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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一中校医工作职责

  校医学校的专职人员,根据学校实际,除负责师生卫生保健工作外,还要配合学校抓好食堂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培训以及应急演练时的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一、发扬高尚医德,文明对待师生,热情为师生服务。

  二、负责全校师生的卫生工作、体检工作、防疫工作、轻度外伤和常见病的治疗工作,如学生出现重大病情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送往医院就诊,及接受全校师生的健康咨询。

  三、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水平并负责一般疾病的诊疗,认真对当日看病的学生及时处置,对症下药,对不能确诊的病情要及时让学生通知家长到医院就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每周将学生的晨检和午检表印发至各级部,一周督促年级部小结一次。

  五、对学校饮食等方面的卫生进行监督。经常深入食堂进行检查指导.配合食堂管理员,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六、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根据季节性及时对传染病、多发病、流行病的督导和预防,定期督促学校对教室消毒、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防疫部门。

  七、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九月份按时收好新生的接种证存档以备检查,协助医院对全体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对体检的结果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保留信息档案。

  八、上好学生的健康教育课,定期开展卫生宣传讲座,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及学生眼保健操的培训工作。

  九、经常与校领导沟通突发事件应急与处理,共同为学校的卫生工作出谋划策。

  二、工作目标

  1、校医是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严格履行校医职责,对于渎职、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传染病流行病在学生中进行传播,学校将直接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3、学期末,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情况纳入个人考核评定,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当年不评优、不评职、不晋级,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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