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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扬附中校医工作职责

  大扬附中校医工作职责

  1.学校卫生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校医作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2.负责起草每学期的全校卫生工作计划,提交学校行政审查,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期末作出工作总结

  3.开展师生的初级医疗,急救和转诊工作。

  4.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传染病预防管理工作。

  5.根据学生体验结果,汇总并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作出比较、评价分析,及时上报教育卫生部门。

  6.组织并参与实施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

  7.对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个人卫生等设施采取卫生监督、检查。

  8.负责学校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

  9.组织或参与红十字会、爱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和活动。

  10.协助组织计划免疫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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