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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镇三中校长职责

  江镇三中校长职责

  1.学校按《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具体工作中,校长要加强民主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负责组织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2.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3.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教育。

  4.主持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决策,处理学校重大事项。

  5.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及时向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

  6.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认真抓好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身体心理素质。

  8.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有关规定,聘任教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

  9.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认真审查经费预决算,并按照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合理使用预算内和预算外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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