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科吧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人事制度 内容页

济同中学班主任、年级组长岗位职责考核条例

  济同中学班主任年级组长岗位职责考核条例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德育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我校年级组长、班主任常规工作,形成更为公平合理的以考核管理为核心,将工作质量与工作责任紧密相联的校年级组长、班主任津贴发放条例,特制定以下常规考核内容与办法:

  1、准时参加班主任会议以及各级各类培训,认真做好记录,不闲谈,不做其他事情,并认真贯彻执行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年级组长负责督查执行情况,教导处负责考核。

  (1)开会迟到一次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扣5元;

  (2)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临时有要事须提前请假并获许可);

  (3)未能及时、认真贯彻执行会议布置的任务,视情节轻重酌情扣款。

  2、早晨7:10前进班,稳定班级纪律,安定学生情绪,督促相关学生搞好室内外卫生工作。由年级组长每天准时督查与教导处抽查相结合考核班主任到岗及工作情况,值日领导考核年级组长到岗及工作情况。

  (1)迟到一次,扣5元;(2)公出和公假除外,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元。(临时有要事须提前向年级组长请假并得许可,月请假满3次扣20元)。

  3、升旗仪式、大课间、全校或年级集会和外出活动能及时到场组织,确保学生队伍快静齐后,班主任全程组织管理好本班队伍,不闲谈、不散立。由年级组长每天准时督查考核班主任及时到岗及管理情况,值日领导和教导处年级分管主任考核年级组长组织情况。

  (1)迟到一次,扣5元;(2)公出和公假除外,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元。(临时有要事须提前向年级组长请假并得许可,月请假满3次扣20元)。(3)因管理不到位,学生队伍秩序混乱,一次扣10元。

  4、认真设计、组织每周晨会、班会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并做好记录,及时上交;关爱每位学生,关注特殊学生,积极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1)无故却开一次扣10元;(2)学期结束记录表缺交扣20元。

  5、密切关注本班或本年级每天课间、午间和自习课纪律,确保本班或本年级学生有一个安静的自习或休息的环境。一周内所带班级午间或自习课秩序混乱,累计满两次扣10元。此项由年级组长每日巡查,值日领导和教导处负责考核。

  6、班级有体锻课、校本课程或阅览等室外课时,班主任应在铃响前及时到场协助整队,不得随意占用体锻课、校本课、阅览课或延误到场时间,并关注门、灯、窗关锁情况。此项由年级组长考核,教导处年级分管主任考核年级组长。

  (1)迟到一次扣5元;(2)无故缺席或延误学生到场时间,一次扣10元(临时有要事须提前向年级组长请假并得许可,月请假满3次扣20元)。

  7、按年级午餐值班表准时到场,全程管理本年级学生的整队纪律及就餐秩序;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提前约请年级组长或其他班主任代岗。该项由值日领导和总务处共同考核。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2)缺席一次扣10元。

  8、班主任每天在简要小结班级情况后,及时组织放学,组织打扫卫生,待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方可离校,有个别需要谈话的学生带进办公室或谈话室;年级组长每天巡查相关情况,值日领导负责考核。

  9、班级学生在校内外行为失当(如聚众斗殴、偷窃、敲诈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学校声誉,或班级有流生现象,学期文明班级评选中一票否决,并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中的全部考核奖。

  此条例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