天,严禁酒后驾驶等。

  2.驾驶者接送宾客时,不得搭乘其他不相干人员,应注重维护自身形象,不得参与不良活动和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或私用公车不用时,应规范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3.驾驶者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妥善保管好公车上的随车工具、附件、证件等,遗失按规定赔偿;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故障,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在指定地方维修,没有批准的车辆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五、其他情况

  各类交通违章罚款规定。闯红灯、违禁令、逆向行驶、穿拖鞋、酒后驾车、超速等不良行为造成的罚款学校一律不准报销,按照“谁违规、谁买单”的原则,相应的罚款在当事人的工资中扣除。

  六、附件

  《z市山青高级中学车辆出车情况记录单》

  (本规定于2014年10月10日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从即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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